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園管理處安全員考核規程
為了更好地調動安全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分清責任,并與經濟利益掛鉤,獎勵先進,處罰錯誤,聲張正義,打擊歪風,獎罰分明公開,以示公平公道,真正建立一支秋毫無犯的、居民住戶愛戴的保安隊伍,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部分:論功行賞
一、對舉報本安全部安全員違紀違法、每舉報一次屬實者獎50元。
二、抓獲一名違法犯罪分子,獎勵50元(無證件、無申報臨時戶口除外)。
三、在本轄區內,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出重大貢獻者,除向有關部門申報嘉獎、立功外,另獎100元。
四、協助治安辦或有關部門破獲案件一宗獎50元。
五、能遵守安全部學習和訓練制度,學習、訓練成績優秀,工作積極肯干等,經班或隊評選,可獎50元。
第二部分違紀處罰
一、打人(追捕犯罪分子除外)、罵人,虐待捕獲的犯罪疑犯,罰款100元,并承擔受害人一切醫療費用,情節嚴重者送司法部門按法律程序處理。
二、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工作時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一次罰款30元,二次罰款80元,三次者開除出隊。
三、酒、會客、看書、看報、抽煙、坐下、躺下、閑談等,一次罰款10元,二次20元,三次30元,屢教不改者勸其離隊。
四、有事不請假,上崗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無故曠工不上崗,每曠工一天罰款50元,并扣發當日工資,曠工二天加倍處罰,曠工三天自動離隊除名。
五、凡違反安全隊"內務衛生暫行制度"條款或按月內務衛生評比最差者,一次罰款5元,二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罰款30元。
六、安全員擅自留人在安全部宿舍留宿者,一次罰款30元,二次罰款60元;對在宿舍吵鬧及超過睡覺時間未回宿舍者,一次罰款5元。
七、不熟悉責任地段情況者,罰款10元。
八、發現情況不及時匯報者一次罰款10元。
以上獎罰各條均需南湖碧園管理處主任,安全部主管至少兩人調查證實后,方可執行獎罰。
篇2:飲食服務中心安全員崗位職責
> 安全員崗位職責(后勤集團飲食服務中心)一、在主管安全的副主任或餐廳主任的領導下工作。遵守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二、負責夜間值班,在值班期間認真負責,不脫離崗位,有事及時匯報。
三、負責按時開關餐廳大門,保證食堂正常工作。
四、堅持夜間巡查,確保責任區域的安全。
五、下班后負責檢查水、電、汽閥門的關閉情況,檢查爐火是否熄滅、封好,有無不安全因素,檢查門、窗是否關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
六、負責消防器材的保管和檢查工作,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七、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后勤集團飲食服務中心
篇3:醫院消防安全員崗位職責(3)
醫院消防安全員崗位職責(三)
一、帶頭宣傳防火,遵守院紀、院規和消防規章制度。
二、努力學習防火和滅火知識,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和各項組織活動。
三、定期組織對所在科室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各類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訓,組織學習醫院制定的消防應急預案。提高本科室工作人員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熟悉本單位的工作特點和火災危險性,積極開展防火檢查,做好火災預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采取臨時措施,并立即向領導報告。
五、負責所在科室的消防設備、器械的維護保養工作,制止各種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六、發現火災立即報告消防控制室,并積極投入撲救初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