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勞保用品領用管理規定
1、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及勞保用品的計劃、采購、發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儉節約的原則,勞保用品的發放須依據各部門、各工種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件,發給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勞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領而不用;
3、發放勞保用品必須落實執行領用、保管和發放制度,嚴格按規定和標準發放;
4、對消耗品實行按需采購,節約領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舊領新制,更換非消耗品(如筆、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損物品,以舊換新。
6、對勞保用品進行規范堆放,標識清楚,定期清掃與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蟲、防潮、放火、防盜的安全措施;
7、對失效、報廢的勞保用品,要認真填寫報廢單,寫明名稱、價格、數量、金額、報廢原因后,經總經理審核批準方能報廢;
8、物品的領用、發放,須按“先進先出,計劃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進行。
篇2:物業維修人員勞保用品領用規定
物業維修人員勞保用品領用規定
為了加強對維修人員勞保用品使用的管理,特制定維修人員勞保用品領用規定如下:
1、為保障維修人員能夠安全有效的完成各項工作,根據《勞動法》為維修人員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
2、新入職維修人員領用勞保用品,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到辦公室辦理領用手續;
3、維修人員更換勞保用品(保潔用品除外),一律實行“以舊換新”制;
4、“以舊換新”換發的勞保用品,保管員要確認其是否失去使用價值后,方可發放;
5、勞保用品要確立使用期限,如:掛膠手套,每月一付(有特殊安裝和搶修工作可酌情處理);工絕緣膠鞋(解放式)每年一雙;維修工服每二年一套;棉襖每五年一套;保護鏡每三年一付;電焊手套每二年一付;電焊鞋罩每三年一付;進戶鞋套每二年一付。
6、特殊勞保用品,如變電所使用絕緣靴、絕緣手套等,要按電業部門耐壓試驗確定報廢后立即更新。
7、臨時性勞保用品(如口罩、面罩、頭罩)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使用期限。
8、未到期限的勞保用品,在離職時必須清洗干凈后上交辦公室,辦公室將根據用品破損程度予以折舊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