邢臺市人民政府令〔20**〕第21號
市 長 姜 德 果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邢臺市學校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預防和處理學校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校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舉辦和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小學(含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等。
第三條 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門,對全市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中等職業學校的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公安、消防、交通、文化、衛生、環保、工商、建設、城管、房管、安監、供電、國土、技術監督、勞動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校園和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為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環境。
第五條 學校應加強安全管理,依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學生應當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第六條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學校應設立安全工作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學校舉辦者對學校安全管理費用應當予以充分保障。
第七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
學校教職員工應當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履行職責。
第八條 學校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中小學校應當開設安全教育課,學校每學期至少安排一次學生自救演習。
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應針對自身特點,采取特殊的教育管理措施。
第九條 學校應聘請法律專業人士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對學生進行法制、治安防范、交通、消防等宣傳教育活動,每學期不少于兩次。
第十條 學校應當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學校實行門衛制度,對外來人員進行出入登記。
任何人不得在學校打架斗毆,尋釁滋事,不得將非教學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受管制的器械等帶進學校。
學校周邊應設立治安聯系點。公安等部門應加強學校周邊的巡邏排查。
第十一條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確保學習、住宿區域通道安全。
第十二條 學校組織文藝、體育、慶典等大型活動,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三條 學生有特定疾病、特異體質或者其它異常生理、心理情況的,學生或者其監護人應如實告知學校。學校應制作紀錄并在教育教
學活動中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涉及個人隱私的應當保密。
學校教職員工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現學生生理或心理異常的,要及時給予幫助并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第十四條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活動,應當制定安全方案,實行報批制度。
學?;蛘咂渌麊挝徊坏媒M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
第十五條 學校委托其他單位或與其他單位共同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活動的,應當與受委托單位或者共同組織單位就安全保障作出書面約定。受委托單位或者共同組織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約定,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安全保障。學校負責查驗受委托單位或者共同組織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人員安排及交通工具等情況。
第十六條 學校要建立衛生保障制度,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為學生和教職工提供餐飲的生產經營者應當持有衛生許可證等證照,其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持健康證上崗。
食品安全、衛生監督部門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學校及其生活服務區和為學校提供餐飲的生產經營部門的衛生狀況進行檢查。
第十七條 學校食堂要按照要求實行經營準入制度。 學校食堂實行承包經營的,應當實行嚴格的公開招標制度,并加強對承包經營者的管理。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實行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學校應當配備可以處理一般傷病的醫療用品和專(兼)職衛生人員。
學校應當做好常見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對疾病防控工作,應按國家衛生部門的要求,組織學生使用預防藥品。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
第十九條 學校為學生提供住宿的,應當制定住宿管理制度,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管理學生宿舍,保障學生的住宿安全。
第二十條 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進行體檢。對教職員工患有精神疾病、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主管單位和學校應當采取調整工作崗位、離崗治療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條 學校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不得用于教育教學活動。
學校提供的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第二十二條 新建(擴建、改建)學校,應當按照建設工程管理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相關手續的,不得投入使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放(或收回)辦學許可證。
第二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檔案。學校校舍的產權單位或產權人應當每年(特殊情況除外)進行一次安全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作出使用、停止使用、拆除等決定。
第二十四條 學校教育教學設施不得用于非教育教學活動,學校校園場地不得出租用于任何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 公安消防部門每年應對學校消防安全進行抽查,對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防范和杜絕火情。發現火災隱患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火災隱患。
學校應當配備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定期開展防火檢查,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六條 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師生宿舍等場所應當配備應急照明裝置。
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應配備應急電源。
第二十七條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教學所用的輻射材料、化學藥品、生物制劑、器具和有毒有害廢物建立專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學校區域內易發生碰撞、滑倒、溺水、觸
電等意外的場所和建筑施工危險區域,應當設置醒目的安全圍欄、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 學校區域內的鍋爐等特種設備、特殊訓練場地、器械等設施、設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建立專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學校自有或者租用運載學生的車輛(以下簡稱校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規定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并應定期審驗;
(二)有明顯的校車標志;
(三)加裝扶手、欄桿等安全裝置;
(四)座位應設有安全帶。
第三十一條 校車運載的學生數量,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核定的承載人數。在接送學生時,校車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學生安全。
第三十二條 學校周邊區域建設或設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險品以及高壓電設施設備,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與學校保持安全距離。學校周邊區域廢水、廢氣、工業固體廢棄物、各類噪聲、放射性物質等污染物的排放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第三十三條 學校區域以及學校周邊區域的山體、水流對學校建筑物、活動場所、通道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國土、水務等相關部門應當應學校要求或主動進行及時的定期測評,并根據測評結果向有關部門或者學校發出禁止使用、通行或者整改的通知。
第三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學校門前及其兩側規定的范圍內設置集貿市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不得依傍學校圍墻搭建建(構)筑物。
城市管理、工商、公安、建設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學校周邊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無證商販、違章搭建等及時進行清理。
第三十五條 中小學校周圍二百米范圍內禁止設立營業性歌廳、舞廳、網吧等限制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在上述范圍內已設立的相關場所依法進行清理。
第三十六條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學校附近設立學校警示標志,并在學校門前路段設置必要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
在有條件的學?;蛴變簣@設置上學、放學時段臨時停車位,方便接送學生車輛停放。
第三十七條 處于交通要道的中小學校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學校應當派專人在校門口進行交通護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交通疏導。
第三十八條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置機制。
學校應當制定火災、氣象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其他緊急事件處置預案。出現緊急事件時,應當及時處置,并在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和有關部門。
第三十九條 對學生人身傷害賠償,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并在三十日內提出調解意見。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或未按規定履行安全教育、管理、保護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學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不履行教育、管理、保護職責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視
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或吊銷學校辦學許可證。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篇2:中學校園安全管理辦法
E中學校園安全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精神,加強學校安全管理,明確安全工作責任,建設平安校園。
二、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以及各班主任。
三、工作重點
1、制定《學生安全教育實施方案》,利用各種會議、陣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水火電交通食品安全教育。宣講安全知識、安全法規,進行法紀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2、設置校園安全監督崗,加強學生常規管理,強化學生的行為習慣養成教育,關注心理健康,確保學生在校安全。
3、建立校園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形成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抓,其他部門協同抓,教職員工參與抓的齊抓共管形勢。
4、與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不斷增強全體教職員工重視校園安全,尊重學生生命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5、與家長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增強家長對孩子生命的重視程度,促使家長與學校配合,切實落實《學生安全教育實施方案》。
6、根據季節調整作息時間,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暢通聯系渠道,落實接送時間,保證學生路上安全。
7、加強教學常規管理,杜絕無人上課現象,嚴禁體育課放鴨式教學現象。
8、組織教師學習心理健康教育知識,加強對邊緣生的觀察、教育和管理,及時制止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行為。
9、完善值日護導制度,值日領導對全天的安全工作負總責,中午各班主任對中午時間的安全負全責。
10、加強自行車管理,禁止12周歲以下兒童騎車上學。所有騎車同學均須由家長簽署安全責任書。
11、每周組織安全工作檢查,定期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消除校園設施中存在的電路、建筑等安全隱患,創設安全校園。
12、加強校園商店管理,不進三無食品,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13、注意觀察患傳染病的學生,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盡量控制傳染面。
14、將學生安全納入教師考核和學生評比,進一步增強全體師生的重視程度。
篇3:一中創建安全小區及安全管理規范化達標學校實施方案
EE一中創建"安全小區"及"安全管理規范化達標學校"實施方案
根據全市創建"安全小區"及"安全管理規范化達標學校"的有關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今年我校安全工作走過那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以***的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維護校園和諧治安穩定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則,著力推進"安全小區"及"安全管理規范化達標學校"創建活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范制度,強化師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扎實推進校車、食品等專項檢查,大力整治學校主編治安秩序,確保年內全面建成"和諧校園"及"安全文明校園",為EE市率先建成安全、文明城市做出新的貢獻。
二、工作要點
(一)全面開展安全專題教育
1、重視加強安全管理培訓和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主題教育活動。以廣播站、黑板報、班級主題活動等陣地,以安全常識為基礎,面向廣大師生員工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廣大學生牢固樹立安全意識,了解安全基本常識,掌握報警、求助電話的使用方法和在緊急情況下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積極爭取綜治、公安等部門的支持與配合,以"二日一月四節兩假"("3月27日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全國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和寒暑假)為契機,在學生中廣泛開展"珍愛生命,安全第一"、"平安交通"等主題教育活動,促使廣大師生進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低于潛在危險的能力。
2、重視加強校園安全、犯法*等*、法紀法規、消防安全等各類專題教育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崇尚科學,抵制*,熱愛生活,珍愛生命"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學生勤奮學習、健康成長;廣泛開展法紀法規講座、法律咨詢等活動,引領廣大師生員工牢固確立法制意識,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變成自己的自覺行為。
(二)扎實推進安全專項管理
1、加強門衛和師資安全管理。進一步健全門衛制度,加強門衛人員的思想道德建設和業務能力培訓,嚴格執行門衛登記制度,未經許可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外來機動車輛隨意進入校園,凡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限速行駛,并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任何人將非教學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管制刀具和其它可能危及學校安全的物品帶入校園;學生下課、放學尤其是夜間晚自習下課時,安排教師在樓梯口、校門口進行安全疏導,避免擁堵引發事故。
2、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行政值周制度,值周人員要熟悉報警裝置,按時到崗,在任何情況下不能擅離職守。緊急情況下,領導和保衛干部要確保24小時通訊工具暢通,保證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
a)加強校園用電、特種設備和校園網安全管理。要嚴格遵守行業規定,加強校園用電設備和線路規范化建設,確保無超負荷或缺相工作情況。要進一步加強互聯網使用和安全管理,教育局域網和校園網必須加載性能可靠的網上設備。
b)加強交通和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c)加強校舍和宿舍的安全管理。
d)加強體育和設備器材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體育課、早操、課間操等校內體育活動的組織,認真做好技術要領、運動設備、整理活動等方面的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e)加強校園飲食和衛生防病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定,嚴把炊事人員健康、食品采購、運輸儲藏、烹飪配餐、餐具衛生、保鮮留樣(必須保存48小時)、人員隔離等各個環節,確保不發生食品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
f)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要建立健全教育、公安、建設、文化、衛生、工商、城管、新聞等共同參加的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機構,配合公安交巡警、交通部門,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積極配合工商、文化等部門,依法規范學校周邊地區文化娛樂場所,及時查處、取締非法經營的網吧、電子游戲廳等場所,凈化青少年成長環境。
三、努力做好幾項重點工作
今年,學校各部門將在"省級安全文明校園"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要配齊配強法制輔導員,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和"零犯罪校園"創建活動,努力避免或降低在校學生的違法犯罪率;要積極會同公安部門在學校建立警備站(警備室或校園"110"),切實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要深入開展"無毒學校"的創建工作,確保覆蓋率達100%;要全面實施"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
四、制度建設
1、工作責任制度:要按照"屬地管理、守土建設"的原則,通過鑒定,《EE一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狀》等形式,明確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強化安全責任;通過選調一定數量政治覺悟高、奉獻精神強、綜合素質好的中青年教師,建立一支專(兼)職學校安全及綜治工作隊伍師生積極參加,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及綜治工作。
2、定期檢查制度:要把定期檢查作為安全工作一項重要內容,堅持查重點、重點查、反復查、查反復,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安全預案制度:以自然災害、暴力犯罪、重大傷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為設想條件,結合單位實際情況,認真制定預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處理機制,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師生進行實戰情境下的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項應急工作能有條不紊地展開,把危害和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4、安全考核制度:將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評之中,對工作成績顯著或有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凡因工作不力釀成事故或超
過安全工作年度指標的,堅決行使"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先進評比資格,考核結果將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之中。
20**年元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