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員巡邏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員巡邏工作,防止治安事件發生,保障轄區內的生活工作秩序正常,特制定本規程。
2.0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公司所管項目內的安全員巡邏工作。
3.0 職責
3.1 項目經理負責抽檢、指導安全員巡邏工作。
3.2 安全部主管負責制定安全管理員崗位配置圖及巡邏線圖、巡邏簽到點。并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調整、改變巡邏方式,具體指導和檢查巡邏工作,協助項目經理處理突發事件。
3.3安全班長負責按照巡邏路線圖監督、檢查當班巡邏崗的巡邏工作。
3.4安全員負責具體實施治安巡邏工作,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準時按巡邏路線,需注明原因,經班長確認,并對巡邏路線保密。
4.0程序要點
4.1安全員巡邏的基本要求
4.1.1 安全員巡邏人員在巡邏過程中,應自上而下、自左到右、由遠到近注意多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視工作任務。
4.1.2 檢查治安、防盜、防火、水浸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
4.1.3 巡查項目內各個重點部位、治安死角等,發現有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其所帶物品。
4.1.4 對在項目內流動擺賣的小販、推銷人員,應勸其離開轄區。
4.1.5 對項目內的裝修工程進行監管,對有礙交通或因超時裝修產生噪音影響他人休息的裝修工程進行管理或制止。
4.2巡邏的要點:
4.2.1檢查窗戶是否關上或扣緊,水龍頭是否關好,水管、水箱是否漏水。
4.2.2檢查巡邏區域圍欄及圍墻是否缺口、建筑物是否破壞;安全監控系統是否存在問題。
4.2.3檢查巡邏區域內是否存在易燃物體或容易引致火災的物品,防火門、滅火器存放位置前是否有阻礙物,檢查垃圾等物品是否有燃燒物質。
4.2.4盤查在巡邏途中遇到的陌生者,并有禮貌的詢問其意圖及去向。
4.2.5檢查停泊在巡邏區域內的車輛有無異?;蜃璧K交通。
4.2.6對小區裝修戶進行安全巡邏檢查。
4.3要害部門的巡邏方法:
4.3.1根據要害部門對管理處的重要性及具體位置,每班次至少要對要害部門巡查一次,當自然災害發生時,應加大巡邏力度。對要害部門進行巡邏時,應當事先向班長匯報,巡邏到要害部門時,應檢查門窗鎖是否完好,要害部門里面是否有異常聲音,并注意靜聽2分鐘,當巡邏到有危險標識的要害部門時,首先要注意自我安全保護,防止因疏忽大意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意外事故發生,并懂得一定的自救方法。巡邏檢查發現要害部門有異常聲音時應立即向班長匯報,每巡邏到一個要害部門應向班長反饋巡邏檢查結果,隨時保持聯系。
4.4安全員巡邏的基本任務
4.4.1預防和制止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及犯罪行為:
a)預防和制止以下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擾亂項目的秩序,致使工作、生活、營業、辦公不能正常進行;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等其他犯罪活動的;
--捏造或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項目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
--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b ) 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項目公共秩序的行為:
--違反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或者使用危險物品的行為;
--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無蓋防護板、標志、防圍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防護板、標志、防圍的。
c )預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d ) 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項目管理秩序的行為:
--故意損毀路燈、信箱、樓道門等其他公用設施的;
--違反項目規定,破壞草坪、花卉、樹木的;
--違反項目規定,在住宅項目內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聽制止的。
e ) 預防和制止違反項目消防管理的行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礙消防通道、占用消防栓或擾亂火災現場秩序的;
--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指揮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4.4.2保護各類治安事件現場,疏導群眾,維護秩序。
4.4.3維護公共區域交通秩序。
4.4.4協助業主的報警。
4.4.5 為行人、業主指引帶路,救助突然受傷、患病遇險等處于無援助需要救助的人,幫助遇到困難的殘病人、老人和兒童。
4.4.6 受理拾遺物品,送交客服中心。
4.4.7 巡視項目內的安全防范情況,提示商鋪、業主,清除隱患。
4.5巡邏員工作的檢查
4.5.1巡邏員對項目內的違章停車、違章行駛進行檢查,在擋風玻璃前放置《誤占車位提示單》。
4.5.2巡邏員對管轄區域的治安死角、重點部位進行檢查。
4.5.3巡邏員對裝修的檢查
a)巡邏員需對裝修戶的《裝修許可證》進行驗證和張貼檢查,每天每班次巡查次數不少于1次,并在《裝修過程檢查表》內記錄,《裝修過程檢查表》須張貼于裝修現場。
b)查驗施工人員有無出入證、證件與人是否相符,有無過期,對已過期的證件要予以沒收并及時通知管理處補辦。
c)檢查施工現場有無按規定配備滅火器,裝修施工過程中有無違反《裝修許可證》所核定的內容。
d)動火作業時,必須檢查操作人員有無上崗證,相關防范措施是否落實。
e)要對裝修戶的裝修時間進行檢查,發現超時施工者應立即制止。
f)每天18點由巡邏員檢查施工人員停止作業,并督促無留宿證明的施工人員離開小區。
g)監督裝修隊禁止在裝修現場生火煮飯。
h)督促裝修人員必須于每日下午14:00-16:00;用袋裝好建筑垃圾清運出小區。
i)監督施工人員只能使用貨梯,在指定的通道進出及搬運材料等。
j)監督裝修隊禁止在清運車輛未進場時,把垃圾搬出戶外。
k)監督裝修隊在撤離時所搬物品應填寫《物品出門放行單》,并對垃圾堆放現場及樓道予以清理打掃,避免垃圾堆放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垃圾清運完后,檢查清運垃圾的通道墻面、地面、天花及公共設施有無損壞、磨花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協助裝修巡查人員。
4.6自然災害發生時(如:暴雨、水災等)
4.6.1應立即對所管轄的區域進行全面檢查,通知轄區內的住戶關好門、窗,把陽臺上所擺的花盆、雜物移到安全位置。
4.6.2檢查上下排水管道、通訊設備、其它附屬物資的完好與儲備情況。
4.6.3檢查小區房屋是否漏水,照明等設備運行狀況。
4.6.4在大風暴雨來臨之前,檢查轄區內所有公共設施是否牢固:公共信息欄、
廣告牌、燈箱等,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對其進行控制,做好防范措施。
4.6.5檢查配電房、辦公室、資料室等門窗是否關好,有無雨水進入的可能,防止因地勢較低的機電設備被水淹,如發現電線被大風刮斷要及時通知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4.6.6準備好一切應急救護措施,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立即向班長或上級領導報告,
并請求增援,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應注意自身的安全。
4.7巡邏崗的配合工作
4.7.1巡邏崗與門崗工作的配合,門崗上發生突發緊急事件時,通知到巡邏崗應及時給予緊急支援,并協助門崗對人員及車輛進出的管理。
4.7.2巡邏崗與中控室工作的配合,中控室通過監控中發現的問題,當值班巡邏崗應及時趕赴現場處理情況。
4.7.3巡邏崗的工作配合,當巡邏中發現的問題需要協助處理時,其它巡邏崗應及時給予配合處理。
4.8巡邏工作的記錄存檔
4.8.1巡邏員將巡邏中發現或處理的情況如實的記錄在《安全員巡邏記錄表》內。
4.8.2 安全部班長對《安全員巡邏記錄表》的記錄內容進行審核后,交由部門主管審批,每月月底最后一天交客服中心存檔、保管。
5.0記錄
《安全員巡邏記錄表》
《裝修過程檢查表》
《誤占車位提示單》
《裝修許可證》
《物品出門放行單》
6.0 相關支持文件
《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篇2:大廈巡邏崗安全員崗位工作職責(10)
大廈巡邏崗安全員崗位職責(十)
巡邏崗安全員在安全班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大廈重點區域的安全巡邏,保護業主(住戶)生命、財產安全,其職責如下:
1必須勤走、勤查、勤問,靈活機智,按照巡邏路線、方向、巡查點進行巡邏,并按規定在各巡邏點上打點,發現可疑情況及人員立即盤查,并及時同中控室和其他崗位聯系,作出相應處理。
2檢查大廈區域內公用設施、消防設施的完好和衛生狀況,發現異?,F象及時報中控室處理并記錄。
3 對裝修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章作業及時處理或報告班長。
4 制止住戶、外來人員或管理處員工的違章行為。
5 妥善處理緊急突發事件,正確保護顧客和自身權益不受侵犯。
6 協助其它崗位完成工作任務。
7 及時收集、匯報顧客的意見和建議。
8 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
9 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協助班長做好工作,確保大廈的安全。
篇3:物業轄區安全員巡邏標準作業規程(2)
物業轄區安全員巡邏標準作業規程(二)
1.0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員巡邏工作,防止治安事件發生,保障轄區內的生活工作秩序正常,特制定本規程。
2.0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的安全員巡邏工作。
3.0職責
3.1項目經理負責抽檢、指導安全員巡邏工作。
3.2安全部主管負責治安巡邏的檢查、監督工作,協助項目經理處理突發事件。
3.3安全員班長/安全員負責具體實施治安巡邏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安全員巡邏的基本要求
4.1.1安全員巡邏人員在巡邏過程中,應注意多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視工作任務。
4.1.2檢查治安、防盜、防火、水浸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
4.1.3巡查項目內各個重點部位、治安死角等,發現有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其所帶物品。
4.1.4對在項目內流動擺賣的小販、推銷人員,應勸其離開轄區。
4.1.5對項目內的裝修工程進行監管,對有礙交通或因超時裝修產生噪音影響他人休息的裝修工程進行管理或制止。
4.2安全員巡邏的基本任務
4.2.1預防和制止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及犯罪行為:
a)預防和制止以下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擾亂項目的秩序,致使工作、生活、營業、辦公不能正常進行;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等其他犯罪活動的;
--捏造或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項目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
--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b)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項目公共安全的行為:
--違反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或者使用危險物品的行為;
--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無蓋防護板、標志、防圍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防護板、標志、防圍的。
c)預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d)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項目管理秩序的行為:
--故意損毀路燈、信箱、樓道門等其他公用設施的;
--違反項目規定,破壞草坪、花卉、樹木的;
--違反項目規定,在住宅項目內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聽制止的。
e)預防和制止違反項目消防管理的行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礙消防通道、占用消防栓或擾亂火災現場秩序的;
--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指揮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4.2.2保護各類治安事件現場,疏導群眾,維護秩序。
4.2.3維護項目內交通秩序。
4.2.4協助項目內業主的報警。
4.2.5為行人、業主指引帶路,救助突然受傷、患病遇險等處于無援助需要救助的人,幫助遇到困難的殘病人、老人和兒童。
4.2.6受理拾遺物品,送交服務中心。
4.2.7巡視項目內的安全防范情況,提示商鋪、業主,清除隱患。
4.3巡邏員工作的檢查
4.3.1巡邏員對項目內的違章停車、違章行駛進行檢查,在擋風玻璃前放置《誤占車位提示單》。
4.3.2巡邏員對管轄區域的治安死角、重點部位進行檢查。
4.4巡邏工作的記錄存檔
4.4.1治安巡邏員將巡邏中發現或處理的情況如實的記錄在《安全員巡邏記錄表》內。
4.4.3安全部班長對《安全員巡邏記錄表》的記錄內容進行審批后,每月月底最后一天交服務中心存檔、保管,保存期三年。
5.0記錄
《安全員巡邏記錄表》
《誤占車位提示單》
6.0相關支持文件
《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