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鍋爐房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鍋爐房安全管理實行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關于鍋爐安全、節能和環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規,配合有關部門完成鍋爐安全檢驗和相關檢查、監測等工作。
2、負責制定鍋爐設備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全體司爐人員和水質化驗人員的業務學習,并對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檢查。
3、負責對司爐工和水質化驗人員的技術培訓,進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認真做好鍋爐安全檢驗工作,經常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情況,制定鍋爐的檢修計劃。
5、隨時解決鍋爐運行中出現的技術性問題,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報告,確保鍋爐正常運行。
6、堅決貫徹鍋爐安全運行法規,制止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7、參加鍋爐事故的調查處理,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匯報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8、監督鍋爐安裝、修理和改造工程的施工質量,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意見。
9、及時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查機構填報相關資料,接受鍋爐安全部門的指導。
10、做好鍋爐房安全管理中的其他相關工作。
篇2:酒店工程部鍋爐房領班崗位工作職責
酒店工程部鍋爐房領班崗位職責
[管理層級關系]
直接上級:設備運行維修部經理
[崗位職責]
1、執行上級經理的工作指令,并報告工作。
2、帶領班組員工嚴格按照檢修操作規范和有關管理制度,做好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工作以及水質化驗的各種動作記錄,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3、在上級經理的指導下,負責實施鍋爐技術改造、技術革新方案,積極推廣新技術。
4、負責抓好鍋爐備品備件和能源物料的使用、管理工作,掌握和分析鍋爐房每天能耗情況,做好節能工作和能耗記錄。
5、認真做好鍋爐事故分析和技術資料分類歸檔工作。
6、負責員工的班次安排和考勤、考核,抓好文明班組建設。
7、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清楚并有記錄。
篇3:學校鍋爐房負責人崗位工作職責
學校鍋爐房負責人崗位職責
1、定期組織司爐工,水質化驗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2、參與制定并督促執行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強迫或同意司爐工違章作業,并有權制止司爐工違章操作。
3、貫徹執行學校主管部門和鍋爐房安全監察、環保能源管理等部門下達的有關鍋爐管理和運行的指令。
4、負責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滿足全校采暖的需要,做好環境保護和成本核算工作。
5、定期收集、整理鍋爐房有關記錄,并組織有關人員總結、分析前段鍋爐運行中的經驗和問題。
6、參與制定鍋爐檢測、檢修及備品備件計劃。
7、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鍋爐的使用、管理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8、改善鍋爐房人員的勞動條件,做到安全文明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