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寵物管理規定5
為有效保障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嚴格規范小區飼養寵物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內嚴禁飼養有危險性的寵物;
2、飼養寵物必須經相關政府部門核準,簽發飼養寵物許可證方可飼養;
3、飼養犬類寵物必須遵守《深圳市經濟特區限制養犬規定》條例;
4、飼養寵物住戶須到管理處登記在冊;
5、住戶飼養寵物原則上不得帶到庭院內逗留,如攜帶犬類在區內活動必須為犬類寵物戴好防護罩,由成人牽領、看管;
6、攜帶寵物在區內行走必須服從安全管理,并及時清理寵物排出的糞便;
7、飼養寵物的住戶不得妨害他人工作、休息;
8、如發生寵物咬傷人意外事件,飼養人必須立即送受傷人就治,并對此負完全責任;
9、飼養寵物的住戶對有病態、傷態及死亡的寵物應妥善處理,不得隨便遺棄、放任;
10、“遵守公德、愛護環境”,飼養寵物之住戶自學應自覺遵守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
篇2:東領小區寵物管理規定
東領小區寵物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小區寵物豢養管理,保障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定所述寵物,包括小型犬、貓、鳥等動物;
第三條 本小區準予豢養上述寵物,不準飼養家禽家畜(包括:雞、鴨、鵝、羊、豬、兔、牛、馬等);
第四條 其他寵物豢養規定。參照以下養犬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章 法律依據
第五條 《市犬類綜合治理實施意見》;
第六條 《市犬類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第七條 《市關于依法加強犬類管理的通告》;
第八條 《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第九條 《市限制養犬規定》
第三章 小區內養犬條件
第十條 凡本小區內飼養犬類的養犬人必須持有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
第十一條 養犬人必須到所住地的區、縣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注冊,領取《養犬登記證》,并保證每年檢查一次;
第十二條 養犬人必須持《動物健康免疫證》和《養犬許可證》到小區物業管理處進行登記備案,否則視為無證豢養行為。
第四章 小區內養犬規定
第十三條 園區每戶只準養一條觀賞犬(體長標準:成年犬一般不能超過50cm),禁止飼養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養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四條 養犬人應為所飼養犬只進行一年一次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小區管理處應做好督促、檢查;
第十五條 合理飼養和管理所養犬類,避免飼養犬只狂吠影響他人。家中無人時,應將犬只妥善安置。
第五章 小區內遛犬規定
第十六條 為避開人流高峰,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養犬人在小區內溜犬時間應在每天早上7:30分以前,晚上20:30分以后,其它時間均不準在小區內遛犬;
第十七條 養犬人攜犬出戶時,應當束犬繩,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不得在樓道內或大堂區域內溜犬;
第十八條 養犬人不得攜犬進入兒童游樂場和居民休閑活動區;
第十九條 養犬人應文明遛犬并攜帶寵物糞便袋或垃圾袋,及時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糞便。對未能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的行為,物業公司有權要求養犬人進行清理或由物業公司代為清理并收取相應的保結費(每次五元),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警告、罰款或驅逐出本住宅區;
第六章 處理辦法
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物業公司有權進行管理和制止,對無證犬、無登記犬,物業公司有權收繳并將其驅逐出住宅區或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一條 對小區內飼養的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物業公司將對養犬人進行勸阻,若不聽勸阻,物業公司有權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二條 飼養的寵物犬不得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對于如所養犬只狂吠不止,建議配帶犬口罩,確保小區安靜。對于不采取措施m.airporthotelslisboa.com的,物業公司有權采取強制措施或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公安機關采取相應措施;
第二十三條 所養犬只傷害他人時,養犬人應及時把傷者送往正規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立即通知物業公司,并且,對于受害人要給予一定賠償;
第二十四條 如養犬人所養犬只侵擾他人,物業公司以書面責令整改無效后,有權采取強制措施或通過公安機關予以制止及通過法律訴訟向養犬人追討賠償。
第二十五條 寵物死亡,養主必須及時與畜牧獸醫部門聯系,在其指導下對寵物尸體進行處理。嚴禁隨意丟棄,嚴禁在小區內火化或深埋寵物尸體。
寵物飼養:根據相關規定,養犬必須為犬只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辦理“準養證”,并在小區物管處申報、登記、建檔管理;
溜狗:在小區內溜狗時,必須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1、溜狗時必須由成人用繩索領,主動避讓老人、孕婦、兒童及殘疾人;
2、犬只乘坐電梯時,養犬人應為犬只戴嘴套或將犬只裝入犬帶內,或由養犬人抱乘電梯,并避開電梯使用高峰期;
3、養犬人不得任由犬只在小區花園、草坪、水池內嬉戲,以免損壞花木或污染水質;
4、溜狗時所產生的糞便,養犬人應及時進行清除;
5、噪聲控制:養犬人應看管好所飼養的犬只,不得因犬叫聲而影響他人正常休息。對噪聲較大的犬只,應采用加嘴套或牽出小區等方法加以控制;
6、先行賠償:因養犬造成的人員傷害,養犬人應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救治。因犬只損壞花木、草坪,污染水質,應無條件賠償,直至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7、 流浪狗處理:凡在小區內亂竄,無養犬人牽領管理的犬只,管理處將視為流浪狗,并組織專門人員抓捕,或趕出小區,以確保小區環境整潔、衛生、安全;
以上管理規定,請廣大業主互相轉告,并自覺履行。讓我們共同創造一個文明、和諧、美觀、舒適的居住環境!
篇3:小區公共管理制度:豢養寵物管理規定
小區公共管理制度:豢養寵物管理規定
●為凈化園區居住環境,防止病疫傳播,保障園區所有業主(住戶)的健康和生活不受侵犯,特制定本規定。
●嚴禁飼養豬、羊、雞、鴨、鵝、肉鴿等家禽家畜。
●凡飼養觀賞性鳥類、小動物,如家兔、鸚鵡等,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占用樓道、樓梯間等公用地方;不得在窗外或門角邊掛放寵物;不得污染環境。
●業主、住戶若養犬需嚴格按照《養犬管理規定》,辦理"犬類免疫證","養犬許可證"及犬牌等,任何違規豢養或無犬牌的犬只不得進入本園區。
●園區內不得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需攜帶外出應為犬只佩帶犬牌,為犬只束犬鏈、戴口罩,由成年人牽領、看管;犬只排泄的糞便應立即收集清理。
●業主(住戶)養犬不得妨礙他人日常生活,如犬只影響他人生活休息的,養犬人必須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否則管理公司有權進行處理。
●任何人不得喚使自養或他人的犬只對旁人進行威脅性攻擊行為,造成影響,管理人員有權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或扣留犬只。
●犬只傷害他人時,養犬人應當立即將受害人送至醫療衛生部門診治,并及時將傷人犬只送到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檢查,受傷人的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由養犬人承擔。
●飼養人對病犬走失、遺失應當妥善處理,死犬不得埋葬本園區。
●發現本規定的行為,任何人均可向本公司或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