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管理公約范本5
為了更好地加強商場管理,維護廣大經營者的利益,使商場成為一個衛生、安全、優雅 、舒適的經營購物環境,為經營者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商場公約如下。
一、商場營業時間是每天9:30~21:30。各業戶必須提前10分鐘到齊各自檔位,不按時進場作遲到處理, 21:30停止營業,顧客離場,各業戶在21:45分退場完畢,未經同意擅 自關檔離場作早退處理,凡遲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以此類推,三次及以上作書面檢討,視情況給予處理,情節嚴重者作停業整頓處理。
二、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擅自關檔停業或缺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關檔停業,須經管 理處同意,否則作缺業處理。缺業半天罰款人民幣50元,缺業一天罰款人民幣100元,當月 缺業三天作停業整頓處理,3天以上停業,視情況作自行退檔處理,取消其經營資格。遲到 早退1小時作缺業半天處理,遲到早退4小時作缺業一天處理。由于缺業遲到、早退而丟失物品,本公司概不負責,并要追究其缺業責任。
三、每位經營者須憑本人的營業證進場(營業證在管理處辦理),營業時間必須佩戴本人的營業證,并在檔口顯眼處掛出營業執照,以備工商管理部門檢查。
四、每位經營者退場時,須收好物品,鎖好各自檔口,保管好鎖匙,否則丟失物品自己 負責。
五、經營者必須衣冠整齊,營業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睡覺,不準大聲喧嘩,不準粗言 穢語,不準辱罵顧客,不準占用公用通道,違者須作書面檢討并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作停 業整頓,如仍不能認識錯誤將取消當事人的營業資格。
六、愛護公共衛生人人有責,在商場內不準有隨地亂扔亂吐、亂堆亂放、影響整個經營 環境的行為,違者除責令清除外,罰款人民幣50~100元。
七、營業時間在場內不準以任何方式進行賭博活動,如打撲克、打麻將等,若查獲某檔 發生此類事情,按管理條例罰款(50~100元),并追究檔主及當事人的一切責任。
八、經營者必須禮貌待客,文明經商,應主動為顧客調試商品,商品必須保證質量,遇 有質量問題,必須保證退換,并應提供保修和維修服務,對購買不滿意,在72小時內要求退 貨、換貨者,在原商品沒有受損的情況下,均應滿足其要求。
九、為維護消費者利益,各業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守法經營,不得出售舊貨、次 貨、偽貨、冒牌貨,如經查出,沒收貨品及送工商部門處理,情節嚴重者作停業整頓并實行經濟制裁,吊銷營業執照。
十、未經商場管理處同意,不得擅自裝設用電設備,如需臨裝或加裝電器設備者,須向 管理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裝設,違反者作書面檢查并罰款人民幣100元,沒收安裝工 具和私裝設備,嚴重者作停電處理。
十一、每位經營者,須自己到保險公司對自有財產投保,或委托管理公司代辦,費用自 理。否則,如因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十二、為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必須加強防火措施(每檔位需備1211型滅火器兩個,并擺放明顯處),嚴禁擅自用電熨斗、電飯煲等未經許可使用的電器用具,違者罰款100元并追 究當事者的一切責任。
十三、以上制度如有違反者,且拒不接受處理或罰款,管理處有權停止電力供應或要求 停止營業,待其認識錯誤并接受處理后方能開業。停業期間,租金管理費照常計算。如業戶在被停業后仍置之不理,超過三天,將被取消營業資格,沒收押金或物品,收回檔位。
十四、每位經營者首年管理費按物業部門批準價×××元/平方米收取,以后按物價指 數逐年上升,該費用不包括公用及自用水電費及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費。以上費用除自用水電費按自家獨立電表計外,其他的由全體用戶按面積分攤。每位經營者須自 覺按時繳交水電費 、管理費,逾期不繳交者,除須補齊原費用外,還須增交滯納金(每天滯納金按總費用的1% 收取)。逾期一個月欠交者,管理處將停止電力供應,直至繳清所有費用為止。
以上條款一經簽字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違約者,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篇2:商場管理公約范文
為了更好地加強商場管理,維護廣大經營者的利益,使商場成為一個衛生、安全、優雅 、舒適的經營購物環境,為經營者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商場公約如下。
一、商場營業時間是每天9:30~21:30。各業戶必須提前10分鐘到齊各自檔位,不按時進場作遲到處理,21:30停止營業,顧客離場,各業戶在21:45分退場完畢,未經同意擅 自關檔離場作早退處理,凡遲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以此類推,三次及以上作書面檢討,視情況給予處理,情節嚴重者作停業整頓處理。
二、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擅自關檔停業或缺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關檔停業,須經管 理處同意,否則作缺業處理。缺業半天罰款人民幣50元,缺業一天罰款人民幣100元,當月 缺業三天作停業整頓處理,3天以上停業,視情況作自行退檔處理,取消其經營資格。遲到 早退1小時作缺業半天處理,遲到早退4小時作缺業一天處理。由于缺業遲到、早退而丟失物品,本公司概不負責,并要追究其缺業責任。
三、每位經營者須憑本人的營業證進場(營業證在管理處辦理),營業時間必須佩戴本人的營業證,并在檔口顯眼處掛出營業執照,以備工商管理部門檢查。
四、每位經營者退場時,須收好物品,鎖好各自檔口,保管好鎖匙,否則丟失物品自己 負責。
五、經營者必須衣冠整齊,營業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睡覺,不準大聲喧嘩,不準粗言 穢語,不準辱罵顧客,不準占用公用通道,違者須作書面檢討并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作停 業整頓,如仍不能認識錯誤將取消當事人的營業資格。
六、愛護公共衛生人人有責,在商場內不準有隨地亂扔亂吐、亂堆亂放、影響整個經營 環境的行為,違者除責令清除外,罰款人民幣50~100元。
七、營業時間在場內不準以任何方式進行賭博活動,如打撲克、打麻將等,若查獲某檔 發生此類事情,按管理條例罰款(50~100元),并追究檔主及當事人的一切責任。
八、經營者必須禮貌待客,文明經商,應主動為顧客調試商品,商品必須保證質量,遇 有質量問題,必須保證退換,并應提供保修和維修服務,對購買不滿意,在72小時內要求退 貨、換貨者,在原商品沒有受損的情況下,均應滿足其要求。
九、為維護消費者利益,各業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守法經營,不得出售舊貨、次 貨、偽貨、冒牌貨,如經查出,沒收貨品及送工商部門處理,情節嚴重者作停業整頓并實行經濟制裁,吊銷營業執照。
十、未經商場管理處同意,不得擅自裝設用電設備,如需臨裝或加裝電器設備者,須向 管理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裝設,違反者作書面檢查并罰款人民幣100元,沒收安裝工 具和私裝設備,嚴重者作停電處理。
十一、每位經營者,須自己到保險公司對自有財產投保,或委托管理公司代辦,費用自 理。否則,如因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十二、為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必須加強防火措施(每檔位需備1211型滅火器兩個,并擺放明顯處),嚴禁擅自用電熨斗、電飯煲等未經許可使用的電器用具,違者罰款100元并追 究當事者的一切責任。
十三、以上制度如有違反者,且拒不接受處理或罰款,管理處有權停止電力供應或要求 停止營業,待其認識錯誤并接受處理后方能開業。停業期間,租金管理費照常計算。如業戶在被停業后仍置之不理,超過三天,將被取消營業資格,沒收押金或物品,收回檔位。
十四、每位經營者首年管理費按物業部門批準價×××元/平方米收取,以后按物價指 數逐年上升,該費用不包括公用及自用水電費及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費。以上費用除自用水電費按自家獨立電表計外,其他的由全體用戶按面積分攤。每位經營者須自覺按時繳交水電費 、管理費,逾期不繳交者,除須補齊原費用外,還須增交滯納金(每天滯納金按總費用的1% 收取)。逾期一個月欠交者,管理處將停止電力供應,直至繳清所有費用為止。
以上條款一經簽字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違約者,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篇3:商場物業管理公約
為了更好地加強商場管理,維護廣大經營者的利益,使商場成為一個衛生、安全、優雅、舒適的經營購物環境,為經營者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商場公約如下。
一、商場營業時間是每天9:30~21:30。各業戶必須提前10分鐘到齊各自檔位,不按時進場作遲到處理,21:30停止營業,顧客離場,各業戶在21:45分退場完畢,未經同意擅自關檔離場作早退處理,凡遲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以此類推,三次及以上作書面檢討,視情況給予處理,情節嚴重者作停業整頓處理。
二、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擅自關檔停業或缺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關檔停業,須經管理處同意,否則作缺業處理。缺業半天罰款人民幣50元,缺業一天罰款人民幣100元,當月 缺業三天作停業整頓處理,3天以上停業,視情況作自行退檔處理,取消其經營資格。遲到早退1小時作缺業半天處理,遲到早退4小時作缺業一天處理。由于缺業遲到、早退而丟失物品,本公司概不負責,并要追究其缺業責任。
三、每位經營者須憑本人的營業證進場(營業證在管理處辦理),營業時間必須佩戴本人的營業證,并在檔口顯眼處掛出營業執照,以備工商管理部門檢查。
四、每位經營者退場時,須收好物品,鎖好各自檔口,保管好鎖匙,否則丟失物品自己負責。
五、經營者必須衣冠整齊,營業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睡覺,不準大聲喧嘩,不準粗言穢語,不準辱罵顧客,不準占用公用通道,違者須作書面檢討并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作停 業整頓,如仍不能認識錯誤將取消當事人的營業資格。
六、愛護公共衛生人人有責,在商場內不準有隨地亂扔亂吐、亂堆亂放、影響整個經營環境的行為,違者除責令清除外,罰款人民幣50~100元。
七、營業時間在場內不準以任何方式進行賭博活動,如打撲克、打麻將等,若查獲某檔發生此類事情,按管理條例罰款(50~100元),并追究檔主及當事人的一切責任。
八、經營者必須禮貌待客,文明經商,應主動為顧客調試商品,商品必須保證質量,遇有質量問題,必須保證退換,并應提供保修和維修服務,對購買不滿意,在72小時內要求退 貨、換貨者,在原商品沒有受損的情況下,均應滿足其要求。
九、為維護消費者利益,各業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守法經營,不得出售舊貨、次貨、偽貨、冒牌貨,如經查出,沒收貨品及送工商部門處理,情節嚴重者作停業整頓并實行經濟制裁,吊銷營業執照。
十、未經商場管理處同意,不得擅自裝設用電設備,如需臨裝或加裝電器設備者,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裝設,違反者作書面檢查并罰款人民幣100元,沒收安裝工 具和私裝設備,嚴重者作停電處理。
十一、每位經營者,須自己到保險公司對自有財產投保,或委托管理公司代辦,費用自理。否則,如因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十二、為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必須加強防火措施(每檔位需備1211型滅火器兩個,并擺放明顯處),嚴禁擅自用電熨斗、電飯煲等未經許可使用的電器用具,違者罰款100元并追 究當事者的一切責任。
十三、以上制度如有違反者,且拒不接受處理或罰款,管理處有權停止電力供應或要求停止營業,待其認識錯誤并接受處理后方能開業。停業期間,租金管理費照常計算。如業戶在被停業后仍置之不理,超過三天,將被取消營業資格,沒收押金或物品,收回檔位。
十四、每位經營者首年管理費按物業部門批準價×××元/平方米收取,以后按物價指數逐年上升,該費用不包括公用及自用水電費及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費。以上費用除自用水電費按自家獨立電表計外,其他的由全體用戶按面積分攤。每位經營者須自覺按時繳交水電費、管理費,逾期不繳交者,除須補齊原費用外,還須增交滯納金(每天滯納金按總費用的1% 收取)。逾期一個月欠交者,管理處將停止電力供應,直至繳清所有費用為止。
以上條款一經簽字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違約者,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