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深圳某物業管理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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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某物業管理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國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審批機構有關規定,中國深圳**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香港**國際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于20**年3月28日簽訂合資經營合同,組建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深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合營企業名稱為深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

  英文名稱為:

  公司法定地址為:深圳市*南園路*大廈*D。

  第三條 合營各方的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別為:

  甲方:深圳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定地址為:深圳市**路*大廈**樓*。

  法定代表的姓名:*職務:董事長,國籍:中國。

  乙方:**國際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法定地址為:香港*東部么地道*號*中心*室。

  法定代表姓名:*,職務:董事長,國籍:中國。

  第四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對公司承擔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五條 公司是經深圳市人民政府審批機構批準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記注冊的合資企業,為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及原審批機構規定和有關條例、契約,并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

  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所允許的范圍內,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對其所有資產有權自主地支配和管理。

  第二章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公司宗旨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服務質量,發展新業務,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七條合營企業經營范圍為:從事物業管理;經濟信息咨詢。

  第八條 公司經營規模為:計劃投資人民幣700萬元,

  第三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700萬元。

  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第十條 合資方各出資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300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60%,其中:

  現金:人民幣300萬元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等價的外幣投入),占公司注冊資本40%,其中:現金:人民幣200萬(以等價的外幣出資)

  第十一條 合營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二條 合營各方繳足出資額后三十天內,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合營企業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主要內容是:合營企業名稱,成立日期,合營者名稱,合營各方出資內容及其有關附件,出資額,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及核發日期等。出資證明應當報原審批機構和工商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合營期內,合營企業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數額。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必須經合營雙方同意,一方轉讓時,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 合營企業轉產、擴大經營范圍、分立、合并、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須經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并經合營企業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并在規定期限內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海關等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合營企業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七條董事會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職權:

  (1)制定和修改組織機構表和人事計劃;

  (2)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他們的權利、義務和薪酬;

  (3)制定合營企業的總方針、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方案和籌建(基建)實施計劃,審批總經理或管理部門提出的重要報告;

  (4)修訂合營企業章程;

  (5)審查經營狀況,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包括資產負債和損益計算書等);

  (6)決定企業發展基金、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留方案;

  (7)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辦法;

  (8)通過合營企業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9)決定合營企業資本增加、轉讓、分立、合并、停業、延期、中止和解散;

  (10)負責合營企業中止或期滿的清算工作;

  (11)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董事二名,乙方委派董事一名,董事任期三年,經委派方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由乙方委派,副董事長一名,由甲方委派。合營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須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條董事會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合營企業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三條董事長應在董事會會議召開前三天發出召*議的書面通知,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四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五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夠三分之二人數時,則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的,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英文同時使用),會議記錄及決議文件,經與會代表簽字后,由合營企業抄送全體董事,并連同會議期間收到的委托書一并存檔,由董事會指定專人保管,在合資經營期限內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銷毀。董事會休會期間需經董事會決定的事宜,也可通過電訊及書面表決方式作出決議。按董事書面表決的決議,與董事會會議的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下列事項同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

  (1) 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和補充;

  (2) 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

  (3) 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調整;

  (4) 合營企業的資產抵押;

  (5) 合營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合營企業的分立或變更組織形式。

  第二十八條除第二十七條以外的其他事項,須經董事會超過半數董事通過。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九條公司設經營管理部門,具體機構設置由董事會議決定。

  第三十條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均由董事會聘請。首屆總經理由乙方推薦。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直接向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的決定,須由總經理簽署方能生效。

  第三十三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三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四條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兼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務。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為。

  第三十六條公司設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七條總會計師、審計師由總經理領導。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實施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公司的內部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會計帳目,向總經理和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的,應提前三十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如觸犯法律,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財務會計

  第三十九條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規定和會計制度以及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辦理。合營企業應遵守統計法律法規及國家、深圳市利用外資統計制度,依法報送利用外資統計報表。

  第四十條公司必須按規定向原審批機構有關部門報送有關報表。

  第四十一條合營企業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二條合營企業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三條合營企業采用人民幣為計帳單位,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國家外匯原審批機構公布的匯率計算。

  第四十四條合營企業應在中國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幣帳戶。

  第四十五條合營企業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六條合營企業財務會計帳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 合營企業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2) 合營企業所有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3) 合營企業注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 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七條合營企業管理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內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四十八條合資各方有權自費聘請審計師查閱合營企業賬簿,查閱時,合營企業應提供方便。

  第四十九條合營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辦理納稅事宜,并由合營企業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五十條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合營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七章 利潤分配

  第五十一條合營企業按法律規定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營企業依法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五十二條合營企業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的利潤,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三條合營企業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后三個月內公布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四條合營企業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八章 職工

  第五十五條合營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自行決定本企業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合營企業在勞動部門核準的招工計劃內,自行公開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所需的職工。

  第五十六條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內雇用職工,企業和職工雙方應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深圳市有關規定,并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合同中應當訂明勞動(工作)任務、勞動合同期限、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以及辭退、辭職、合同變更、終止和解除合同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其他的約定事項等。勞動合同訂立后,按有關規定向勞動部門辦理用工手續。

  第五十七條合營企業有權對違犯合營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予以開除。對開除、處分的職工,須報保稅區的勞動部門備案。

  第五十八條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深圳特區的有關規定,根據合營企業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合營企業應適當提高職工工資。

  第五十九條職工的福利、資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營企業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 工會組織

  第六十條合營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其基本任務是:依照中國

  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助合營企業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及獎勵基金;協調調解職工與合營企業之間的糾紛;組織職工學習,開展文體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合營企業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六十二條合營企業工會可指導、幫助職工同合營企業簽定個人勞動合同,或代表職工、同合營企業簽定集體勞動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三條合營企業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和保險等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席會議(無表決權),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四條合營企業每月按合營企業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由本企業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的規定使用。

  第十章 期限、終止、清算

  第六十五條合營企業合營期限為十五年,自營企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合營企業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并在合營企業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工商、稅務、海關等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七條合營各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合營企業提前終止合營,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并報送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六十八條合營企業因下列之一出現時解散:

  (1) 合營期限屆滿;

  (2)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無力繼續經營;

  (3) 合營一方或數方不履行合營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 合營企業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5) 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

  (6) 合營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本條第(2)、(4)、(5)項所列情形發生,應當由合營企業的董

  事會作出決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在本條第(3)項所列情形下,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守約方有權向原審批機構提出申請,解散合營企業。

  第六十九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應及時公告,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有關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規定和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組織清算委員會,按法定程序進行清算。在清算完結前,投資者不得將合營企業的資金匯出或攜帶出境,不得自行處理合營企業的財產。

  第七十條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營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行。

  第七十一條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合營企業起訴和應訴。

  第七十二條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的酬勞應從合營公司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三條清算時,清算委員會對合營企業的資產應根據帳面折舊程度,參考當時的價格重新估價。

  第七十四條清算委員會對合營企業的債權債務全部清償后,其剩余財產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由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結束報告,提交董事會確認后,報原審批機構備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海關等有關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七十六條合營企業解散后,各種帳冊及文件應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一章 規章制度

  第七十七條合營企業通過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 經營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規程;

  (2) 職工守則;

  (3) 勞動工資制度;

  (4) 職工考勤、升級和獎懲制度;

  (5) 職工福利制度;

  (6) 財務制度;

  (7) 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 其他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七十八條本章程的修改和補充,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七十九條本章程用中文書寫。

  第八十條本章程須經深圳市人民政府審批機構批準后才能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簽字)(簽字)

篇2:市物業管理協會章程

  市物業管理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z市物業管理協會,英文名稱:z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簡稱:zPMA。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z市(包括: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開平市、臺山市、鶴山市、恩平市)物業管理企業自愿組成,經z市民政局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行業性、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致力于推進z市物業管理行業的改革與發展,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會員的合法利益,規范行業管理,提高我市物業管理的整體水平。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z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和z市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會的活動地域為廣東省z市。

  第六條 本協會的辦公地址設在z市房產綜合大廈二樓。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ㄒ唬┬麄鞑⒆袷貞椃?、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制定并貫徹執行行規行約,規范行業行為。

 ?。ǘ嵭凶月尚苑?/a>管理,遏制惡性競爭和壟斷行為,維護行業內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

 ?。ㄈ﹨f助政府部門制定和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推動行業管理體制改革,并指導物業管理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ㄋ模┦占⑾驎T提供行業發展的新動態和信息,幫助會員單位提高企業和員工素質。

 ?。ㄎ澹┙M織開展業務培訓和有關學術交流,推廣使用新技術、新產品。發展同國內外和港澳臺地區民間和社團的友好往來,提高行業整體素質。

 ?。┚S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會員與業主或其他機構的糾紛。

 ?。ㄆ撸﹨f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ò耍┙M織會員單位向社會作出承諾,保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物業管理業務,不損害業主合法權益,為業主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協會的會員為本行業單位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碜o本協會章程;

 ?。ǘ┯屑尤氡緟f會的意愿;

 ?。ㄈ┰诒拘袠I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ㄋ模钟泄ど虪I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ㄒ唬┨峤蝗霑暾垥?;

 ?。ǘ┙洷緟f會理事會通過;

 ?。ㄈ┯衫硎聲蚶硎聲跈嗟臋C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鱿瘯T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ǘ┻x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ㄈ┇@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ㄋ模Ρ緯ぷ鞯奶嶙h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ㄎ澹┤霑栽?、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需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袷乇緯鲁?;

 ?。ǘ﹫绦斜緯臎Q議;

 ?。ㄈ┌匆幎ń患{會費;

 ?。ㄋ模┚S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ㄎ澹┩瓿杀緯晦k的工作;

 ?。┫虮緯从城闆r,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ㄒ唬L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000元;

 ?。ǘ└睍L單位每年繳納會費1600元;

 ?。ㄈ┏绽硎聠挝幻磕昀U納會費1500元;

 ?。ㄋ模├硎聠挝幻客ㄖ?/a>本行業協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行業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如不遵守本行業協會章程,將由本行業協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 本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紩T數量在100個以上的,可以推選代表組成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會員選舉產生〗。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是本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協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協會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的業務范圍和工作職能;

 ?。ǘ┻x舉或者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理事、監事;

 ?。ㄈ徸h理事會、監事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ㄋ模徸h理事會對會員除名的提議;

 ?。ㄎ澹f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淖兓蛘叱蜂N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ㄆ撸┲朴喕蛐薷恼鲁?、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

 ?。ò耍Q定終止事宜;

 ?。ň牛Q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3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兩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會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全體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當由全體會員(會員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紀要,并向會員公告。

  第二十條 本會設理事會。

 ?。ㄒ唬┏蔀槔硎碌臈l件是加入本協會滿一年的單位會員。

 ?。ǘ├硎聲闀T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協會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理事人數為會員(會員代表)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ㄒ唬┗I備和召*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ǘ﹫绦袝T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并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ㄈQ定協會具體的工作業務;

 ?。ㄋ模┲贫▍f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

 ?。ㄎ澹┲贫▍f會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金的方案;

 ?。Q定協會各內部機構的設置,并領導協會內部各機構開展工作;

 ?。ㄆ撸Q定新申請人的入會和對會員的處分,提議對會員的除名;

 ?。ò耍┢溉位蛘呓馄钙溉沃泼貢L,決定協會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書長和協會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ň牛┲贫▍f會內部管理制度;

 ?。ㄊ﹨f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過半數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并向全體理事公告。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托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議召開理事會。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人數在50人以上的,根據需要可從理事中選舉常務理事,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人數為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經理事會授權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項職權。常務理事會至少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作出的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常務理事通過。

  常務理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記錄。

  第二十四條 本會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則、程序:

 ?。ㄒ唬┯杀拘袠I協會秘書處提出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方案;

 ?。ǘ⒕唧w方案提交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ㄈ⑼ㄟ^后的具體方案提交理事會審議批準。

 ?。ㄋ模﹫笊鐣F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批。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立監事3名,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與理事會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會長、副會長、理事、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六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猿贮h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ǘ┰诒拘袠I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ㄈL、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ㄋ模┥眢w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ㄎ澹┪词艿饺魏涡淌绿幜P;

 ?。┚哂型耆袷滦袨槟芰?。

  第二十七條 本會的秘書長采用選任制,秘書長和會長不能在同一企業中產生。會長不得兼任秘書長。

  第二十八條 本會設會長一人,常務副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會長為本行業協會的法定代表人,本行業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當會長不能正常履行職責時,由常務副會長履行會長職責,并在三個月內負責組織完成會長補選工作。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選任制秘書長每屆任期3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三十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椭鞒掷硎聲ɑ虺绽硎聲h;

 ?。ǘz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ㄈ┐肀緟f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條 本會副會長、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對理事會負責。秘書長為專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洲k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ǘ┙M織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決定;

 ?。ㄈ﹨f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ㄋ模┨崦泵貢L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ㄎ澹┨崦k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報會長批準;

 ?。┨幚砥渌粘J聞?;

  秘書長出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三十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驎T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工作。

 ?。ǘ┍O督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選舉、罷免;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ㄈz查協會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ㄋ模┍O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

 ?。ㄎ澹┍O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當會長、副會長、理事和秘書長等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協會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領導,切實履行職責。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

 ?。ㄒ唬M;

 ?。ǘ┚栀?;

 ?。ㄈ┱Y助;

 ?。ㄋ模┰诤藴实臉I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ㄎ澹├?;

 ?。┢渌戏ㄊ杖?。

  第三十四條 本會接受捐贈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或變相攤派。捐贈人、資助人或單位、會員、監事有權向協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捐贈人、資助人或單位、會員、監事的查詢,協會應及時如實答復。

  第三十五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財產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以及工作人員私分、侵占、挪用協會財產的,應當退還,并在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上進行檢討;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本會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三十八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合同。其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四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 本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并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注銷動議:

 ?。ㄒ唬┩瓿烧鲁桃幎ǖ淖谥嫉?;

 ?。ǘT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解散的;

 ?。ㄈ﹨f會發生分立、合并的;

 ?。ㄋ模o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工作的;

  第四十六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

  第四十七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協會應在清算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四十八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九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20**年9月9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20**年9月28日對協會章程第二十八條進行修改,并由全體會員單位表決通過。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篇3:物業管理公司章程標準范本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標準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人民政府有關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在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注冊登記名稱為: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宗旨是:依法管理,業主至上,服務第一。

  第四條 公司依法登記注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公司一切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第二章 公司的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萬元。

  第六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主營房地產物業管理、維修、養護,樓宇機電配套設備管理維修,清潔衛生,庭園綠化及轄區內車輛停放管理。兼營與住宅(含大廈)相配套的商業、飲食業、便民服務業。

  第三章 股東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公司股東共__個,分別是:

  第四章 股東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全部由股東自愿出資入股。

  第九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碛羞x舉和被選舉權;

 ?。ǘ┌闯鲑Y比例領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原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ㄈ┌匆幎ㄞD讓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ㄋ模镜臉I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ㄎ澹┰诠巨k理清算完畢后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第十一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泐~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ǘ┰诠巨k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債務;

 ?。ㄈ┕疽唤浌ど痰怯涀?,不得抽回出資;

 ?。ㄋ模┳袷毓菊鲁?,保守公司秘密;

 ?。ㄎ澹┲С止镜慕洜I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话凑J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和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只有兩名股東的,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股東轉讓出資后的公司股東人數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Q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ǘ┻x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ㄈ┻x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ㄋ模徸h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ㄎ澹徸h批準監事的報告;

 ?。徸h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ㄆ撸徸h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ò耍驹黾踊蛘邷p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ň牛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ㄊ竞喜?、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ㄊ唬┬薷墓菊鲁?。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規定執行。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半年召開一次。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公司不設立董m.airporthotelslisboa.com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一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撠熣偌蓶|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ǘ﹫绦泄蓶|會的決議;

 ?。ㄈQ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ㄋ模┲朴喒镜哪甓蓉攧疹A算方案、決算方案;

 ?。ㄎ澹┲朴喒镜睦麧櫡峙浞桨负蛷浹a虧損方案;

 ?。┲朴喒镜脑黾踊驕p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ㄆ撸M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ò耍Q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ň牛┢溉位蛘呓馄腹靖苯浝?、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ㄊ┲贫ü镜幕竟芾碇贫?。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止镜纳a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ǘ┙M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ㄈM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ㄋ模M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ㄎ澹┲贫ü镜木唧w規章;

 ?。┕菊鲁毯凸蓶|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行使職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經理、監事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董事、經理、監事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ǘ┒?、經理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

  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ㄈ┒?、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者進行交易。

 ?。ㄋ模﹫绦卸?、經理、監事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ㄎ澹﹫绦卸?、經理、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六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公司財務;

 ?。ǘ绦卸?、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ㄈ┊攬绦卸?、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ㄋ模┨嶙h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八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建立、健全如下財務、會計制度:

 ?。ㄒ唬┕緫诿恳粫嬆甓冉K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并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送交各股東審閱。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儋Y產負債表;

 ?、趽p益表;

 ?、圬攧諣顩r變動表;

 ?、茇攧涨闆r說明書;

 ?、堇麧櫡峙浔?;

 ?。ǘ┕緫敯凑展菊鲁桃幎ǖ钠谙迣⒇攧諘媹蟾嫠徒桓鞴蓶|。

 ?。ㄈ┕痉峙洚斈甓惡罄麧檿r,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在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公司可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股東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ㄋ模┕镜墓e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ㄎ澹┕咎崛〉姆ǘü娼鹩糜诒竟韭毠さ募w福利。

 ?。┕境ǘǖ臅嫀酝?,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第九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

  第二十八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

 ?。ㄒ唬┕竞喜⒖梢圆扇∥蘸喜⒑托略O合并兩種形式。

  本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本公司如與其他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m.airporthotelslisboa.com。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

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ǘ┕痉至?,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第二十九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當公司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十章 公司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ㄒ唬┕菊鲁桃幎ǖ臓I業期限屆滿;

 ?。ǘ┕蓶|會決議解散;

 ?。ㄈ┮蚬竞喜⒒蛘叻至⑿枰馍?;

 ?。ㄋ模┯鲎匀粸暮蛲饨绮豢煽咕艿脑蛐枰馍?。

  第三十一條 公司解散,應在十五日內由股東、有關主管機關或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謇砉矩敭a,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同時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確認;

 ?。ǘ┩ㄖ蛘吖鎮鶛嗳?,應在清算組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ㄈ┨幚砼c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ㄋ模┣謇硭范惪?;

 ?。ㄎ澹┣謇韨鶛?、債務;

 ?。┨幚砉厩鍍攤鶆蘸蟮氖S嘭敭a;

 ?。ㄆ撸┐砉緟⑴c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二條 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后剩余財產,公司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三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附則

  一、本章程于二零年月日訂立。自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之日起生效。

  二、由全體股東簽名、蓋章確認。

  全體股東簽名: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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