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花園管理服務制度及標準
1、根據花園之日常運作,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工作程序,并在實施中不斷完善。
2、根據管理公約,制訂花園用戶守則及其他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的形式督促業主和用戶遵規守約。
3、對花園公共部分和公共設施進行維護,使之保持良好的狀態,包括主要結構、外墻、大門、停車場等;進行設備、器材的更換、修理、保養等。
4、負責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并指導和監督所招聘之員工完成各項管理工作。
5、根據花園實際情況,負責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編制花園管理預算,收取管理費、有償服務費和代收水、電、等市政公用設施使用費及追收欠款等應收費用。
6、處理所有對于花園管理的投訴及各項維修,并協助調解業主或用戶之間因房屋使用而引起的糾紛與爭執。
7、負責花園的保安工作,m.airporthotelslisboa.com設置保安人員和保安系統,保持花園的正常秩序。
8、對各項管理職責定期(每季及每年)作出檢討和總結,并對改善花園管理或增加服務項目等事宜向發展商或業主委員會遞交報告及作出建議。
9、清除及拆去任何不符合管理規定的構筑物、安裝物、擺放物及雜物,向應負責的人征收清除費和因此而發生的有關費用。
10、控制花園內所有車輛停放和行人交通,處理違反管理規定的車輛。
11、在所有有關花園之法律訴訟中作為全體業主的代表。
1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遵守政府對于花園管理的各項規定。
13、防止任何人對花園的公共設施進行變更及損害。
14、節日期間可對花園內外進行裝飾,包括燈光及其他飾物,在條件具備下組織花園內的文娛活動。
15、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提出及進行訴訟)制止業主違反或不履行本公約及其附件相關規定的行為。
16、安排保養和維修花園的公共地方及公用設施。
17、確保所有花園業主或用戶依照本公約規定的用途正確使用其所占之花園部分,如有業主或用戶違反花園管理公約,物業公司應盡量使用可行的方法制止違約行為。
17、保持花園的環境清潔、衛生及美觀。
18、負責清除花園公共地方之垃圾。
19、采取適當措施防止花園任何公共地方受阻塞。
20、保持花園內的所有公用設備、機械和器材,包括花園消防系統、保安系統、電話系統、、給排水系統等性能良好和運作正常。
21、負責花園財務管理及帳務處理。
22、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表。
篇2:大學后勤處綜合管理服務部制度
大學后勤處綜合管理服務部管理制度
一、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以及*理論,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國家的法令和法規,克已守法,廉潔奉公,公私分明。
三、樹立全心全意為教學、科研以及廣大師生服務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四、嚴格執行學校的勞動紀律,準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嚴禁無故曠工。
五、堅守崗位,離開崗位必須請示經理,上班時嚴禁到與無關的崗位或招呼別人到自己的崗位閑聊。
六、發揚集體主義和一盤棋的思想,嚴禁在自己的崗位上我行我素。
七、團結友愛,不準拉幫結派,凡發現搬弄是非拉幫結派者,報請后勤處要求離開服務部。
八、努力改善服務態度,凡事因服務態度差被師生投訴的,第一次批評,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向后勤處要求離開本服務部。
九、堅決執行誰上崗誰負責的原則,上崗人員必須對本崗位負責,努力完成本崗位的各項職責。
十、不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勞動技能,凡未達到崗位要求的,須限期學習提高,到期未能達到要求的報請后勤處調離其崗位。
十一、服從經理的工作安排和調動,凡沒有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以曠工論處,多次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報請后勤處要求離開本服務部。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維護本服務部的利益和形象,凡是有意破壞本服務部的利益和形象者,要求離開本服務部。
綜合管理服務部
二0**年二月八日
篇3:(學校)學生宿舍管理服務部規章制度
大學(學校)學生宿舍管理服務部規章制度
一、學生宿舍生活秩序細則
1、學生宿舍只供本校學生住宿,不準留宿外人;學生及來訪者原則上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如確有需要,須說明事由,并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2、學生之間要團結互助,相互尊重,以禮相待,遵守紀律;不粗言惡語,不吵架斗毆,不酗酒鬧事。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3、學校試行學生宿舍24小時供電,學生必須安全用電,并按規定: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晚上11時,星期五、星期六及節假日晚上12時30分統一關照明燈、并按時就寢;學生必須在關燈之前回宿舍,熄燈后回宿舍者視為晚歸,晚歸者一律進行登記,說明原因,無充分理由者按違紀論處。
4、關燈后禁止使用臺燈和電腦,對于第一次不按時關臺燈和電腦的宿舍,進行口頭警告,并張榜公布;對于一個月內累計兩次不按時關臺燈和電腦的宿舍,進行斷電處理,宿舍有關同學必須寫出書面檢討,作出改正錯誤保證方可繼續通電,并取消其評選文明宿舍的資格;對于一個月內累計三次不按時關臺燈和電腦的宿舍,對該宿舍的有關同學進行通報批評,并按學校有關規定在年度綜合測評中扣分。
5、學生應自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注意防火、防盜、防事故;不準在室內、走廊或其他公共場所生爐煮東西、燒雜物、放鞭炮、點蠟燭;不準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進入宿舍;不準傳播淫穢書畫。違者按《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試行條例》和《治安管理條例》嚴肅處理。
6、休息時間在學生宿舍內或附近吹、拉、彈唱、喧嘩打鬧、玩電腦、打電話或早起、晚歸等影響他人休息,經教育不改者,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
7、注意保持宿舍衛生及個人衛生。不得隨地倒剩飯、剩菜和污水;不準在宿舍飼養寵物;不得在走廊上亂扔或放置鞋、鞋架、水桶、熱水瓶等其它雜物。
8、走廊、樓梯、過道不得停放單車,單車一律放在單車棚內,并自覺擺放整齊。
9、嚴禁在學生宿舍打麻將、賭博。違者按《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試行條例》嚴肅處理。
10、不準在學生宿舍張貼推銷廣告、從事經商活動。違者沒收所售物品,并報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1、對于不服從管理人員的勸阻,無理取鬧,態度惡劣,屢教不改的同學,將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批評教育直至給予紀律處分。
二、學生宿舍房產管理細則
1、學生應愛護學校公共財物,養成良好的公德意識。學生使用家具應交押金50元,畢業時經驗收無缺損者,退回押金;有損缺則酌情扣除。有意損壞家具、門窗、玻璃、欄桿等,按2-10倍的價格處罰。
2、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私自更換床位。如確需更換床位,須征得輔導員和宿管服務部同意;不得轉讓床位和擅自留宿校外人員。如因轉讓床位、留宿校外人員或帶校外人員進入宿舍造成不良后果者,視其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3、保持宿舍整潔、美觀,不準在墻、門、窗、桌椅等公共設備上亂圖、亂畫、亂寫、亂張貼。經教育不改者,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損壞的,需賠償材料維修費。
4、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動、私拆、改裝風扇,嚴禁攀拉掛風扇的鐵管;不得固定風扇的吹風方向;不得在風扇葉及周圍掛蚊帳、晾衣服等。違者批評教育;造成事故的,承擔事故責任。
三、學生宿舍水電管理細則
1、學生宿舍每人每月免費用電量為:本(專)科生、雙學位生和港澳生4度,碩士生7度,教委生8度,博士生9度;每人每月免費用水量為:有獨立衛生間的5噸,公共衛生間的9噸(注:上述用水量、用電量寒暑假期不免,超出部分按規定水電價收費)。
2、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熱杯、電飯煲、電茶壺、電燙斗、電熱棒、電爐等高功率電器,違者沒收,并給予紀律處分;造成事故的,追究事故責任。
3、不得私自改裝電路、私接電源。違者沒收違章用品,賠償相應損失,并視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查處;對屢教不改、造成事故的,承擔事故責任。
4、學生應節約用水,愛護消防安全設施;不得私自使用消防用水;不得擅自挪用、損壞消防器材。違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5、嚴禁用風扇電源拉接電腦、音響、臺燈、插座等。違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造成損失的,賠償相應損失;造成事故的,承擔事故責任。
以上條例解釋權歸學生宿舍管理服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