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小區轄區民警職責
1.管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教育群眾遵守戶口登記制度和戶口政策,了解和掌握人口變動情況,熟悉責任區居住人口的基本情況。
2.管理重點人口做到及時發現,落實管理措施,預防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
3.協同有關部門教育感化和挽救有違法和微犯罪行為的人。
4.依法監督考察和教育改造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的罪犯,對被監視居住的被告人執行監視。
5.組織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的工作。
6.選建、管理和使用治安耳目。
7.搜集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了解群眾的要求,聽取和反映群眾對黨和國家各項政策措施的反映。
8.向群眾進行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尊重社會公德,提高警惕和遵守公共秩序的宣傳教育。
9.就地查處治安案件,對發生的重大案件保護發案現場,提供破案線索,協助上級公安機關破案。
**大廈安全文明標兵小區
篇2:物業轄區三級責任人防火合約書
物業轄區三級責任人防火合約書
為保障本處管轄的物業和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強消防管理監督,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本合約。
1、樓宇管理員
1、乙方負責管理責任區的消防安全,妥善管理責任區公共消防器材和設施,定期檢查,協助維修人員保養維修,保證責任區公共消防器材、設施無丟失和處于良好狀態。
2、乙方負責定期檢查責任區內商鋪、廠家的消防安全,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并做好復查工作。
3、乙方要認真學習,積極宣傳有關消防法規,督促大家自覺遵守各項消防管理規定。對違規者要說服教育或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擅自挪動、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者及時向甲方反映,以便解決。
2.消防設施負責人
1、乙方負責管理處消防設施的管理,須熟悉本處消防設施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廠家、置于的部位),配合甲方做消防設施的登記、跟蹤、建檔工作。
2、乙方負責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保養工作,負責督促保養公司發行維修保養責任,維修要及時,有問題要及時向甲方反映,要保證消防設施時刻處很好狀態。
3、消防值班員:
1、落實消防值班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做好交接班,堅守崗位,監護消防儀器設備并做好值班記錄,若有故障及時向消防設施負責人或甲方報告。
2、熟悉本管轄區域消防設施環境,能熟練操作消防設備。
4、乙方須管理責任區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及時保養。
5、乙方須懂得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對初起火災能做到及進撲求和處理。
6、因乙方工作失職造成火災或延誤了火災撲救,乙方應負法律責任。
7、消防責任的落實是每年考核的項目之一。
8、本合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責任區消防器材登記表
部位名稱與規格單位數量備注
甲方:乙方:
二級防火責任人三級防火責任人
年月日
篇3:物業轄區商戶管理服務協議書
物業轄區商戶管理服務協議書
甲方:營業執照號:
乙方:**物業()有限公司管理處
甲方□租用/□購買本管理服務區域□商鋪/□寫字樓/□商場號,從事經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甲乙雙方構成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關系。為維護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保持乙方所管理服務的區域內正常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為甲方營造正常的經營環境,確保甲、乙雙方及乙方管理服務區域內其他顧客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的其他政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經雙方友好協商,制訂本管理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1、甲方有義務證實具備合法經營的證明,從事與其相適應的經營范圍,乙方備份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2、甲方有權合法使用其租用或購買的物業,合理使用商戶內各類設施,并確保設施完好無損。正常的營業時間為早上至晚上。
3、甲方有權使用本管理服務區域內的公共設備、設施。
4、甲方有義務監督乙方的管理服務工作,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見或建議。有義務協助配合本管理服務區域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時舉報不法行為,維護正常經營秩序。甲方如需裝修,須遵守政府部門及本管理處裝修管理規定,事先辦好裝修手續,未經允許請勿擅自改變房屋外貌及內部水、電等設施。
5、甲方有義務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
6、甲方應按消防規定配備滅火器材,并加強防火措施,未經乙方同意,請勿私自接駁臨時電源。在未發生火警火災的情況下,請勿擅自動用消防設備。
7、甲方如在租用期內將商鋪轉租他方時,須到管理處辦理轉簽協議的登記手續。
8、甲方應維護本管理服務區域范圍內環境衛生及園林綠化,保持門前衛生清潔,生活垃圾應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內。
9、甲方承諾并遵守政府有關法規規章及本管理服務區域所禁止的下列行為:
門前擺賣、占道經營或堆放物品。
從事有油煙污染、噪音污染的行業,或使用大功率的喇叭,制造噪音擾民。
聚眾吵架、斗毆,或從事賭博、販毒、吸毒、色情等活動。
飼養寵物。
在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危險品。
公共場所擺設神位及燃燒香燭。
未經乙方同意,移動、挪用公共設備、設施從事經營活動。
其他禁止的行為。
10、甲方所經營的物業場所如屬甲方購買的,在將本物業提供予第三方使用時,甲方應將第三方情況及時知會乙方,并由第三方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戶管理服務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1、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管理服務區域的物業管理合同,就本管理服務區域范圍實施一體化的物業管理服務。
2、乙方管理人員有責任履行管理責任,組織、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就甲方承租范圍內的衛生、消防、治安等方面進行檢查與落實。
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承租范圍內同甲方有關的各項管理服務工作的監督、意見或建議,提供優質服務。
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
5、乙方須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甲方承租范圍內同甲方經營有關的、屬乙方負責的各種公共設施、設備,確保這些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6、乙方須維護本管理服務區域內公共設施及公共部位的清潔衛生,并作好綠化養護工作。
7、因緊急情況等需要,經事先通告甲方后,乙方可暫停甲方的水、電等供應,完成后應盡快恢復。
8、乙方有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管理服務區域管理規定,制止甲方的違章行為,消除消防、治安等隱患,甲方應在限定時間內進行整改。9、當本管理服務區域公共秩序因甲方人員或業務對象等原因遭到破壞或可能導致混亂時,乙方有權制止有害行為的發生或禁止其進入,情況嚴重時將交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
10、其他:
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四、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服務費按照人民幣/月·米元計收,合計每月管理服務費為人民幣元。
2、其它約定:。
3、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每收取一次,每為繳費日期,甲方必須按時交納各項費用,如未按期交納,每日按總額的5‰計收滯納金,若超過一個月未交費,將被視為違約行為,乙方有權中止管理服務直至停水、電、氣等,或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追繳。
4、合同簽訂時即開始計收管理服務費。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負責人:
日期:
乙方:**物業()有限公司
管理處
負責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