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員工工資管理暫行辦法
1-1 總 則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 指導思想
1、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公司的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管理制度
2、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3、統一基本工資基數,構造適當效益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1-3 員工工資制度
一、適用范圍:
(一)、公司中層管理人員;
(二)、公司所屬各管理處一般管理人員及正式員工。
二、工資模式:
(一)中層管理人員:月薪構成按上級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二)正式員工:
1、適用范圍: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2、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
(1)基本工資:
?、?、公司基本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由公司依據公司經營狀況、盈利情況制定。
?、?、確因工作需要,需對員工基本工資進行調整的,由各部門書面上報并說明調整理由,經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于次月執行;
(2)崗位工資:
?、?、對各部門各崗位職務根據工作需要設定并制定該項。
?、?、同崗位職務的崗位工資分為三個級差檔,由低級檔向上一級檔晉升職務工資需工作滿一定年限(注:清潔工崗位三檔晉升二檔需工作滿1年、二檔晉升一檔需工作滿5年;其余崗位三檔晉升二檔需工作滿2年、二檔晉升一檔需工作滿5年),每年各項考核成績達標,由各部門書面上報申請,經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于次月執行;
(2)績效工資:
?、?、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標準、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績效考評由公司責成各部門進行;公司各部門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績效工資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公開。
?、?、績效工資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一同發放。
(3)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確定30元/年的標準,員工的工齡工資為工作年限×分配標準。
?、?、工齡工資的計發為員工工作每滿12個月計工齡一年,從第13個月起計發工齡工資。
(4)、其他:
?、?、公司根據不同工作崗位的工作需要分別發給伙食補貼、交通補貼和通訊補貼;非所有崗位都有上述補貼。享有補貼的工作崗位,補貼在發放工資時一并發放。
?、?、因工作性質,為解決上丁管理處秩序維護員生活問題,公司向上丁管理處各秩序維護員按每天10元標準,提供中晚餐,中晚餐餐費由上丁管理處統一從各秩序維護員工資中扣回;
?、?、加班工資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標準計算,無合同約定的按國家或地方規定標準計算。
?、?、凡公司正式員工應當參加社會保險。各項社會保險,由公司根據國家及本地區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3、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見附件。
(三)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1、適用范圍: 試用期內的員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2、工資模式:協議工資制。
三、社會統籌
(一)、社會統籌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二)、社會統籌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為本公司員工辦理。社會統籌個人繳納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繳。
1-4 附 則
1、公司每月支薪日為5日。中層管理人員為預支當月工資;其他員工為支付上月工資。
2、以上工資均為稅前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本方案經公司辦公會討論批準于20**年4月實行,解釋權在公司總部。
1-5 備注
本薪資管理辦法發有單行文本:《**物業公司工資管理暫行辦法》。
篇2:電器公司工資管理辦法
電器公司工資管理辦法
1.1工資的構成:
工資是員工每月的固定收入,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崗位津貼三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是根據學歷和所處的崗位確定的金額;
加班工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轉正后的員工每月出勤超過23天的部分,同時按本月的周數計算,超過部分按日工資的200%發放;另一是如果在國家的法定公假日出勤的,按日工資的300%發放;
崗位津貼:經貿各事業部經理或店長級以上人員的手機費和有車的油資。手機費:店長和經理180元/月,助理100元/月。
1.2工資類別:
?。?)各副總、公司及各店員工、營業員、部門經理,事業部經理、店長
?。?)售后服務人員
?。?)理貨員(庫房)
?。?)防損員(包括夜保)
1.3發薪日期:
公司實行下發薪制度??记诮刂贡驹碌?0日,每月的1日以現金的形式支付員工的工資。如發現工資有計算錯誤的請在3天之內報到本部門或店內的經理處,統一上報人力資源部。
2獎金
獎金是公司依據員工的當月業績,給員工發放的獎勵金,是和公司的經濟效益直接掛鉤的、是員工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獎金是以現金的形式于每月的15日發放。
篇3:股份公司工資管理辦法(3)
股份有限公司工資管理辦法(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一套以績效管理為基礎、與市場接軌的薪酬體系,吸引優秀人才,留住關鍵人才,提高公司競爭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基本原則
?。ㄒ唬┌磵徣〕?。公司的價值導向首先向重要崗位傾斜,同時兼顧公平。
?。ǘI績導向。公司價值導向向骨干員工傾斜,使那些在工作崗位上表現出突出才干、做出優秀業績的員工,能夠獲得更高的工資待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的范圍為公司正式在職員工。其他特聘專家、短期勞務人員以及返聘人員,按聘用協議約定執行。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四條公司對工資實行分級管理的體制。公司總部對下屬各事業部、中心(以下統稱業務單元),擁有如下管理權限:
?。ㄒ唬┲贫ɑ疽幏?。各業務單元可制定與本辦法相關的制度或實施細則,但不得與本管理辦法相抵觸,且必須事先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裁辦公會審議批準。
?。ǘ┛刂乒べY總額。各業務單元必須制定工資總額預算,報公司總部批準。公司依據工效掛鉤的原則,對各業務單元進行工資總額控制。
?。ㄈ┲袑庸芾砣藛T工資管理。公司所有中層管理人員(正副總經理、研究所正副所長、總工)的工資,由總部集中管理。此類人員原則上不得在其所在部門領取任何工資性收入。
第五條經營財務部負責對各業務單元的經營計劃及工資總額預算進行審核,并負責監督經營計劃執行過程,防止出現偏差,確保工效掛鉤。
第六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各業務單元工資總額預算的執行過程,防止出現偏差。同時,負責對各業務單元或其他部門對公司基本工資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負責起草、宣傳、解釋公司有關制度規范。
第七條各業務單元或其他部門,在公司總部批準的工資總額預算范圍內,在公司基本制度的約束下,全權負責中層管理人員以下各類員工工資、獎金的分配,以及相關事宜。
第三章工資支付
第八條公司工資計算區間為每月1日至月底,每月20日發薪。
第九條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所有員工均不得打聽、傳播、議論自己或他人的工資情況。
第十條代扣繳責任
?。ㄒ唬┕炯跋聦侏毩⒐べY支付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規,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各種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等;
?。ǘ﹩T工病、事假缺勤累計超過12天,所超過部分需計扣工資:
1、超過半天的,按日崗位工資標準計扣:
缺勤日扣款m.airporthotelslisboa.com員工月職位工資/20.92
2、不足半天的,按小時工資計扣:
缺勤小時扣款=員工月崗位工資/168
?。ㄈ┮騿T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中扣繳,但必須保證員工當月收入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自身發展戰略、財務狀況,以及人力資源市場的變化,每年初決定是否調整工資水平。
第四章年薪制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層以及各業務單元正、副總經理、職能部門正、副總經理、研究所正、副所長、總工、研究所高級工程師、技術專家等關鍵崗位人員,實行年薪制,由公司總部統一管理。
第十三條年薪標準: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年薪標準按第一屆董事會第二次
會議審議批準的標準執行,中層管理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年薪標準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市場同類人員年薪水平,由總裁提出建議、經與主管領導討論通過執行。
第十四條年薪分為固定工資與績效獎金兩部分,二者的比例依職位等級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固定工資按月發放,績效獎金根據業績考評結果發放。
第五章崗位工資
第十五條崗位工資的基礎是"職位等級",即各類職位對公司戰略目標實現的"相對價值"。職位等級越高,相對價值越大。崗位工資的核心是一等多級、以能定級、崗變薪變、動態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的各類職位等級序列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員工進入某一具體職位等級、薪資等級,必須經過評估,確認其能否實現該職位所應有的價值。評估的主要依據是任職者以往的相關工作經
驗、學歷、績效考評結果,以及在職位上所做的工作計劃與承諾。
第六章績效獎金
第十八條執行月薪制員工的績效獎金與其職位等級工資掛鉤,原則上為0-3個月崗位工資。各業務單元在本單位的工資總額范圍內可自行確定技術支持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制造類人員的績效獎金標準。但必須將分配方案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十九條員工績效獎金依據績效考評結果決定。具體操作方法另定。
第二十條公司設立總裁獎勵基金,用以獎勵在工作中做出重要或重大貢獻者。獎勵金額為月工資的1-5倍。重要或重大貢獻包括:
對生產制造工藝或技術有重大改進;
對產品、工程、研發項目有重要貢獻;
在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現;
開拓重要市場。
貢獻獎由本人或直接主管申報,所在部門審議,報公司總裁辦公會討論批準。
第七章試用期
第二十一條公司對應屆畢業生實行見習期、試用期制度。大、中專畢業生實行一年見習期,碩士(雙學士)和博士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期滿后轉正定級。員工在試用期/
見習期間原則上無績效獎金。
第二十二條社會招聘人員的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確定,試用期間的工資原則上為其崗位工資的80%。員工在試用期間不享有績效獎金,實行年薪制的員工除外。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經總裁辦公會討論后報董事會批準執行,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