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戶口協管員職責
1.要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宣傳教育群眾,做好提高群眾的法制觀念和防范意識,落實群眾防盜、防火、防破壞和其它治安災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3.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對出租屋實行分片管理責任制做到,巷巷有人管,家家有人聯系。
4.做好出租屋人口登記工作,不得出差錯,并且要向人管理部門匯報轄區的治安動向和人口變動情況。
5.每日進行防范檢查和巡邏工作,熟悉出租層的情況,熟悉率要達到95%以上。
6.在執勤中,做到勤走動、勤觀察、勤思考、勤盤查。
7.發現出租層住戶員工有違法犯罪活動和來路不明的“三無”人員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或送往公安機關處理。
8.出租層發現治安事故、案件時,應及時向上級公安機關報告,協助公安機關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機關查破案件。
**大廈安全文明標兵小區
篇2:某工商所經濟戶口責任區管理制度
工商所經濟戶口責任區管理制度
經濟戶口責任區管理,是指基層工商所以經濟戶口綜合管理系統為依托,以屬地管理為原則,以巡查監管為手段,按工商監管人員和工作量劃分若干片區,將市場主體分配落實到人,實行定片區、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的片區責任化管理制度。
一、工作職責:
1、負責經濟戶口的認領建檔。
2、負責經濟戶口的日常巡查監管,采集經濟戶口信用信息,記錄動態監管數據。
3、負責經濟戶口的開業調查、回訪、驗照、年度檢驗,商標、廣告、合同的行政指導和管理。
4、組織實施區域巡查,主辦一般性違法違章案件的查處。
5、宣傳工商法律法規。
二、監管內容:
1、檢查市場主體是否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
2、檢查市場主體是否懸掛營業執照。
3、檢查市場主體登記事項名稱、地址、經營范圍是否與實際使用名稱、地址、經營范圍相一致。
4、檢查市場主體經營行為是否符合工商法律法規。
5、檢查市場主體前置審批證件是否有效。
三、操作程序:
經濟戶口認領--制定巡查計劃--實施巡查監管--錄入監管信息
1、經濟戶口認領。片區管理員按登記機關反饋的市場主體登記信息進行認領,建立經濟戶口機讀檔案。
2、制定巡查計劃。所長按片區制定巡查計劃,落實片區巡查監管對象。
3、實施巡查監管。片區管理員對計劃巡查對象實施巡查監管,記錄監管內容,提出監管意見。
4、錄入監管信息。片區管理員對巡查監管結果,按對象分別錄入經濟戶口綜合管理系統,完善日常監管數據。
篇3:職業學院學生集體戶口管理規定
職業學院學生集體戶口管理暫行規定
一、就讀我院學制三年以上的學生,可將戶口遷入我院學生集體戶口簿(經家長同意學生戶口可不遷入我院)。遷入的時間,在入學當年的十月前學生向保衛處交完《戶口遷移證》,學生姓名應與戶口相吻合,《戶口遷移證》上必須加蓋戶口專用章和注明身份證編號及辦證與否。由保衛處到公安機關辦理入戶手續。
二、已辦理進入我校學生集體戶口的學生戶口,均為非農業戶口。學生辦理居民身份證辦證費、入戶照像費及身份證照像費,由學生負擔。
三、戶口遷入我校并年滿16周歲的學生,均應辦理學院當地的居民身份證。年滿16周歲的,于年滿16周歲的當年辦理,交辦證費20元。要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證遺失、損壞的應及時申請補辦,交辦證費40元。
四、畢業學生戶口遷出的手續辦理。根據市計委、市教委批準的畢業生派遺計劃、于畢業的當年將學生戶口遷往計劃規定的相關部門。畢業生必須于畢業當年的十月底前,在學院保衛處領取《戶口遷移證》。逾期未領取者,造成后果由學生自行負責。
五、畢業生應在畢業當年的5月30日前,將本人申請,家長簽字、落戶地單位或公安機關同意的書面材料交招就處、保衛處備案。畢業生的戶口原則上遷往原籍所在地的區、市、縣人事局。
六、學生就讀期間中途退學、轉學等,應及時向保衛處申請并辦理戶遷出手續,退學學生的戶口一律遷往原籍,費用由學生本人承擔。不及時申請辦理戶口遷出的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