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盜竊、匪警應急處理流程
1 隊員在當值時遇有(或接報)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搶、偷等)強行索取或毀壞物業和客戶財物,威脅客戶人身安全和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職責,迅速制止犯罪。
2 當發生突發案件時,要保持鎮靜,設法制服罪犯,同時立即通過通訊設備呼叫求援。
3 當值隊員在聽到求援信號后,要立即趕到現場,同時監控中心對出事現場進行錄像,并通知封鎖有關出入口,并視情況向有關領導匯報。
4 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時又追捕不上時,要看清人數、衣著、相貌、身體特征、所用交通工具或車牌號等,并及時報告上級,重大案件要立即撥打“110”報警。
5 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當場抓獲,連同人證物證送公安機關處理。
6 保護案發現場,不能讓人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遺留物品,在公安機關人員未勘察完畢之前,不得離開。
7詢問或記錄當事人被搶(盜)物品及價值,尋找相關線索,調查、了解事件相關人員,以備案或報告。
8 若是運動過程中作案,沒固定現場的,對犯罪分子遺留下的各種物品、作案工具等,應用鉗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進塑料袋內妥善保存上交公安機關處理,切不可將當值人員或其他無關人員指紋等留在物品上。
9 現場如有人受傷應設法盡快送往醫院搶救,并報告公安機關。
10當值領班或保安隊長應做好現場記錄,并寫出書面報告報上級有關部門。
篇2:大廈盜竊匪警應急處理程序
大廈盜竊、匪警應急處理程序
1.接報(或遇到)
a)控制中心接到報警電話,當值秩序維護應立即用對講機報告領班,領班以最快速度布置當班秩序維護把守出口,并帶領當班秩序維護隊員第一時間趕至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b)當班秩序維護隊員值勤中遇有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搶、偷等,強行索取或毀壞公司、業戶財物或威脅業主人身安全時,通知控制中心報"110"并迅速用對講機呼叫救援,同時要沉著、機智與罪犯周旋,盡最大可能防止罪犯逃脫,等待增援一到,設法制服罪犯。
c)當控制中心受到威脅時,應于第一時間同內,求助其它秩序維護力量和警察。
d)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應快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必要時及時撥打"110"報警。
2.現場處理
a)抓獲罪犯后,秩序維護部主管或領班應派人把罪犯扭送公安機關,若罪犯逃脫,經理或領班應及時記錄罪犯衣著、相貌、身體特征、所用交通工具或作案工具等并及時報警。
b)在公安人員勘查完畢之前,經理或領班應安排秩序維護人員保護現場,避免隨意移動東西,不得讓外人進入現場,切不可將管理人員或走過人員的指紋等痕跡誤留在遺留物上。
c)現場如有人員受傷,要盡快送醫院醫治搶救。
3.應急處理完畢,填寫《突發事件報告》呈報秩序維護部經理和管理部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