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物業崗位輪換和交流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完善**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部及屬下公司之間員工的崗位輪換和交流工作,加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部及屬下公司之間人才交流和共享,不斷完善**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部及屬下公司人才培養和儲備體系,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定義
1、**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2、屬下公司系指**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屬全資、控股或參股并直接管理的二級公司,包括**局物業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深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武漢**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3、物管中心系指屬下公司下設的物業管理中心。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屬下公司之間培養型崗位輪換和支持型崗位交流,不包含公司總部或屬下公司內部員工調動,公司總部及各屬下公司內部的人員崗位輪換由公司總部及各屬下公司自行安排。
第二章 崗位輪換
第四條 崗位輪換為建立XX物業一體化人才戰略和培養體系,公司總部及屬下公司可根據人才培養需要安排具有培養潛力的人員到公司總部或屬下公司進行崗位輪換,培養具有較高綜合素質和較強管理能力的復合型人才,以保證公司總部及各屬下公司全面、穩定、協調、可持續發展。第五條 崗位輪換程序1、培養單位向公司總部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提出擬派出員工到公司總部或其它屬下公司進行崗位輪換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必須包含以下部分:
(1)擬派出進行崗位人員的履歷;
(2)擬派出人員在現有崗位工作業績,以及該員工培養方向、培養計劃和本次崗位輪換時間;
(3)通過崗位輪換希望達到的目標;
(4)培養單位擬訂派出人員派駐單位及工作崗位;
(5)崗位輪換所產生的成本預算。
2、公司總部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根據培養單位提出的書面申請進行評估和審核,同時與擬訂派駐單位進行協商,確定和評估崗位輪換的可行性。
3、公司總部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評估審核后上報公司領導審批,并書面批復培養單位。
第六條 派駐單位須積極落實公司人才培養計劃,根據培養目標、意圖和計劃,為崗位輪換人員的培養、鍛煉創造條件,并實施嚴格管理和考核;崗位輪換人員須服從派駐單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培養計劃認真開展工作,提升相關的能力和素質。
第七條 崗位輪換產生的費用分攤
(一)公司總部派出員工到屬下公司進行崗位輪換
1、員工在公司總部的職務保持不變,公司總部按照派駐屬下公司相應級別工資標準核定工資,并由派駐屬下公司負責發放;
2、派駐屬下公司的工資標準與公司總部員工派出前的工資標準差額部分由公司總部負責發放。
3、由公司總部按照員工派出前的標準發放其福利,按第九條有關標準(詳見表1)的規定發放生活費補貼,按第十條有關規定(詳見表2)享受探親假并報銷探親假產生的交通費(詳見表3);
4、公司總部按照員工派出前標準辦理社會保險;
5、由派駐單位安排崗位輪換員工的住宿,并承擔相應費用;
6、派出期間發生的其它費用由公司總部承擔。
(二)屬下公司(派出單位)派出員工到公司總部或其它屬下公司(派駐單位)崗位輪換
1、員工在派出單位職務保持不變,并由派出單位按照員工派出前的工資標準發放其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2、由派出屬下公司按第九條有關標準(詳見表1)的規定發放生活費補貼,按第十條有關規定(詳見表2)享受探親假并報銷探親假產生的交通費(詳見表3);
3、由派出屬下公司按照員工派出前標準辦理社會保險或發放醫療補貼;
4、由派駐單位安排崗位輪換員工的住宿,并承擔相應費用;
5、派出期間發生的其它費用由派出屬下公司承擔。
第八條 崗位輪換人員考核
1、由派駐單位對崗位輪換員工在崗位輪換期間的工作表現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
2、結合派駐單位的工作考核,由派出單位根據崗位輪換所要達到的目標進行綜合評定。
第九條 崗位輪換人員
在崗位輪換期間生活費補貼標準(含伙食補貼、通訊補貼、市內交通補貼):表1派出地與派駐地的距離 適用人員范圍(派出前工作崗位)100-500公里 500公里或以上1200元/月 1800元/月
1、公司總部、屬下公司經營班子
2、公司總部部門負責人
3、各物管中心總經理或主持工作副總經理900元/月 1500元/月
1、公司總部部門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2、屬下公司經理助理以上人員600元/月 1200元/月
1、屬下公司主任、主管
2、各物管中心部門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500元/月 900元/月
1、公司總部及屬下公司除上述人員以外的其他員工
第十條 崗位輪換人員在崗位輪換期間探親假及探親假交通費報銷
1、崗位輪換人員在崗位輪換期間享受探親假。
2、崗位輪換人員在異地工作滿三個月,開始享受探親假。乘坐火車探親的員工,其探親的路途時間不計在探親假內,探親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3、探親假具體標準如下:表2序號 每年休假次數 每次休假天數 適用人員范圍1 4次 8天
1、公司總部、屬下公司經營班子
2、公司總部部門負責人
3、各物管中心總經理或主持工作副總經理2 3次 8天
1、公司總部部門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2、屬下公司經理助理以上人員3 2次 10天
1、屬下公司主任、主管2、各物管中心部門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4 2次 10天 公司總部及屬下公司除上述人員以外的其他員工
4、探親假交通費補貼標準表3派出地與派駐地的距離 100-500公里 500公里或以上 適用人員范圍往返硬臥火車票一張(每3個月一次)
1、公司總部、屬下公司經營班子往返經濟艙機票一張(每3個月一次) 2、公司總部部門負責人
3、各物管中心總經理或主持工作副總經理往返硬臥火車票一張(每4個月一次)
1、公司總部部門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往返經濟艙機票一張(每4個月一次)
2、屬下公司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往返硬臥火車票一張(每6個月一次)
1、屬下公司主任、主管往返經濟艙機票一張(每6個月一次)
2、各物管中心部門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往返硬臥火車票一張(每6個月一次) 公司總部及屬下公司除上述人員以外的其他員工往返經濟艙機票一張(每6個月一次)
第三章 崗位交流
第十一條崗位交流為實現XX物業系統內人力資源共享,公司總部及屬下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從公司總部或屬下公司調動合適人員進行崗位支援。
第十二條崗位交流程序
1、需求單位向公司總部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提出擬從支援崗位需求,并提供交流崗位所需任職資格條件。
2、公司總部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對XX物業系統內人才狀況進行分析后,向申請單位推薦兩名或以上的候選人供需求單位選擇,公司總部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推薦的人員須事先知會候選人所在單位,候選人所在單位須全力予以配合支持。
3、需求單位對候選人進行評估后,向公司總部出具書面評估結果;當公司總部推薦的后備人員不符合需求單位要求時,公司總部將另行推薦。
4、需求單位挑選出合適人選后,公司總部將向需求單位選中的候選人所在單位發出書面通知,候選人所在單位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須予以全力配合,確定離崗時間。
5、崗位交流員工的福利待遇等相關規定遵照《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員工外派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崗位交流人員考核由需求單位對崗位交流人員在崗位交流期間的工作表現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并以此作為崗位交流人員度績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四條其它事項
1、崗位交流人員派出單位須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予以全力支持配合,并及時遴選接替人員,安排工作交接,保證崗位交流人員及時到位。
2、崗位交流人員須樹立大局意識,服從公司的調遣,全力以赴協助需求單位按質按量完成有關工作。
3、需求單位須積極為崗位交流人員的生活、工作創造便利條件。
4、公司總部有關職能部門、崗位交流人員派出單位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要關心崗位交流人員的家庭及生活、工作等各方面情況,確保崗位交流人員在異地能安心工作。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對于在崗位輪換、崗位交流中有突出貢獻的屬下公司及員工,公司總部將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獎勵和表彰。第十六條本管理辦法由公司總部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簽發之日起實施。
篇2:地產公司人力資源調配崗位輪換管理制度
地產公司人力資源調配及崗位輪換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發展及員工個人發展的需要,合理調配公司內部人力資源,并向員工提供更多的學習和鍛煉機會,促進骨干員工的成長,培育中高級管理人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綜合管理部為員工調配及崗位輪換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員工調配
第三條公司基于業務發展需要,可在公司范圍內適時調整員工的崗位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員工根據自身發展定位,可主動申請調職、調崗。
第五條公司部門之間的員工調配,由綜合管理部根據用人部門的人員需求或員工的申請,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考察,填寫《員工調動審批表》,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六條 公司安排調動的員工,由綜合管理部向相關部門及個人簽發《員工調配通知書》并備案。
第七條調動人員在接到《員工調配通知書》后,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原則上應在10個工作日內,一般員工原則上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到新任職部門報到。
第八條調動人員的薪酬福利按新職級套靠薪酬福利標準。
第三章員工崗位輪換資格及時間
第九條輪崗資格。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原則上可以安排進行輪崗:
1.經過資格認證已獲得經理資格或預備資格的人員;
2.通過選拔擬擔任部門副經理及以上職務的人員:
3.公司認為有必要進行輪崗鍛煉的其他人員。
第十條輪崗時間根據具體人員和崗位的實際情況由綜合管理部與相關人員協商確定,原則上為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輪崗可以一次,也可以多次。
第四章輪崗管理及程序
第十一條綜合管理部應于每年的第一季度組織擬定公司輪崗計劃和方案,明確本年度輪崗鍛煉的人員名單、崗位及輪崗時間安排等,并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十二條綜合管理部在制定輪崗方案時,應根據初步確定的輪崗人員名單事先了解員工的輪崗意愿意,并與員工所在部門進行初步協商。員工輪崗計劃和方案由公司人事分管領導審核,由總經理審定。
第十三條根據批準的輪崗計劃和方案,綜合管理部負責安排相關人員適時進行輪崗,具體由綜合管理部組織填報《崗位輪換調動審批表》,經逐級審批后實施。
第十四條在輪崗期間,輪崗人員的薪酬福利標準原則上不作調整(明確需要調整職務和薪酬的除外)。輪崗人員在輪崗期間參加所在部門的考核,若考核周期內同時經歷了2個及以上部門的崗位工作,則由其任職過的部門分段考核,并由綜合管理部提交公司考核班子或公司領導審定其最終考核成績。
第十五條在輪崗期間,輪崗所在部門負責人應直接指導輪崗人員的工作,并盡可能讓輪崗人員直接承擔具有典型意義的具體工作任務,同時,在組織管理上應盡可能讓輪崗人員有會接觸、參與或了解本部門的所有工作,擴大其知識面。
第十六條在輪崗期間,輪崗人員應服從所在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安排,認真完成所承擔的具體工作任務,應盡可能了解和掌握所在部門的工作職責和業務流程,并隨時保持與所在部門負責人的溝通、交流。
第十七條在輪崗期間,沒有特殊原因,輪崗人員不得中途中止輪崗。
第十八條輪崗結束后,輪崗人員需撰寫輪崗總結,匯報工作和學習情況以及輪崗鍛煉的心得和收獲等,輪崗所在的部門負責人須填寫《輪崗鑒定表》,對輪崗人員在輪崗期間的工作業績與表現進行評價和鑒定,并報其原部門負責人審閱后,由綜合管理部存檔,其中,部門經理及以上任職人員輪崗結束后,其鑒定材料還須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九條輪崗結束后,輪崗人員原則上返回原部門工作,或由公司調配至新崗位工作。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篇3:學院(校)后勤基建處員工崗位輪換管理制度
學院(校)后勤與基建處員工崗位輪換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1、合理配置,規避風險:通過定期輪崗制度對后勤敏感崗位人員進行輪換,防止腐敗現象發生;
2、多崗鍛煉,一人多能:通過內部崗位輪崗,可以緩解崗位人員不足的壓力,增強每位員工的崗位競爭力;
3、優服劣汰,增加危機意識:輪崗推行是能都上、劣者下,推動員工工作態度端正,工作能力提升。
4、激勵員工,創造職業寬度:使員工在工作范圍上視野更寬,適應能力更強,最終能找適合自己的崗位,人盡其用。
二、意義
加強崗位輪換管理工作的計劃性、組織性、可行性和科學性。員工崗位輪換根據管理工作相關流程,使崗位輪換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導員工崗位輪換管理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后勤與基建處全體輪崗員工。
第二章輪崗組織機構
成立崗位輪換領導工作小組,由后勤與基建處領導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崗位輪換計劃的決策、執行與監督等工作;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提交崗位輪換計劃,并執行輪崗計劃,反饋輪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第三章輪崗對象
后勤與基建處范圍內所有人員均屬于輪崗范圍,由崗位輪換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輪崗總體工作計劃,統籌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驟實施輪崗計劃。
1、特定崗位實行定期輪崗。
特定崗位包括采購、質檢、工程、倉儲等,具體崗位由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
2、安排有發展潛質人員進行系統的輪崗。
根據關鍵崗位人才需要,對表現優秀的后備人選進行系統的輪崗安排,由各部門提交關鍵后備人員輪崗計劃,報輪崗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
3、個人申請。
員工個人可根據自身工作情況,結合后勤與基建處發展需要,申請崗位輪換;申請條件為在現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主管以上崗位人員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晉升者必須進行輪崗。
第四章輪崗的原則
1、不能對崗位輪出和輪入部門的工作產生較大影響。
2、有利于參與崗位輪換的人員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及工作績效。
第五章輪崗時間
1、部門內部輪崗
部門負責人根據輪崗崗位的工作內容、強度及復雜度確定輪崗時間,報崗位輪換領導工作小組。小組根據崗位工作說明書及工作定額要求提出審核意見,做出縮短或延長崗位輪換時間,報后勤與基建處領導批準。
2、跨部門輪崗
輪崗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需輪崗崗位工作內容、復雜度及需輪崗人員的知識、經驗、能力確定輪崗時間,崗位輪換領導工作小組審核。領導小組根據崗位工作說明書、工作定額要求以及需輪崗人員的以往的績效考核成績提出審核意見,做出縮短或延長崗位輪換時間,報領導批準。
第六章輪崗流程
1、召開部門會議
每年度12月初旬,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部門會議,總結本年度本部門崗位輪換工作實施情況,評價本年度崗位輪換效果,提出相關的意見及改進措施,決定下一年度本部門崗位輪換人員及人數。
2、召開輪崗領導工作小組會議
每年根據需要召開輪崗領導工作小組會議,會議內容包括回顧本年度崗位輪崗實施情況及效果評價,提出相關的意見及改進措施,同時做好下一年度各部門輪換工作計劃,最后匯總下一年度崗位輪換工作計劃,報處領導批準實施。
3、填寫工作業務寫實表
需輪崗的人員需要填寫工作業務寫實表,要對本崗位工作作出詳細的業務寫實,包括本崗位工作的程序、流程、需要注意的問題,為崗位輪換做準備,填寫完畢后需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4、制定崗位輪換計劃,組織輪換前的培訓
輪換前應按計劃進行人員培訓。培訓計劃要根據輪崗人員的實際情況和業務能力來進行,讓員工對新崗位的規章制度、工作內容、工作性質和要求、基本操作程序和規范等都有初步的了解,使其能很快適應新的工作崗位。同時,要按計劃進行測試,考察其承接新崗位的業務能力。
5、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需輪崗人員的工作交接一定要徹底,防止因交接不徹底出現工作不能銜接或不連續的現象,保證工作順利進行,輪崗部門負責人對交接工作負有指導和監督責任。
6、考查輪崗結果
各部門負責人對到本部門輪崗的人員進行輪崗工作考查,并進行評價。短期輪崗結束后,輪崗人員按計劃回到原工作崗位。
第七章其他
輪崗過程,效果不好或者出現不良現象,由后勤與基建處負責處理。
要不斷總結經驗和完善輪崗體系,以達到輪崗管理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