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車輛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七)
一、目的
規范車輛調度、行車、維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行車安全,節約維修費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車輛管理工作。
職責
1、總經理負責車輛保養、維修工作的評審。
2、行政部負責公司車輛的日常管理監督及處理重大緊急事件。
3、司機負責車輛日常管理工作。
程序要點
1、車輛安排。
1)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審核。
2)部門負責人同意用車的,簽名確認后由用車人報行政部審批;不同意用車的不予批準。
3)行政部依據以下情況給予審批意見,同意用車的按正常手續辦理;不同意用車的須向用車人說明:
a)出車的時機是否恰當;
b)有無更經濟、快捷的交通辦法;
c)有無可供使用的車輛。
4)行政部文員依據審批意見通知司機及用車人。
5)司機到行政部領取《車輛出入證》并做好出車前的安全檢查工作。
6)用車人按約定的時間乘車,司機將《車輛出入證》交當值秩序維護員。
7)司機每次于出車前及出車后將有關出車情況登記在《出車記錄》內,內容包括:日期、車牌號碼、出車時間、出車前里程表數、車況、收車時間、收車后里程表數、目的地、途經地點、車輛使用后情況、簽名、備注等。
8)車輛的正常加油、保養、維修等需出車的,由司機辦理用車申請手續。
9)司機于每周一將《出車記錄》報行政部審核以下內容,發現問題按《員工獎罰考核一覽表》辦理:
a)依據《用車申請單》車輛里程表審核及“值班秩序維護記錄”檢查司機記錄是否屬實;
b)司機有關私自用車現象。
10)行車中特殊情況處理。
11)行車中發現車輛出現問題,應將車停于安全地點進行檢修,處理不了的應及時與行政部聯系,請示處理辦法并將情況與用車人溝通:
a)一般情況下,司機應聯系就近維修(按車輛維修程序辦理),用車人根據維修時間的長短選擇等車修好、搭公共汽車或申請公司派車接應;
b)行政部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派車接應并通知用車人。
2、交通事故。出現交通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交警部門予以處理,并救護傷員然后向行政部報告:
1)一般交通事故,由行政部協調處理后,將結果報總經理;重大交通事故由行政部報總經理請示后跟進處理;
2)司機應主動配合行政部了解事故經過,并與交警部門、保險公司協調處理結果;
3)司機到交警部門接受交通事故處理通知;
4)行政部或指定人員按交警部門處理通知辦理有關手續;
5)司機到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6)需對司機進行處罰的,由行政部按《員工獎罰考核一覽表》處理。
3、違章事故:
1)由司機依據交警部門要求辦理有關違章手續;
2)需對司機進行處罰的,行政部按《員工獎罰考核一覽表》處理。
4、車輛保養。
1)司機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制定保養計劃,內容包括:
a)車輛概況;
b)保養的說明;
c)保養項目;
d)保養費用預算。
2)、行政部負責審核保養計劃后報總經理審批。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由行政部負責聯系三個以上車輛保養服務商。
3)、總經理按《業務分包控制程序》選擇保養服務商簽署有關協議。
4)、司機按協議要求跟進保養工作。
5)、車輛保養費用報銷手續按《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規程》辦理。
5、車輛維修。
1)行政部提供三個以上車輛維修點,并提供有關評審資料。
2)總經理按《業務分包控制程序》選擇維修服務商,并簽署有關協議。
3)司機按協議要求,跟進車輛維修工作。
4)除以下特殊情況外,車輛的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點進行;
a)車輛出車途中,因突發故障而不能行駛,距指定的維修點路程在20公里以上,且行政部同意的。
b)尚未進行定點維修的車輛;
c)爆胎且備用胎不能使用,經行政部同意的;
d)行政部同意的其他維修項目。
5)車輛維修費用報銷手續按《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規程》進行。
6、車輛的安全管理。
1)出車前檢查:
a)檢查車身是否有碰擦傷痕;
b)檢查燃油、機油液,冷卻液是否加足;
c)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d)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及鋼板彈簧是否牢固可靠;
e)檢查方向盤(把)、離合器、踏板自由行程和剎車情況是否良好;
f)檢查發動機有無異響,發動機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
g)查看上兩班行車記錄,是否有沒處理完的故障,如有嚴禁出車。
2)行車時檢查:
a)注意車輛行駛狀況,如有異響、異動、異味,應立即下車檢查,嚴禁開故障車;
b)檢查轉向裝置和制動裝置的工作情況是否正常;
c)檢查儀表和信號裝置的工作情況是否正常。
3)收車時檢查:
a)收拾好攜帶物品,檢查車身狀況;
b)收車時將車輛停放到位,關閉所有電路系統;
c)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并加足燃油、潤滑油和冷卻液;
d)檢查胎氣壓、清除輪胎間表面異物,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損壞,檢查各轉動有無過熱現象;
e)作行車日期、時間、出車前公里數、收車時公里數、班次、行駛路線及車輛情況記錄。
4)安全停放:
a)車輛停放時,必須仔細檢查車輛是否鎖好,防盜器是否打開;
b)車輛必須停放在相對安全的地方。收車后,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
7、車輛的日常清潔。
1)清掃車輛地毯垃圾、擦拭車窗玻璃、車廂座位及駕駛臺,檢查車上有無乘車人員遺留物品,統一掛放窗簾,鋪平座墊及椅套。
2)用高壓噴水槍將車廂外部、車底噴洗一遍。
3)必要時進行車輛外部打蠟。
8、車輛油料管理。
1)行政部提供三個以上車輛加油點,并提供有關評審資料。
2)總經理按《業務分包控制程序》選擇加油服務商。
3)油費結算實行月結制:
a)審核每次加油數量及經手人手續是否齊全;
b)根據《出車記錄》審核每次加油數里程數是否相符。
c)經行政部同意后報總經理審批,然后按《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規程》辦理報銷手續。
篇2:車輛管理規程
1.停車場管理規定
1.1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1.1.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1.1.2指揮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注意前后左右車輛護全并在規定位置停放。
1.1.3停放好車輛,注意提醒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機動車輛在大廈內任何場所禁止試車、修車、練車、停剎車。
機動車輛在大廈內禁止鳴叫。
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1.1.7不準在道口、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摩托車和自行車按規定停放在各自的停放點)。
1.2除執行任務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和公司車輛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1.3停車場實行月卡、季卡、年卡和臨時停放收費方式,實行月卡、季卡、年卡的車主(司機)須到各管理辦理有關手續,臨時停放按《貴陽市機動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臨時停放必須保證業主(住戶)有足夠車位前提下實行。
1.4停車場必須有專人24小時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并將管理制度收費標準懸掛于出入口的時顯位置。
1.5停車場內按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定期檢查。
1.6停車場(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和大廈行車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
1.7機動車進場時應服從管理人員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有關手續,按規定交繳停車費。
1.8集裝箱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
1.9不損壞停車場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設施。
2.車輛進入、放行工作細則(小區適用)
2.1車場值班員負責車輛進出、收費、登記控制,檢查車輛是否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2.2值班員應站立向進出停車場車輛的司機敬禮。
2.3發放車輛出入證給司機后,開啟道閘,指揮車輛駛進停車場停放,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或進行電腦登記,對進場車輛有損壞的,應及時告知司機。
2.4對持有停車卡車輛,應核實停車卡的有效性、相符性,對卡與車輛不符或無效卡按規定收費。
2.5出口值班員待離場車輛停穩后,向司機敬禮,核對車牌號碼、駕駛人員姓名、相貌與檔案記錄,回收車輛出入證,收取停車費,出具收費票據,開閘放行,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2.6政策性免費車輛、公司領導批準免費車輛、停放時間不足以收費的車輛在離場時不得收費,應在《車輛出入登記表》"備注"欄予以說明。
2.7系統自動控制的停車場出入口,車輛進出時,值班員應先向司機敬禮,待司機刷卡后,進行電腦資料核對,確認無誤后起桿放行,車輛進出后即將道閘關閉。
2.8對與(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記錄不符、無卡、可疑的車輛不予放行,報告主任或班長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車輛強行離場。主任或班長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往現場,復核有關記錄,聽取司機的澄清說明,查閱車輛檔案,核實駕車者相關證件,經驗證駕車者為車主的,應將該車主行車證、身份證復印件及書面說明留存,車主簽字確認、收費后即可放行,再由班長將處理結果記錄在《停車場值班交接班登記表》上。必要時向管理處經理匯報情況或與巡警取得聯系。
2.9對強行沖卡或棄車逃離現場的疑犯,應扭送或報公護機關處理,軍警牌照車輛報相關主任部門處理。
2.10車輛進出高峰段,護管班長應護排足夠人力采取措施控制車輛進出秩序,防止車輛丟失。
2.11附表
篇3:物業轄區車輛管理制度:停車場管理規程
物業轄區車輛管理制度:停車場管理規程
1.0目的
確保停車場(庫)內的設備、設施和停車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各管理處停車場停車、收費管理。
3.0職責
3.1保安部主管負責監督、檢查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3.2當值領班負責對車場管理的指導及檢查管理工作。
3.3當值保安員負責指揮車輛的整齊停放、檢查、及對停車場的管理。
4.0停車場管理守則
4.1車輛進入本停車場停泊,須按規定讀卡交費,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調度。
4.2車況不良的或車輛漏油不得進入車場;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
4.3車輛進入后,按車場的指引箭頭、提示語或管理人員指揮行駛,不得逆行,限速5公里/每小時。
4.4不得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
4.5愛護停車場設施設備,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若損壞車場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6車輛須泊入指定車位,不得跨車位停泊,否則按所占車位交費。
4.7駕駛員離開前須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若車況有問題,須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認可。
4.8不得在停車場內長時間停留或在車內睡覺。
4.9車輛不得堵塞停車場行車道,否則管理公司將采取強制措施疏通車道,一切后果由該駕駛員負責。
4.10駕駛員遺失電腦磁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駕駛執照和行駛證登記后方可離場。時租車輛電腦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人員登記的入場時間計算停車費,月租車須將失效卡收費處,并向發卡處聯系補辦。
5.0停車場管理規定
5.1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5.1.1地面停車場
5.1.1.1指揮進入車輛慢行,按規定行駛方向前行,停放于適當的位置,使車場車輛停放整齊。
5.1.1.2認真指揮車輛出入停車場。
5.1.1.3隨時巡查地面車輛情況,發現門、窗未關好,有漏油、漏水等現象時應及時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
5.1.1.4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車場閑逛時,應勸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5.1.1.5協助清潔工人做好地面的清潔工作。
5.1.2地下停車場
5.1.3車輛進庫
5.1.3.1當有車輛駛進地下場時,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沒有固定的車輛不得讓其放于固定車位上。
5.1.3.2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并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5.1.4巡視:
5.1.4.1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狀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車門、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并在《停車場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同時報告領班處理。
5.1.4.2清點車庫內車輛,隨時和收費亭及地面車管員取得聯系,以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5.1.4.3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到車庫要及時令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1.4.4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并報告領班及時處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
5.1.4.5每班至少檢查一次防火門、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或者防盜)設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5.1.4.6禁止司機(車主)用消防水源洗車,經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1.4.7協助清潔工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庫整潔明亮.
5.2車輛出庫:
5.2.1當有車輛出庫時,應仔細核對出場車輛和駕駛員(車主),若對出場車輛和駕駛員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前面向司機敬禮,再禮貌詢問,若是車主親友(和車主聯系認可),并有駕駛證應放行,若盤問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扣留車輛,并及時通知領班和巡邏保安,機警作好應對,以防不法分子盜車行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