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集團員工聘用管理規定
1目的
旨在規范和完善物業XX各級員工招聘、錄用、聘任、免職、調配和解聘等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3編制依據與引用文件
3.1組織架構管理規定
3.2內部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法
3.3 崗位競聘管理規定
3.4外派員工管理規定
3.5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規定
3.6 勞動關系管理工作指引
4術語
4.1總部:指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4.2下屬公司:指各中心城市公司、各專業公司。
5任職回避
5.1在招聘、聘任和免職過程中如遇親屬、同學、朋友或以前同事時,應主動回避,做到舉賢避親,為公司創造公平、公正的用人環境。
5.2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員工,不得在同一公司經營班子中任職,不得在同一公司中擔任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和有業務關聯的崗位任職,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司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購銷等工作。公司有權進行相應的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6定崗定編
6.1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是本公司定崗定編的歸口管理部門。
6.2總部各部門每年12月上旬或者按照四方會談時間安排,根據部門規劃提出本部門下年度崗位編制調整方案,經總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公司增編報批手續按照上級單位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工作需要各職能部門也可以在其它時間提出崗位編制調整申請;崗位編制調整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調整前后的崗位編制設置圖;
b)崗位調整根據和理由,說明增加崗位編制人員的工作安排及工作量預測,同時分析不能通過調配現有人員或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量等手段解決問題的原因;
c)新增崗位工作說明書,工作說明書應包括:崗位基本信息、崗位目標和概述、主要崗位職責、組織結構、任職資格、工作條件、職業發展方向等。
6.3下屬公司定崗定編及崗位編制的調整按照《組織架構管理規定》執行,履行報備或報批手續。
6.4下屬公司須在審批后的崗位編制范圍內依據任職資格要求組織招聘和調配,未履行崗位編制調整審批手續的,不得組織編制外的招聘。
6.5總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業務發展要求和精簡高效原則,將不定期對總部各部門和下屬公司本部崗位編制進行檢討和評估,對不符合業務發展要求的情況進行調整。同時要求下屬公司定期對所管各物業管理項目或業務單元的崗位編制進行檢討和評估。
7招聘
7.1招聘原則
7.1.1計劃原則
7.1.1.1各公司用人部門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招聘員工,須提前20個工作日填寫《招聘申請表》,新增崗位須提交擬招聘崗位工作說明書,經審批后實施。
7.1.1.2下屬公司實行崗位編制管理,招聘崗位編制外員工除履行上述手續之外,還應履行崗位編制調整審批手續。
7.1.2本地化原則
7.1.2.1為降低人力資源成本,充分利用和發揮各地區人力資源優勢,穩定員工隊伍和便于管理,如無特殊情況,下屬公司原則上在當地招聘員工,盡量實現人力資源本地化。
7.1.2.2在實行人力資源本地化的同時,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通過員工外派和內部人力資源市場等方式實現系統內人力資源共享。
7.1.3內部優先原則
7.1.3.1各公司有崗位空缺或新增崗位時,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優先通過內部篩選、在招商局物業系統內部發布崗位需求或組織崗位競聘等方式從內部選拔合適人選調配。
7.1.3.2內部選拔調配時不得降低用人標準,確保員工達到崗位任職資格要求。
7.1.4公正原則
7.1.4.1招聘中應對所有應聘人員一視同仁,做到任人唯賢,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及用人部門在招聘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公司招聘制度、嚴格把關,不得有任何徇私行為,堅決杜絕任人唯親和因人設崗,保證配置合適人選到合適崗位。
7.1.4.2各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或關系強行推薦不合格人選,或對正常的招聘工作施加影響。
7.2招聘方式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其中內部招聘包括內部人力資源市場調配、崗位競聘和直接調配等,外部招聘包括社會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招聘和校企合作等。
7.3內部招聘
根據工作需要,可通過內部調配來滿足部分崗位需求,實現內部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做到人盡其才,充分挖掘內部人力資源潛力,為員工提供良好發展空間,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增強員工的競爭意識和企業的凝聚力。
7.3.1內部人力資源市場調配
具體按照《內部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法》執行。
7.3.2崗位競聘
具體按照《崗位競聘管理規定》執行,下屬公司可根據《崗位競聘管理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崗位競聘實施細則。
7.3.3直接調配
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內部調動和重新安排員工工作崗位,實現合理配置。
7.3.4內部獲得晉升的職能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業務單元負責人和其他經理級及以上人員,晉升10個工作日內公司安排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用人部門負責人或員工直接上級與晉升人員面談,填寫《員工晉升面談表》,做好面談記錄。
7.4外部招聘
7.4.1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審批后的招聘計劃,依據崗位工作說明書的任職資格,結合崗位特點選擇適當的招聘方式和途徑組織外部招聘工作。
7.4.2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任職資格對應聘人員資料初步篩選后,確定參加筆試和面試人選,應聘人員面試前須填寫《求職申請表》。
7.4.3為了確保招聘人員符合用人部門的基本要求,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對應聘人員初試,并核實有關資料、各項證件、工作經歷及背景情況。
7.4.4面試人填寫《面試考評表》對應聘人進行評價,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核實資料的真偽和評價綜合素質,用人部門負責評價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
7.4.4.1高管人員
高管人員的招聘按照《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規定》執行。
7.4.4.2總部其他員工
總部其他員工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初試合格,經用人部門面試,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復試后,部門總經理助理級員工經總經理面試合格再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專業經理級員工須經總經理面試,或審核相關招聘資料后聘任。
7.4.4.3下屬公司其他人員
下屬公司其他人員招聘由各下屬公司自行負責,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參照本管理規定另行確定面試程序后,履行聘任審批流程。
7.4.5各公司須對擬錄用的職能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業務單元負責人和其他經理級及以上人員組織背景調查,填寫《背景調查表》。
7.5原則上總部招聘(包括內部招聘、外部招聘和公開競聘等)員工須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市場緊缺人才或特別優秀人員可適當放寬要求。
7.6原則上下屬公司招聘(包括內部招聘、外部招聘和公開競聘等)經理級及以上人員不滿35周歲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滿35周歲人員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主任、主管級人員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市場緊缺人才或特別優秀人員可適當放寬要求。
7.7公司招聘(包括內部招聘、外部招聘和公開競聘等)從事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招聘選拔、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勵、培訓與開發、勞動關系協調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歷、人力資源管理職業資格或勞動經濟專業技術職稱條件之一。
7.8招聘效果反饋
為了解新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使得新員工更快熟悉公司、了解公司、融入公司,同時也便于公司不斷評估招聘的效果,健全招聘制度,完善招聘流程,有必要建立招聘效果反饋機制;招聘效果反饋包括3個維度:
a)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定期或不定期與用人部門溝通了解新員工工作表現;
b)用人部分負責人或新員工直接上級定期或不定期與新員工面談;
c)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定期或不定期與新員工進行面談。
8錄用
8.1外部招聘人員錄用
8.1.1確定錄用后,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聘用情況與用人部門協商新進員工到崗時間,電話通知錄用者或向錄用者發送書面《錄用通知書》,并要求其在報到時提供下列資料。
a)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b)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c)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交驗原件);
d)上一工作單位開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原件);
e)外地人員須提供居住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若有)
f)近期體檢符合崗位要求的體檢報告(距離報到時間6個月內);
g)一寸彩色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張;
h)招商銀行或其他銀行借記卡復印件(若有);
i)社會保險卡復印件(若有);
j)住房公積金卡復印件(若有);
k)其它需要提供的資料。
8.1.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a)個人資料不真實、弄虛作假、嚴重隱瞞者;
b)曾在招商局系統內被開除或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者;
c)體檢報告不符合崗位要求者;
d)尚與其它工作單位保持勞動關系者;
e)年齡未滿18周歲者;
f)其它不予錄用情況。
8.2新員工報到
8.2.1錄用員工帶齊相關資料和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報到,填寫《員工登記表》,提交相關個人資料,領取考勤卡等。
8.2.2簽訂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公司與員工本人各持1份;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2年或3年。
8.2.3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由專人對新入職員工的《求職申請表》、《面試考評表》、《員工登記表》、畢業證和學位證復印件、職稱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體檢報告等資料進
行歸檔管理,建立員工個人檔案。當員工的姓名、生育狀況、健康狀況、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家庭地址和聯系電話、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信息有更改或補充時,須在上述資料變更10個工作日將有關資料交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檔案管理人員,將個人檔案予以相應變更,否則,因此給員工個人造成的損失,公司不承擔責任。
8.2.4職能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業務單元負責人和其他經理級及以上新員工,入職10個工作日內由公司安排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用人部門負責人或員工直接上級與新員工面談,填寫《員工入職面談表》,做好面談記錄。
8.2.5公司經營班子成員、職能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業務單元負責人、經理級及以上人員、財務管理人員、市場拓展人員、多種經營業務人員以及其它特殊崗位必要人員需要與所在公司簽訂《商業秘密保護協議》。
8.3試用
8.3.1試用期的約定按《勞動關系管理工作指引》執行。
8.3.2試用期間表現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轉正。在試用期內,公司和員工雙方均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8.3.3培訓管理部門安排、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用人部門組織上崗前培訓。
8.3.4如在試用期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可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3.5試用轉正
8.3.5.1高管人員
高管人員的試用轉正按照《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規定》執行。
8.3.5.2總部部門總經理助理級人員,下屬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業務單元負責人、其他經理級及以上人員
一般簽訂3年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應聘人員獲聘后,由其直接上級會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中層管理人員試用/考核期轉正審批表》中“新任崗位應知應會事項”,發給試用期人員作為試用期任職和工作指引。試用期滿前,試用期人員撰寫試用期工作總結,并填寫《中層管理人員試用/考核期轉正審批表》履行轉正審批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試用期符合崗位任職要求予以轉正;試用期不符合崗位任職要求,免去聘任職務并解除勞動關系或履行規定程序調整工作崗位。
8.3.5.3總部及下屬公司其他主管級及以上人員
新員工須于試用期滿5個工作日前,填寫《員工轉正審批表》,并提交個人試用期詳細工作總結。
用人部門負責人在聽取指導老師意見后根據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績效、企業文化認同等方面對試用人員進行試用期評價,并將評價意見填寫在《員工轉正審批表》上,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意見,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履行轉正審批程序。
職能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業務單元負責人和其他經理級及以上人員試用期轉正后10個工作日內,公司安排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用人部門負責人或員工直接上級與轉正人員面談,填寫《員工轉正面談表》(表322—10),做好面談記錄。
8.4續聘
對于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并辦理有關續簽勞動合同的審批手續,填寫《續簽勞動合同審批表》,員工在收到《續簽勞動合同審批表》后,應于5個工作日內填寫意見并簽字后交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超過規定時間,視為員工不同意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到期勞動關系終止。
8.5下屬公司高管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續簽須按照《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規定》要求執行。
9聘任和免職
9.1下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委派和日常管理由總部負責,具體委派和更換程序如下:
9.1.1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下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委派或更換建議方案,書面報黨委書記和總經理審批后發文委派或更換。
9.1.2下屬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法律手續。
9.2高管人員的聘任和免職按照Q/CMPMC 32214《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規定》執行。
9.3總部部門總經理助理級人員參照《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規定》執行,根據工作和管理需要,相關手續可簡化,聘任、免職、降職、調動等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9.4總部其他員工的聘任和免職,可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員工任職/免職審批表》,經總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可由總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過往兩年績效考核結果和“四方會談”意見,書面經員工所在部門分管領導和人力資源分管領導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9.5下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負責人
9.5.1聘任
9.5.1.1下屬中心城市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負責人的職務聘任由下屬公司書面請示,填寫《干部聘任審批表》報總部審批。財務管理部門負責人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財務管理部門審核后提出復核意見,提交其部門分管領導和下屬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執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后提出復核意見,提交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分管領導和下屬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執行。
9.5.1.2下屬專業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負責人的職務聘任由下屬公司內部履行審批程序,聽取總部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報下屬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執行。
9.5.1.3審定同意聘任,由下屬公司確定考核期、發文聘任并抄報總部,考核期一般為3個月;并由其直接上級會同下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中層管理人員試用/考核期轉正審批表》中“新任崗位應知應會事項”,發給考核期人員作為考核期任職和工作指引。
9.5.1.4考核期滿,由被考核人撰寫考核期工作總結,并填寫《中層管理人員試用/考核期轉正審批表》履行轉正審批手續,考核期符合崗位任職要求予以轉正;考核期不符合崗位任職要求,免去聘任職務抄報總部并解除勞動關系或履行規定程序調整工作崗位。
9.5.2免職
9.5.2.1因不能滿足崗位工作要求應當免去現任職務的,下屬公司內部履行審批程序后發文免職并抄報總部。
9.5.2.2因工作崗位變動、調離、離職、退休或其它原因應當免去現任職務的,下屬公司發文免職并抄報總部。
9.5.3日常管理由下屬公司負責,具體管理程序由下屬公司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
9.6下屬公司除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財務管理部門外的其他職能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業務單元負責人由下屬公司負責,發文報總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下屬公司分管領導備案。日常管理和職務任免等具體管理程序由下屬公司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
9.7其他員工的職務任免由下屬公司負責,日常管理和職務任免具體管理程序由下屬公司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
9.8聘任和免職要求
9.8.1聘任請示須依據崗位設置及對擬任人員進行考核的實際情況,闡明聘任的詳細理由,附上經所在公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干部聘任審批表》。
9.8.2聘任工作必須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應把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工作能力強、思想作風正派的干部選拔到各級管理崗位。
9.8.3重要干部聘任和免職須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管理要求,履行黨委會或總經理辦公會的審定程序。
10調配
10.1調配
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其中包括在總部和下屬公司之間、下屬公司內部的崗位晉升、崗位輪換、崗位調動、崗位交流、降職等,同一法人之間處理視為原勞動合同的有效變更,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不同法人之間處理需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10.2內部調配
10.2.1如公司有崗位空缺,同時內部又有合適人選,可由需求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需求及人員編制狀況提出調配意見,并與相關人員和部門負責人進行協商。
10.2.2協商同意后,由需求部門負責人填寫《員工內部調動審批表》說明調動的原因、理由,經調出部門負責人同意,提交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若晉升或降職還需附上員工最近
2年績效考核結果和工作評價材料。
10.2.3總部員工、下屬公司主管級及以上員工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審批。
10.2.4下屬公司主管級以下員工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職能部門人員須報分管領導審批。
10.2.5審批同意后,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調配手續。
10.3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調配
符合Q/CMPMC 32208《外派員工管理規定》中外派員工資格條件的按照《外派員工管理規定》執行,其它員工的調配按照《內部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法》執行。
11解聘
11.1解聘的種類
員工與公司聘用關系的解除分為:員工辭職、公司辭退、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員工退休等。
11.2員工主動辭職
11.2.1員工辭職,應填寫《辭職申請表》(表322—15),交用人部門負責人或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11.2.2試用期內員工辭職,應提前3天提交書面申請,確保工作交接無誤,否則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11.2.3員工轉正后辭職,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在規定時間內填寫《離職交接單》,做好工作交接;員工辭職未能提前30天通知公司和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4由員工提出辭職的,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否則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1.3公司辭退員工
11.3.1公司辭退員工,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填寫《辭退審批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部員工、下屬公司主管級及以上員工辭退須報所在公司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審批。
11.3.2辭退員工獲得批準后,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給被辭退員工本人,并知會用人部門負責人。被辭退員工在接到《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填寫《離職交接單》,做好工作交接;在工作未交接完成前,員工不得先行離職,否則須賠償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11.3.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隨時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a)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能滿足崗位工作要求的;
b)嚴重違反以下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具體包括:
——一個日歷月內連續曠工3 天或1 個月內累計曠工5 天的,或一個日歷年內累計曠工10天的;
——一個月內累計睡崗達3次(含3次)以上的;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的合理工作安排的;
——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20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其他人身傷害的;
——工作態度消極,被公司書面警告達3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蓄意破壞,或偷竊公司和他人財物的;
——造謠誹謗、惡意中傷同事的;
——違反公司《保密管理規定》的;
——造成公司聲譽損害或媒體負面曝光;
——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
——弄虛作假,欺騙上級和同事的;
——在外兼職,未按要求書面報告公司,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c)通過提供虛假個人信息,以欺詐手段騙取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3.4員工因造成公司經濟損失而被辭退,應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1個月工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a)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績效考核等級為不能滿足崗位工作要求,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滿足崗位工作要求的;
c)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d)公司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公司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11.4勞動合同期滿終止
11.4.1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11.4.2公司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后向員工發出《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知會所在部門負責人,員工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11.4.3員工不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由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交用人部門負責人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并在合同到期前辦理好離職交接手續。
11.5員工退休
按照國家及所在地區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11.6離職手續
11.6.1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須完備離職手續,未辦理完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離職手續包括:
a)工作交接事宜;
b)歸還下屬公司所有資料、檔案、合同、各種文件及其它物品;
c)報銷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和備用金等,所有離職手續辦理完后,按照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結算離職當月實際出勤天數工資;
d)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關系在下屬公司的,應在離職日將檔案、人事、組織關系轉出公司;
e)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應繳納的有關費用;
f)如員工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或協議,將按照其它合同或協議的約定辦理。
11.6.2重要管理人員除按照上述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外,公司可視情況安排離任審計。
11.6.3離職員工按公司規定程序辦妥離職手續后,可向公司申請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11.6.4主管級及以上人員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愿安排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用人部門負責人或員工直接上級與員工面談,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表》,做好面談記錄。
12返聘管理 按《勞動關系管理工作指引》執行。
13其他
如上述規定與國家及公司當地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照國家及公司當地法律、法規執行。
篇2:地產集團員工聘用、解聘管理規定
為了利于員工的合理流動,引進各種人材,逐漸形成合理的人才結構,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解聘及調配工作的手續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辦理。
二、員工聘用
(一)各部門在定員編制內,因工作量增加,內部又無法調濟的,可由部門提出增員報告。
(二)新聘員工須經辦公室面試,由用人部門進行業務考核,確認能勝任應聘崗位,填寫《員求職申請表》,上報總經理或董事會審批,經批準后由辦公室辦理聘用手續。
(三)批準聘用的員工與公司先簽定《用工協議書》,并根據受聘崗位試工期可分為一至三個月。在此期間,享受試工待遇。試用期滿合格者,可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享受正式員工待遇,對試工期不合格者,限期調離并解除"用工協議書"。
(四)被聘用的員工需將個人檔案存放于公司認定的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檔案保管費由公司負擔。
三、員工解聘
(一)因員工違法亂紀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解聘,被解聘者在接到公司書面通知后,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二)因員工工作不稱職被子公司解聘的,在接到公司書面解聘通知后,按規定時間辦理解聘手續。
(三)因員工本人主動提出解聘的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部經理簽字同意,并報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有關解聘手續。
(四)凡被解聘的員工,要按"員工解聘交接手續清單"的要求,逐項辦理交接手續。
(五)凡經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內主動提出解聘的,要承擔公司所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干:(指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
服務不滿1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
服務不滿2年的:賠償80%培訓費;
服務不滿3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補減20%類推)
(六)凡被解聘的員工,在一個月內未將本人檔案提走的,從第二個月起由個人承擔檔案管理費。
四、員工內部調動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動的員工,在辦公室接到總經理通知后辦理調動手續,并通知有關部門執行。
五、員工聘用、解聘審批權限及程序
(一)審批權限:
總會計師、總工程師、部門經理報董事會批準;
部門副經理、部門職員報總經理批準;
臨時工報辦公室主任批準。
(二)審批程序:
總會計師、總工程師、部門經理......辦公室填表--總經理審批--董事會批準
部門副經理、部門職員......辦公室填表--總經理批準(必要時報董事會批準)
臨時工......辦公室填表--辦公室主任批準
篇3:地產置業公司員工聘用管理規定
地產置業公司員工聘用管理規定
1、目的
為規范員工聘用管理程序,明確有關責任和要求,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項目的員工聘用。
3、職責
項目人事部負責除行政級及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外的員工聘用;行政級和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項目人事部協助辦理。
4、招聘
4.1招聘基本原則
公開招聘,公平競爭,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4.2招聘形式
招聘包括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形式。本規定僅對外部招聘加以規范,內部招聘管理另行規定。
4.3招聘基本條件
4.3.1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品德良好,無犯罪記錄,符合公司用工條件和要求者。4.3.2從本公司辭職或被公司勸退者重新申請入職,間隔期不得少于3個月。
4.3.3被公司解雇及自動離職者,不再錄用。
4.4招聘作業程序
?、儆萌瞬块T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
?、谌耸虏繉徍司幹萍皩嶋H需求情況
?、墼诰幹苾?,則將"人員增補申請表"呈項目總經理審批(定編外按⑥辦理)
?、苤贫ㄕ衅赣媱?/p>
批準審核編訂人事部
發布日期實施日期
?、輰嵤┱衅赣媱?/p>
"應聘人員填寫"職位申請表"
"人事部初試
"用人部門復試
"審查背景和資格
"審批"職位申請表"
"體格檢查
"辦理入職手續
"對不錄用者作結果回復(致辭謝函或以其它方式回復)
?、奕缛藛T增補屬編制外,則需督促用人部門填寫"調整人員定編申請表",經項目總經理簽名,并呈集團公司主管副總裁審批后再實施招聘。
4.5職位申請表審批程序
4.6每月5號前,人事部招聘負責人須填寫上月的"招聘工作小結"、"招聘會結果統計表"、和當月的"人員需求情況匯總表"、招聘計劃,并報給集團人力資源部招聘組。
4.7外部招聘常用渠道及相關規定
?、侔l布廣告
常用廣告煤體:報紙、電視、網絡等。利用報紙、電視及專業人才網站等煤體發布廣告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趯I人才市場舉辦的招聘會
外出參加由專業人才市場舉辦的招聘會,須填寫"參加招聘會申請表",經項目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參加。同時,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圩孕薪M織招聘會(與發布廣告同時使用)
自行組織招聘會須以書面形式請示,經項目總經理簽名,并呈集團公司主管副總裁審批后方可組織。
?、塬C頭公司
?、菥蜆I服務機構
?、薮笾袑T盒:透鞣N職業、技工學校
?、咄扑]或自薦
5、入職
5.1新員工入職程序
5.2辦理入職手續時,首先入職者須填寫"個人資料登記表",再由人事部文員開出"人員到位通知單",并按通知單指引辦理相關手續,發放《員工手冊》(須簽收)、考勤卡、工作證。同時,人事部文員須審核入職者有關證件,填寫"員工個人資料審核表"。
5.3辦理入職手續需提交材料
?、偕矸葑C復印件3份
?、趯W歷證及職稱證復印件各1份
技術、管理、文職類必須提供學歷證明復印件,職稱證無則免。
?、鄄噬∫淮缯掌?張
?、苁屑夅t院體檢合格證明:健康證(限餐飲業)或體檢表(包括乙肝兩對半、*光心肺透視兩項檢查)
?、葜品WC金
?、尥瑫r,入職者須攜帶身份證、學歷證及職稱證正本交人事部審核。對提供虛假證件者,人事部有權終止辦理入職手續。
?、吡鲃尤丝诨橛C明
5.4 制服保證金收取標準
凡有制服發放的部門,新員工入職時須繳納300元制服保證金,離職時退還制服,可憑財務收據退回保證金。
5.5為確保公司利益和員工責任,會計、出納、收銀員、采購員、司機、更衣室服務員等特殊崗位錄用非中山籍員工,入職時需辦理經濟擔保手續。
5.6督導級、財務人員入職資料須交復印件一份給集團人力資源部。
6、試用
6.1試用分為入職試用、晉升試用、調職試用(限不同工種)。以下僅指入職試用。
6.2新入職員工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根據表現,公司可酌情縮短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6.3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關系而不給予工資外的任何補償。
6.4對臨時工轉員工、曾經為本公司服務過者等新入職情
況,公司可酌情免除試用期。
7、轉正
7.1轉正分為入職轉正、晉升轉正、調職轉正。
7.2轉正審批程序
1、月薪3000元以下的督導三、四級及普通員工:
2、督導一、二級及月薪3000元(含)以上者:
7.3勞動合同
員工辦理入職轉正手續后,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一年,自轉正日起算。合同期滿,公司將視工作需要及員工表現決定續聘或解聘。
8、附則
8.1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本項目人事部。
8.2本辦法自20**年 月 日起施行。
9、相關表單
1.人員增補表
2.職位申請表
3.調整人員定編申請表
4.招聘工作小結
5.招聘會結果統計表
6.人員需求情況匯總表
7.參加招聘會申請表
8.人員到位通知單
9.個人資料登記表
10.員工個人資料審核表
11.經濟擔保表
12.人事處理表
13.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