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山莊業委會職責
一、業委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者,對業主大會負責,接受監督委員會監督、接受全體業主監督。
二、業委會在自管物業中履行如下職責:
?。ㄒ唬┤耸鹿芾?。制定科學民主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聘請職業總經理實施物業管理與服務??偨浝碛蓸I委會直接聘任、保安人員由業委會聘任、接待(客服)保潔工程等人員由業委會決定??偨浝斫洏I委會考核面試和試用表決同意后,簽訂崗位職責書上崗。
暫定工資標準:總經理5000元,部門經理3200元、副經理2700元、助理2200元、接待和辦公室工作人員2000元、工程維修1800元或1500元,試用期3個月,按此工資標準減500元。實習生按照每月850元標準。臨時聘用季節性工作人員根據工作性質和條件按每天50-80元標準計酬。聘用人員離職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否則扣一個月工資。對優秀員工、有貢獻者給予單項或年終獎勵。(以上含社保,因業委會目前不能給員工上保險,待能上時從中扣除單位應承擔部分)。
?。ǘ┴攧展芾?。嚴格按照已經制定的《**山莊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管理辦法》、《**山莊物業費財務報銷制度(試行)》等財務制度和業委會的規定,公開透明收支物業費。不得拿物業費進行任何其他投資及商業經營。每一分錢物業費收支全部在魚缸中運行,所有業主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每月張榜公布,從而實現及時有效監督。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
?。ㄈ┵Y產管理。建立山莊庫房和資產管理制度,管理好業主所有的共有資產。按照《**山莊大宗物品采購流程》和業委會的決定,購置物品。
?。ㄋ模n案管理。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按照《**山莊業主委員會檔案管理制度》做好物業竣工驗收檔案、設備管理檔案、業主資料檔案、業主報修、維修記錄、日常管理檔案等和物業工作人員人事檔案。
(五) 對外簽署合同。經業委會表決多數委員同意后對外簽署合同。業委會委員或物業工作人員以個人名義簽署合同,須業委會授權。未經業委會多數委員同意和授權,所簽合同無效,由此產生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簽署人自己承擔。
?。┞犎I主意見、接受業主投訴,指導、監督、檢查、考核物業工作人員的工作,對物業管理與服務進行回訪。向監督委員會、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與服務情況。
篇2:業委會訴房管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原告:中海雅園物業管理委員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區北洼西里。
負責人:胡密珍,該委員會主任。
被告:北京市海淀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張強,該局局長。
原告中海雅園物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海雅園管委會)認為被告北京市海淀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淀區房管局)不履行備案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于20**年9月8日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原告訴稱:20**年6月15日,原告依法成立。20**年2月,原告通過公開招標,與北京金羅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羅馬公司)訂立了物業管理合同,被告對此卻不予備案,致使中標公司將原告告上法庭。20**年6月15日,原告任期屆滿。此前,原告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了改選,并于20**年6月14日以掛號信的方式,向被告申請備案。被告收到申請后,曾電話通知原告匯報工作,但并未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原告不予備案。根據有關規定,原告的備案手續合法有效,原告的身份也合法有效,一直以合法身份在民事訴訟中應訴和起訴。直到20**年8月14日,原告才從被告的證詞中得知被告沒有對原告備案。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當糾正,請求確認被告不履行備案職責的行為違法。
原告提交的證據有:
1.備案材料郵寄存根和投遞簽收清單,用以證明中海雅園管委會改選后即向海淀區房管局申請備案。
2.法院調查筆錄,用以證明海淀區房管局工作人員在接受法院調查時,明確表示中海雅園管委會未備案。
3.法院交換證據筆錄,用以證明海淀區房管局對中海雅園管委會與金羅馬公司訂立的物業管理合同未予備案,一直違法行政。
被告辯稱:本案的原告不適格。物業管理委員會不是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組織,不具有訴訟行為能力,不具有原告主體資格。我局對中海雅園管委會與金羅馬公司訂立的物業管理合同不予備案是合法的行政行為,對中海雅園管委會換屆選舉不予備案也是合法的。中海雅園管委會在改選過程中,未召開業主大會,以掛號信的方式申請備案且未提交應當提交的備案申請書、管委會章程、管委會委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產權人大會或產權人代表大會決議等材料,均不符合《關于物業管理委員會委員補選、改選、換屆選舉及變更事項的通知》的規定,而且我局也收到了中海雅園小區業主關于管委會不為業主辦實事、以公告方式進行管委會換屆選舉侵害廣大業主權益的舉報。所以,我局認為中海雅園管委會提交的改選備案申請不符合備案條件,我局工作人員已明確告知中海雅園管委會對其申請不予備案??傊?中海雅園管委會的改選不符合備案條件,我局不予備案行為合法,請求駁回中海雅園管委會的訴訟請求。
被告提交的證據有:
1.中海雅園500名業主簽名的舉報信,用以證明業主舉報中海雅園管委會改選程序不合法。
2.中海雅園管委會寄給被告的掛號信,用以證明中海雅園管委會曾以掛號信的方式申請備案。
3.海淀區房管局委托代理人的陳述。主要內容是:我局經辦人員接到中海雅園管委會寄來的掛號信后,打電話通知中海雅園管委會人員到本局談話,在談話中明確告知其提交的備案材料不齊備、不符合備案條件,不予備案。該陳述用以證明已將不備案的情況及原因明確通知中海雅園管委會。
在庭審質證中,原告中海雅園管委會對被告海淀區房管局的證據2無異議,但對證據1、證據3有異議,認為證據1的舉報情況不屬實,如管委會存在舉報的問題,海淀區房管局為何不責令管委會改正?認為海淀區房管局委托代理人的當庭陳述不屬實,當時經辦人員的表示是:管委會的改選較規范,美中不足的是提交的管委會章程只是修改的部分章節,沒有提交章程全文;經辦人員還鼓勵管委會克服困難,為業主服務,并沒有告知對管委會不予備案。海淀區房管局對中海雅園管委會提交的證據1無異議;認為證據2沒有調查人的簽名,不規范;認為證據3與本案無關。
被告海淀區房管局提交的行政規范依據有:
1.《關于開展居
篇3:住宅園區業委會秘書崗位職責
住宅園區業委會秘書崗位職責
崗位描述:日常工作接受業委會執行主任管理并向業委會負責,秘書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負責**園業委會行政方面的相關事務,包括文書往來、會議記錄和相關文件、資料建檔和存檔及業委會網站管理、群發短信管理及其它相關的行政工作;
2. 協助業委會委員開展各項工作和相互的溝通,保證業委會及其委員之間能準確地、有效地運作和溝通;
3.做好業主來訪接待工作,協助查閱業委會的相關文件,并對其提出的意見或建議作書面登記,及時反饋業委會執行主任;
4.協助業委會執行主任或相關委員出席同物業公司的各項例會及其后續跟進工作;保持與居委會、監委會等經常性地聯系與溝通;
5. 按照相關規定,妥善保管使用業委會公章;
6. 負責業委會本身所涉及的財務事務,承擔業委會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工作;
7. 業委會交辦的其它事務
受聘條件:
1.年齡25-40歲,性別不限,身體健康,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
2.具有至少3年以上的文秘、或行政或行業類似的工作經驗;
3. 具有非常強的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積極肯干、耐心、細心,具備責任感與良好的組織協調、溝通交流能力;
4.熟練操作計算機與相應辦公軟件, 可獨立完成各類電子辦公文檔的制作;
5. 具有較好的中文寫作水平與書寫能力;
6. 可以適應臨時性加班或超時工作的狀況;
7. 熟悉物業服務相關流程與有社區服務經驗優先考慮。
(**園業委會委員的親友恕不錄用)
工作時間:每周日至周五10:00-16:00;周六休息。
(每周日晚7:30參加業委會例會)
工作待遇:
試用期3個月 ,月薪:2500元;試用合格,月薪:2800元
以上月薪中已包括全部社保等相關的勞動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