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使用規則條約
1、住宅物業不允許作有損樓宇整體結構及影響其他業戶正常生活的用途。業戶請勿利用物業從事不道德或政府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活動。
2、為避免影響小區樓宇整體外觀整潔,禁止封閉露臺、陽臺、屋頂露臺及安裝花架、儲物藍等。
3、如確需安裝防盜網等附屬設施,必須書面提請物業公司同意后,方可實施。
4、業戶請勿私自在單元或公共區域加設旗桿或飄揚旗幟,不得在其單元或公共區域架設獨立天線或衛星電視接收系統設備。
5、為了業戶的居家便利,請自覺保持走廊、通道或樓梯暢通無阻。嚴禁在樓梯間公共部位堆放雜物。如發現其他業戶有此行為,請及時通知物業服務中心。
6、業戶應遵守公共秩序,切勿喧嘩吵鬧或制造噪音,影響他人的居住。
7、如業戶違反上述規則,物業服務中心有權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維護所有業戶的共同利益。
篇2: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管理規定
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管理規定
1.0 目的
為持續提升小區物業服務工作質量讓小區業主滿意,特設立便民服務車增值服務項目。
2.0 適用范圍
z城物業項目內業主/住戶借用便民服務車的管理工作。
3.0 工作職責
3.1 便民服務車由安管部經理負責管理,便民服務車按編號發放管理;
3.2 安管部各班班長負責定期檢查崗位的《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填寫情況;
3.3 便民服務車由安管部各當班安管隊員負責登記服務車的具體使用情況,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安管部值班記錄表》的交接事項中。
4.0 操作規程
4.1 便民服務車設置在小區入口門崗處,由安管部當班安管隊員負責管理借還工作,如發生服務車丟失或人為損壞的情況由安管部經理跟進協調處理。
4.2 便民服務車的保養與維修
4.2.1入口門崗安管隊員每班下班前對便民服務車進行清點及整理,保持便民服務車的整潔、完好狀態;
4.2.2入口門崗如發現車輛損壞或業主反映使用中出現問題,請當值安管隊員及時記錄并報當班安管領班聯系工程部對車輛進行檢修;
4.2.3在業主不便歸還便民服務車時,當班安管隊員有義務負責將車輛收回,并填寫好使用登記記錄。
4.3 便民服務車的使用規定
4.3.1便民服務車使用對象:本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
4.3.2便民服務車使用區域:在本小區內部使用,不得外出使用;
4.3.3便民服務車使用范圍:本便民服務車僅限于運送生活用品及食品,且每次承載物品不應超過25KG,超重物品應建議分批運送;
4.3.4借用及歸還便民服務車時由當值安管隊員負責填寫《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
4.3.5便民服務車使用完畢后業戶可撥打客戶服務中心電話,物業工作人員可上門取回,以便于其他業主使用;
4.3.6便民服務車為本小區公共設施的一部分,各業戶須愛惜使用,如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5.0 相關支持文件
5.1 《員工禮儀禮節服務規范》
6.0 相關記錄表格
6.1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
篇3: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指引
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指引
一、便民服務車使用對象:僅限于本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借用。
二、便民服務車使用區域:僅限在本小區內部使用,不得外出使用。
三、便民服務車使用范圍:本便民服務車僅限于運送生活用品及食品,且每次承載物品不應超過25KG,超重物品建議分批運送。
四、借用及歸還便民服務車時由當值安管隊員負責填寫《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
五、便民服務車為小區的便民設施,請使用完成后及時歸還,以便于其他業主使用。
六、便民服務車使用完畢后您可撥打客戶服務中心電話,物業工作人員將上門取回,以便于其他業主使用。
七、便民服務車為本小區公共設施的一部分,請您愛惜使用,如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八、在您使用便民服務車的過程中如有發現不便之處,敬請及時向我們反饋,以便此項服務的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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