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消防領班的崗位職責
1.接到各部門火警報告時,要迅速與當值消防人員奔赴現場,及時采取恰當果斷的處理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部門主任。
2.經常檢查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負責消防器材和防范措施的檢查落實,重點巡查防范有關的薄弱環節,確保物業管轄區域的安全。
3.負責檢查、督促本班各崗位消防設備、器材的使用、保管工作,確保完好無損,及時掌握和匯報情況。
4.根據部門主任的安排,調查處理發生在物業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隱患。
5.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篇2:酒店安全消防領班崗位工作職責(2)
酒店安全、消防領班崗位職責(二)
【管理層級關系】
直接上級:保安部主管
直接下級:安全部領班
【崗位職責】
1、監督檢查所屬崗位員工執行制度和完成工作任務情況,負責部門消防器材完好無損,負責消防培訓計劃的落實;
2、每天全面監控酒店消防安全,時時掌握消防24小時值班情況,要杜絕一切大小火警隱患;
3、負責并確保酒店所有部位的安全檢查及保安員崗位督查。
【工作內容】
1、負責主持召開班前會,及時傳達新的工作指令和通知。協調保安員之間的關系,對保安員提出工作、紀律、儀容、儀表等方面要求;
2、根據工作要求,分派保安員的工作崗位,隨時保持與監控室和各崗的通訊聯絡,必要時可對保衛力量進行及時調整;
3、對保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確保人員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4、負責調查,處理酒店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投訴,案件火警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經理報告;
5、負責酒店所有部位,特別是重點要害部位的巡查,檢查各部門安全和消防以及員工各種違紀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予以記錄、上報。
6、按照領班交班制度,認真向下班交待本班所發生的問題,提出需注意的事項;
7、根據監控室提供的情況,及時查處各種不安全隱患和問題;
8、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任職條件:
1、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熟悉酒店安全及消防安全;
2、有較強的處理突發事件能力及與各部門協調能力;
3、熟悉酒店各種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性能,并能熟練操作;
4、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
5、安全/消防領班最佳年齡為25-35歲。
篇3:酒店消防領班崗位工作職責規范
酒店消防領班崗位職責規范
職務:消防領班
報告上級:保安部經理、保安部副經理
督導下級:消防人員
聯系部門:酒店各部門
職責規范: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接受專職消防機關的檢查指導。
2.在經理指導下建立健全酒店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應急方案;組織實施酒店防火委員會的各項計劃、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3.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加職工的防火意識,提高員工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覺性。
4.協助部門經理搞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和培訓工作,并開展各種形式的防火演練活動。
5.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對店內的要害部位進行定期檢查,報告情況,及時發現并幫助解決火險隱患。監督指導各部門落實防火安全制度。
6.發生火災時組織帶領義務消防隊配合消防機關撲救火災,保護現場,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參與調查火災原因。
7.制止各種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8.定期向部門經理匯報消防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