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管員保密規定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管工作中的保密要求,適用于指導安管員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2.1 保密管理規定
3術語
3.1公司秘密:指如失密有可能影響公司或業戶的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
4工作中的保密要求
4.1執行保密規定,嚴守保密守則。
4.2不得向外界泄漏項目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崗位的工作時間、巡邏路線、監控點位等。
4.3有重要接待任務時,不得向外界透露人員、行程等信息。
4.4客人問及公司情況或私人通訊時,不得泄漏公司機密。
4.5不得對外界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人事檔案、薪酬收入、未公開的經營情況、數據等資料,或透露相關信息。
4.6未經批準,不得復印或拷貝公司資料。
4.7對轄區業戶的私人信息要保守秘密,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透露。
4.8發現他人有失、泄、竊密行為時應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及時報告上級。
4.9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照《保密管理規定》追究責任:
a)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業戶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b)違反本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c)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篇2:物業安管員保密規定(7)
物業安管員保密規定(七)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管工作中的保密要求,適用于指導安管員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2.1保密管理規定
3術語
3.1公司秘密:指如失密有可能影響公司或業戶的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
4工作中的保密要求
4.1執行保密規定,嚴守保密守則。
4.2不得向外界泄漏項目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崗位的工作時間、巡邏路線、監控點位等。
4.3有重要接待任務時,不得向外界透露人員、行程等信息。
4.4客人問及公司情況或私人通訊時,不得泄漏公司機密。
4.5不得對外界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人事檔案、薪酬收入、未公開的經營情況、數據等資料,或透露相關信息。
4.6未經批準,不得復印或拷貝公司資料。
4.7對轄區業戶的私人信息要保守秘密,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透露。
4.8發現他人有失、泄、竊密行為時應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及時報告上級。
4.9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照《保密管理規定》追究責任:
a)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業戶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b)違反本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c)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篇3:安管員保密管理制度
安管員保密管理制度
1.安管員對于責任區域內的安防系統、工作規律、崗位設置、防控措施、管理規程等涉及到安全管理及客戶機密的事項須嚴守秘密,不得與任何無關人員談論。
2.安管員在執勤或生活中不得窺探或試圖窺探客戶的工作情況或關于工作的言談。
3.對于客戶的工作項目,安管員不得詢問或試圖詢問。
4.非特殊情況且經過主任以上領導批準,不得私自帶外人進入工作區域。
5.非工作需要且經主任以上領導批準,不得攜帶錄像用具進入工作區域。
6.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動用或試圖動用他人物品。
7.不得以任何理與公司工作人員串通,攜帶或試圖攜帶客戶資料外出。
8.不與任何無關人員提及工作變動和崗位調整事宜。
9.參與執行安防任務或工作會議的人員不得將任務或會議內容向任何無關人員透露。
10.安管員必須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做的不做,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吃的不吃,不該拿的不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