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號
《〈重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實施辦法》,已經20**年2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重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實施辦法
第一條根據《重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第七條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重慶市榮譽市民”稱號由市一級設立。
第三條授予“重慶市榮譽市民”應堅持突出貢獻原則,兼顧其代表性和重慶市整體對外開放的需要。
第四條“重慶市榮譽市民”的日常聯系和服務工作,分別由市政府辦公廳、市外辦、市僑辦、市臺辦、市人事局負責。
第五條“重慶市榮譽市民”稱號授予儀式,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組織,有關部門協助實施。
第六條授予“重慶市榮譽市民”稱號程序按照《重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第四條規定辦理。
第七條推薦單位在履行報批手續前應征得推薦對象同意,不得向推薦對象作出任何承諾。
第八條除《重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規定的待遇外,獲得“重慶市榮譽市民”稱號的人士不承擔重慶市民應有的義務也不享有相應的權利。
第九條重慶市榮譽市民證書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統一印制。
第十條本實施辦法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2:舟山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實施辦法(2003)
舟政辦發〔20**〕70號
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舟山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授予舟山市榮譽市民稱號工作,鼓勵更多的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其他海內外人士積極參與、支持我市各項建設事業,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授予舟山市榮譽市民稱號實施辦法。
一、授予舟山市榮譽市民稱號是項莊重而嚴肅的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從嚴掌握,寧缺毋濫,并堅持被授予人樂于接受的原則,認真做好這項工作。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其他海內外人士可授予舟山市榮譽市民稱號:
(一)熱心資助發展本市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及社會公益福利事業,無償捐贈資金、各類物資累計折合人民幣300萬元以上者。
(二)在本市累計投資人民幣2500萬元以上(指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包括設備、物資;外幣投資按當時外幣匯率折算成人民幣)者。
(三)在推進我市對外友好合作、交流中做出突出貢獻,并在本市享有較高聲譽或較大影響的港澳臺同胞、華僑和外國人士。
(四)其他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者。
三、授予榮譽市民稱號的審批程序。
凡申請授予舟山市榮譽市民稱號的,由推薦單位(縣、區的以縣、區人民政府為推薦單位,市屬的以市屬主管部門為推薦單位)在征求本人同意后提出申請意見,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市人大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
由市人民政府舉行榮譽市民授予儀式,頒發榮譽市民證書。
四、對獲得榮譽市民稱號的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其他海內外人士的事跡進行報道,應事先征得本人的同意,(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并經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后才可發表。
五、榮譽市民享受的待遇按《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舟山市榮譽市民享受優惠待遇的通知》(舟政發〔20**〕19號)規定執行。
六、本實施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本實施辦法自發文之日起一個月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