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獎懲審批權限:
(1) 物業公司本部:主任級以下由用人部門報行政人事部最終審批;主任級員工報分管領導、行政總監最終審批;經理助理級(含)以上以及財務部員工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2) 下屬管理處:班組長級以下由用人部門審批,報行政人事部備案;主任級及以下由行政人事部、分管領導、行政總監最終審批;安管主任/隊長、經理助理級以上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3)單人次獎懲100元(含)以上的,須報行政總監最終審批。
(4)嚴重過失或單人次獎懲超過200元(含)以上的,須報總經理最終審批。
2、集體獎勵或過失中的集體,指班組或部門,或者3人以上的員工團體。本細則中描述的公共財產,是指除公司和業戶財產以外的非個人財產。
3、關于嚴重違紀的第41-45條僅適應于財務人員;嚴重違紀中所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指被審判機關終審判決拘役以上刑事處罰的犯罪行為;嚴重違紀中的“重大損害”是指:
(1) 直接經濟損失達到1000元及以上;
(2) 公司被媒體曝光公眾指責的;
(3) 導致業主群體向公司或有關部門投訴;
(4) 計算機系統發生故障的,部門工作明顯受到影響;
(5) 違反操作程序,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的;
4、 上述行為中的“無效報銷”指:
(1) 越權審批的費用報銷或付款;
(2) 未通過“借款審批單”而是白條形式的借款;
(3) 無報銷人或收款人簽收的報銷單;
(4) 使用虛假發票的報銷單;
(5) 對上述1-3項無效報銷行為,當事人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其所在部門/管理處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均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對第4項行為,當事人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財務人員應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5、集體獎勵應由部門申報,部門在申報之前應與行政人事部溝通,且不可向員工承諾獎勵。因不符合獎勵條件申報未被批準,造成員工情緒波動的,記部門負責人輕微違紀。
6、被處分的員工若有異議,可在2個工作日內書面向所在部門經理提出或向上一級領導申訴,本部門經理或上一級組織會同有關人員進行復審核實后,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反饋。
7、上述行為中涉及責任及損失的程度判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8、員工獎懲通報的發布:物業公司本部主任(含)以上人員、管理處主任(含)以上人員的獎懲由行政人事部公布,其他員工的獎懲在100元以內(含)的獎勵、輕微違紀由員工所在部門在本部門內部通知內公布,100元以上的獎勵、一般違紀、嚴重違紀的由行政人事部公布。
9、 本《細則》解釋權歸**物業公司行政人事部。
篇2:師專學生宿舍管理獎懲實施細則
師專學校學生宿舍管理獎懲實施細則
為嚴明紀律,落實崗位職責和規章制度,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學生宿舍的服務管理水平,特制訂本員工獎懲實施細則。
第一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系輕微過失,視其情節輕重、態度好壞并將受到口頭警告并罰1-10分。
1、當班時會見親友或用辦公電話聊天。
2、當班時干私活,接聽電話不及時、不規范、語言不文明。
3、遲到、早退、聚眾閑聊。
4、代人請假、事后補假。
5、當班不穿工作服、不配戴工號牌。
6、在學生宿舍隨地吐痰或亂扔廢棄物。
7、值班室衛生狀況差。
8、個人儀表不整潔。
9、未經許可擅自動用學生宿舍物品。
10、參加會議及活動無故遲到、早退、缺席。
11、未經允許將私人物品帶入工作崗位或值班室。
12、帶出學生宿舍的大型、貴重物品不作檢查、登記。
13、外部人員進出學生宿舍不嚴格履行登記手續。
14、私配鑰匙、擅自加鎖。
15、當班時間收看(聽)音像、電視、玩游戲。
16、在學生宿舍內公共區域吸煙、喝酒。
17、當班時看報刊雜志和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18、值班場所臟、亂、差,物品擺放不整齊、不規范。
19、在學生面前有打哈欠、挖鼻孔、伸懶腰、剪指甲、掏耳朵、化妝、剔牙等不禮貌行為。
20、工作區域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和離開時不關門窗等。
21、擅自帶親友、家屬或其他外來人員在寢室留宿。
22、無故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3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系嚴重過失,視其情節輕重、態度好壞,
將受到通報批評并罰10-50分。
1、非公司規定休息時間內睡覺。
2、粗言穢語,與學生或員工吵架。
3、工作服務態度差、處理問題不及時造成不良影響或學生投訴。
4、接到加班通知,無故不到崗。
5、不執行安全規定,出學生宿舍拒絕門衛檢查攜帶物品、私拉亂接電線等。
6、不執行門衛管理規定,將外部人員放入學生宿舍。
7、呈交虛假證明、資料和謊報情況,弄虛作假。 ̄
8、動用學生物品或私拿學生遺留物品。
9、未經物主同意,擅自使用學生的電腦、手機、商務通和其它物品。
10、不服從管理、拒絕或不完成分配的工作,頂撞領導。
11、未經許可頂替或被頂替值班。
12、擅離工作崗位、擅自調班。
13、在學生宿舍內參與賭博。
14、接受學生贈與物品或請吃。
15、在學生宿舍內亂寫亂畫或污染學生宿舍衛生。
16、在學生宿舍私自出售物品或進行其它營利活動。
17、未能及時發現并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
18、發現違章用電、打架斗毆等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隱患和鬧事苗頭時不制止或報告處置不及時。
19、因工作失職導致信息傳遞不暢,引起不良后果。
20、對損壞學生宿舍利益的行為不報告、不制止。
21、損壞學生宿舍或學生的財物,情節輕微。
22、在學生或同事中搬弄事非造成不良影響。
23、誣蔑、誹謗他人、影響員工聲譽和工作。
24、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或挾嫌報復。
25、將學生宿舍員工內部矛盾在學生或外部人員中散布的。
26、學生投訴未及時妥善處理。
27、擅自帶人進入學生寢室、辦公室、庫房、配電室等工作重地。
第三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系重大過失,將被解除勞動合同。
1、盜竊學生、學生宿舍和員工財物。
2、損壞公物情節嚴重。
3、侮辱、謾罵、恐嚇、毆打學生或他人
4、索要學生物品。
5、煽動鬧事、打架斗毆。
6、造謠滋事、損壞學生宿舍及學校聲譽。
7、因工作失職給學生宿舍造成5千元以上、給學生造成2千元以上經濟損失。
8、消極怠工,不履行職責、完不成工作任務。
9、違反勞動紀律,一學期累計礦工3天以上、不按時上下班、擅離職守累計5次以上。
10、不服從管理,頂撞領導,教育不思悔改。
第四條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將視其具體情況給予口頭表揚、通報表彰、升職加薪或給予20-100分的獎勵。
1、為改進學生宿舍的服務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
2、為學生提供積極熱心服務,受到學校、上級和學生表揚。
3、拾金不昧,事跡突出。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類重大事故發生。
5、為維護學生、學生宿舍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表現突出。
6、勇于揭發違法亂紀、徇私舞弊行為。
7、見義勇為,
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8、節約水電、衛生工具、辦公用品成績突出。
9、對外接待中,優質服務,表現突出受到領導表揚。,
10、重要工作表現突出。
11、有其它突出表現。
第四條獎勵的執行
1、本獎懲細則實行積分制,獎懲所得分值為每分人民幣1元。
2、凡受獎懲均需開具《學生學生宿舍獎懲通知單》。
3、除特殊情況外,獎罰在次月工資中兌現。
第五條員工申訴
1、對員工執行獎勵或紀律處分時,應當面向當事員工講明事實依據和理由,而且允許員工發表不同意見。
2、凡解除員工聘用合同的,須經后勤服務總公司領導研究決定。
3、員工對獎勵或處罰決定不服的,必須在決定下達后3日內,以書面形式直接向后勤服務總公司辦公室提出,辦公室在7日內做出處理。對后勤服務總公司辦公室的處理不服的,由后勤服務總公司辦公會議作出處理。
4、員工逾期申訴不予受理。
篇3:醫院控煙規定考核及獎懲實施辦法
醫院控煙規定考核及獎懲實施暫行辦法
1. 為營造清新、健康的環境,有利于職工和患者的身心健康,經院長辦公會討論通過,我院決定創建“無煙醫院”。
2. 職工、患者和來訪者在醫院無煙區不得吸煙?;颊咴跓o煙區吸煙時,職工有義務進行勸阻。
3. 院領導帶領控煙領導小組成員對全院進行不定期抽查,對抽查結果進行全院通報并下發限期整改通知,督促科室整改。
4. 監督員在完成自己本職工作的同時,對院內劃定的所有無煙區域進行監督管理。監督員有權對在無煙區吸煙的人員進行勸阻、警告和制止。對無煙區域進行分片包干、分段管理、責任到人。
5. 院辦組織巡查組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醫院控煙規定的職工,發現后給予批評,進行登記,并通知科室。對監督員在其管轄區域內發生的問題進行提醒、警告。多次在其管轄區域內發現吸煙人員,監督員未進行制止的,巡查員可將吸煙區域、監督員姓名通報無煙辦公室,辦公室將在院打分會上進行通報并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6. 醫院不定期對職工和患者進行“無煙醫院”滿意度調查,把科室的無煙環境建設作為評選先進科室的標準之一。
7. 院辦、黨辦組織對各科室每月進行一次評估,無煙科室每人每月可獲得獎勵50元;發現有職工三人次吸煙的科室,取消科室全部人員獎勵。
8. 各科室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科室控煙細則。
院 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