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經理考核標準
一、考核目的:為了有效的完成企業各項工作任務,促進服務質量的全面提升,正確、合理的評估項目負責人的各項管理能力。
二、考核對象:各項目負責人
三、考核內容及標準:
四、具體的考核辦法:
1. 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內容覆蓋率75%以上。
2. 分公司成立績效考核小組,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分公司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組成,主管領導任組長。
3. 每月5號前統一匯總、審核、批準、公布、處置。
4. 本方案之第三條所例內容及標準,根據崗位職責及公司相關規定,是一位項目負責人必須要按時按量按質完
成的工作,是否達標,是衡量項目負責人是否合格的唯一依據,因此,為有效的實施績效考核,推動現場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對考核結果特制定以下條款,并嚴格執行。
(1) 管理人員工資構成(月工資總收入)=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按月工資總收入的20%計算;但在本
方案之第三條所例內容中第12項中,如有違反即按月工資總收入的30%計算,如發生該項中任何一件事實行為的,扣發當月全部績效考核工資,并依據情節,按照公司其他相關規定及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合并處置,并保留司法訴訟權。
(2) 本方案之第三條所例內容中1—10項,合計考核分為100分,月考核分達95分以上(含95分)發放當
(3)月全部績效考核工資,95分以下、90分以上(含90分),發放當月績效考核工資的70%,90分以下、85分以上(含85分),發放當月績效考核工資的50%,85分以下扣發當月全部績效考核工資。
(4) 全年如有4次月考核未能達標的(85分以下的),不發年終經理獎勵基金。 月度考核所有內容及標準是一個合格的項目負責必須要做好的工作,因此不涉及獎勵,但在日常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參照管理制度、獎勵條款給予獎勵。
篇2:物業項目經理考核標準(辦法)
物業項目經理考核標準具體的考核辦法:
1. 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內容覆蓋率75%以上。
2. 公司成立績效考核小組,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組成,主管領導任組長。
3. 每月5號前統一匯總、審核、批準、公布、處置。
4. 本方案之第三條所例內容及標準,根據崗位職責及公司相關規定,是一位項目負責人必須要按時按量按質完成的工作,是否達標,是衡量項目負責人是否合格的唯一依據,因此,為有效的實施績效考核,推動現場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考核結果特制定以下條款,并嚴格執行。
(1) 管理人員工資構成(月工資總收入)=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按月工資總收入的20%計算;但在本方案之第三條所例內容中第12項中,如有違反即按月工資總收入的30%計算,如發生該項中任何一件事實行為的,扣發當月全部績效考核工資,并依據情節,按照公司其他相關規定及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合并處置,并保留司法訴訟權。
(2) 本方案之第三條所例內容中1-10項,合計考核分為100分,月考核分達95分以上(含95分)發放當月全部績效考核工資,95分以下、90分以上(含90分),發放當月績效考核工資的70%,90分以下、85分以上(含85分),發放當月績效考核工資的50%,85分以下扣發當月全部績效考核工資。
(3) 全年如有4次月考核未能達標的(85分以下的),不發年終經理獎勵基金。
(4) 月度考核所有內容及標準是一個合格的項目負責必須要做好的工作,因此不涉及獎勵,但在日常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參照管理制度、獎勵條款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