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旅花園二次裝修管理程序
用戶在內部裝修開展前需留意并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1、單元交收
用戶需預先與管理公司預約以便交收單位。用戶需負責對其接收單元的設備,作檢驗并核實所有設施,裝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簽署及蓋上公司印章。
2、裝修申請表
用戶需填妥附頁的“裝修申請表”及“裝修承諾書”等文件交予管理處。
3、裝修圖則及更改工程
為保護物業公共設施,用戶必需呈交2份其單元之裝修圖則、裝修用料及機電技術資料與管理處審閱,未得到管理處書面批準裝修圖則前,任何有關二次裝修工程不得開展。
(1)圖則之需求詳情如下:
A.室內平面圖清楚顯示(1:100):
1)室內平面之布置。
2)室內裝飾大樣圖(1:50)。
B.天花平面清楚顯示(1:100):(適用于商場)
1)照明燈盤之位置。
2)天花吊頂內之設施。
C.改動部分的室內電器布線圖(1:100):
4、裝修監管費及押金
用戶需在裝修工程開展前呈交裝修監管費,裝修押金(根據深圳市政府有關法規)及其它有關費用(費用由管理公司訂定)。裝修監管費所包含以下各項工作之開支。
A.審閱裝修圖紙及技術資料及提出建議。
B.額外之保安及清潔安排。
C.裝修期間樓面及電梯所做之保護層。
D.裝修垃圾的清運。
裝修完工后,經管理處審核,驗查并滿意后,押金在扣除裝修管理費用后將不計利息發還予有關用戶。裝修監管費及押金以批準裝修期90天計算,超過批準裝修期90天之裝修監管費及押金之額外費用另行由用戶繳付后,始可繼續進行裝修工程。
5、用戶聘用承造商
裝修工作開展5天前,用戶必需與其指定之裝修承造商簽定安全協議書及填妥所有參與裝修工作人員之名單并交回管理公司,用戶需保證及指示所聘用之工人在執行裝修工程時與管理處員工充分合作,以免影響日常操作。用戶指定聘用之裝修承造商必須持有深圳市建委規定及認可之有效施工營業證明文件,方可展開其裝修工程。裝修工作開展前,所有工人需向管理處申請工作證。在進入小區范圍時,工人必需佩帶工作證,管理處有最終決定權可以不批準持證人士進入小區工作。
6、指定承造商
為確保所有公共設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統受到有意或無意破壞,所有有關電力分布系統,給排水系統,燃氣系統,公共天線系統,電話線路、中央空調系統之增加、刪除及改動等工程或其他和小區系統連接上的工程都必需由管理處批準或指定承造商執行。
7、總結
最后,管理處再次提醒各用戶必須在下列情況下,裝修工作方能展開。
A.管理處已書面發出批準動工通知。
B.所有有關費用經已繳付。
C.所有工程并沒有和國家法律有任何抵觸。
D.消防機關之發出批準文件(如需要)。
E.已購買裝修保險之證明文件。
F.填妥所有裝修工程申請表格。
G.深圳市建設局或廣東省建委認可之有效資質證書。
篇2:物業程序文件:裝修管理控制程序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裝修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過對顧客裝修過程的控制,確保裝修符合規定要求。
2.0范圍
適用于顧客入住后進行裝修的全部過程。
3.0職責
3.1工程部負責制定《建筑、裝飾管理手冊》,并對管理處進行不定期的裝修檢查。
3.2管理處負責辦理具體的裝修手續并進行裝修過程的管理。
3.3管理處負責一般裝修方案的審批。工程部負責對結構、室內管線等有重大改動的裝修方案的審批。(商場、寫字樓裝修方案由消防局主管部門審批)。
4.0內容
4.1裝修申報
4.1.1裝修方案的審批。業主裝修前需填寫房屋裝修的審批表,將擬定裝修方案及相關資料報管理處審批。
1)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般裝修方案(如:結構、管線、外觀的變更、防水層的破壞等),管理處可進行審批。
2)結構、管線、外觀等有重大變動的裝修,管理處需將相關資料報公司工程部審批。
3)商場、寫字樓部位的裝修需報消防局主管部門審批。
4.1.2裝修施工單位的審查。業主裝修前攜帶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人員身份證明等資料報管理處審批。管理處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4.1.3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方案審批合格,裝修施工單位審查合格后,管理處與業主簽定《房屋裝修管理協議書》,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裝修押金,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及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等相關手續。
4.2裝修施工過程的管理
4.2.1裝修過程中,管理處負責裝修管理的人員每天檢查裝修情況,嚴格按《建筑、裝飾管理手冊》的內容與標準檢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要求業主整改,對于拒不執行的,可根據《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及《業主公約》中相關規定強制執行。
4.2.2房屋裝修完畢,管理處按《建筑、裝飾管理手冊》及協議中約定的相關標準進行驗收,對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業主及時改正后再進行驗收。
4.2.3重大裝修,需經公司工程部驗收。商場、寫字樓裝修需經消防局主管部門驗收。
4.2.4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管理處對裝修情況復驗,合格后將押金退還顧客和施工單位。
4.2.5對裝修檔案的管理應放入業主檔案內,保存期至業主搬遷后。
5.0引用文件與記錄
FG/G《北京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
WI/Z*《建筑、裝飾管理手冊》
篇3:物業裝修管理程序(2)
物業的裝修管理程序(二)
1目的
本程序明確了對物業裝修的申報、審批、管理的實施控制,確保物業整體結構的完整,以便用戶合理、安全地使用物業。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經營管理的所有物業的裝修管理。
3相關標準要素
GB/T19002-ISO90024.9
4相關文件
4.1《物業租賃合同的簽定》
4.2《物業的供電管理》
4.3《物業的供水管理》
4.4《物業的消防管理》
5責任
5.1整個裝修程序中,應以經營部為中心面對業主(客戶),各相關部門密切合作。
5.2消防治安部負責裝修項目的消防安全審查工作。
5.3機電工程部負責裝修項目的機電部分審查和水電供應工作。
5.4物業管理部及各管理處負責裝修期間的管理工作。
5.5住宅樓房管理處負責審批和管理住戶裝修。
6裝修實施程序
6.1商用和工業用房裝修辦理程序。
6.1.1業主(客戶)辦理租賃或入伙手續后,需進行內部裝修的向經營部申報裝修,并填寫裝修申報表。經營部根據業主(客戶)裝修內容向客戶提出具體要求申報資料,包括房屋裝修平面圖、水電布置平面圖、水電設備表、招牌及廣告牌透視圖等。
6.1.2經營部負責將有關資料會同裝修單位或業主(客戶)送往相關部門,包括消防治安部、物業管理部、沙河管理部、機電工程部等,各相關部門以會簽單確認接收資料的時間。
6.1.3各相關部門按職責進行審圖,消防治安部指導業主(客戶)辦理消防報批手續。
6.1.4業主(客戶)辦好消防報批手續后,將消防局報審批文送消防治安部和所在管理處。
6.1.5經營部負責辦理交施工水電費押金手續,機電工程部負責辦理施工用水用電手續。
6.1.6施工單位持消防局報審批文和經營部經理簽字批準的裝修申請表到管理處辦理入場施工手續。
6.1.7施工過程中,由管理處負責日常監督,相關部門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1.8裝修完畢,管理處負責辦理完工手續。業主(客戶)通知機電工程部驗收水電設施,辦理正式送電手續,經營部負責辦理裝修臨時水電費結算押金退還手續。
6.1.9管理處負責監督業主(客戶)在正式開業前到消防主管部門辦理驗收手續。并將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批文報送消防治安部和管理處。
6.1.10商用和工業用房裝修,要每天檢查一次,從裝修開始到裝修結束止。
6.2住宅裝修辦理程序
6.2.1樓房管理處值班員受理所轄樓房內住戶的裝修申報表,管理處主任負責審批并向用戶交待裝修注意事項。
6.2.2管理處主任審查批準后交給值班員辦理裝修押金等有關手續。
6.2.3樓房管理處值班員與住戶辦理完有關裝修手續后,要對住戶裝修特別是初期裝修,進行檢查監督,防止損壞樓房結構。
6.2.4樓房管理值班員接到住戶裝修完畢要求退還押金的要求后,要到現場檢查裝修垃圾是否清理干凈,有沒有損壞公用設施后,酌情扣減或全部退還裝修押金。
6.2.5住戶裝修要在開始拆除打鑿期間,每天檢查一次;完工后,綜合檢查一次。
7記錄
7.1《裝修檢查記錄表》
7.2裝修申請表(業主、住宅裝飾用此表)
7.3裝飾申請表(商業、工業、寫字樓租賃或投資部分的房屋裝飾用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