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安全崗位異常情況及疑難問題操作指導書
1.目的
規范小區巡查發現問題的應急處理流程、提高工作技巧,確保小區的安全、文明。
2.范圍
適用于**服務中心巡邏崗位安全員及發現疑難問題的全體職員。
3.方法與過程控制
3.1 車輛劃傷的指引
3.1.1 巡邏過程中發現車場停放車輛有劃傷痕跡,仔細分析檢查現場,核對車輛檢查記錄,初步分析估計車輛被劃的原因,若無記錄并發現為新傷痕,立即調查進入時間和房號,并將情況及時通知班長,班長到場共同分析。
3.1.2 基本確認為小區被劃,可查看相關錄像,進一步了解原因,被劃嚴重的應通知班長、主辦后知會業主,協助了解被劃原因展開調查處理;輕微被劃的應作好相關記錄并交接,同時密切關注被劃車輛的動向。
3.1.3 巡邏中發現有人為的劃傷行為,立即控制當事人,通知班長到場,調查被劃車輛房號并通知其到現場解決,協調原則為雙方自行解決為主。
3.2車輛碰撞的指引
3.2.1 發現停車場車輛被撞,肇事車輛已經離開現場的,及時通知班長或主辦到現場處理,嚴重的對現場進行隔離取證并通知經理。
3.2.2 迅速調查肇事車輛、被撞車輛的所有信息及錄像資料,通知車主到場,說明情況,共同協商處理辦法,經車主同意后報警處理。
3.2.3 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立即通知班長及控制中心,對撞車現場進行隔離保護,有人員受傷及時通知控制中心并實施救護,通知部門負責人,根據事態的嚴重性決定是否報警。
3.2.4 無人員受傷情況,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隔離,相關崗位疏導車輛,疏散圍觀人員,通知主辦到場協助雙方自行處理,并將結果上報主管。
3.3車輛撞壞公共設施的指引
3.3.1 發現公共設施被撞壞,通知班長查看事故現場,了解被撞的初步原因和車輛有無損傷、人員有無受傷等,做好安撫工作。
3.3.2 對現場進行隔離,拍照取證,通知崗位疏導交通。
3.3.3 通知設備設施責任人到場查看被撞設施的損壞情況并定價。
3.3.4 向當事人說明情況并要求賠償,可交押金限定期限時間內自行修復或直接賠償由我方修復,不可以抵押證件,在未交押金或未賠償前不得放行車輛。
3.3.5 收到賠償金后上繳財務并迅速安排人員修復。
3.4車輛車門未關、車燈未關、報警情況的指引
3.4.1 巡邏中發現車輛車門(窗)未關,及時調查房號,檢查車廂內有無異常情況和貴重物資,如有貴重物資立即通知班長到場,報控制中心立即通知車主到場處理;如聯系不到車主必須安排專人重點關注,同時重點交接,找到車主后知會其情況。
3.4.2 巡邏中發現車燈未關的及時查找資料聯系車主關閉,如果無法聯系到車主必須詳細記錄交接并匯報班長,班長確認無法聯系后可重點關注車輛,并可溫馨提示車主原委。
3.4.3 發現車輛報警,巡邏崗位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車輛報警原因,檢查車輛有無異常情況,調查該車的詳細信息并通知車主到場處理;如無法聯系車主或車輛長時間報警,對現場進行重點關注,同時向部分不清楚情況的住戶做好解釋工作,找到車主后要與其說明情況,并要求其立即處理,防止再次影響他人,同時記錄該車主的有效聯系方式并重點交接。
3.5高空拋物將車砸壞的指引
3.5.1 立即通知班長趕到現場,并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
3.5.2 通知控制中心及主管,調查當事人及被砸車輛的詳細情況。
3.5.3 通知雙方人員到現場進行協商處理,同時知會客戶服務助理與當事人溝通,了解事情發生的詳細情況。
3.5.4 作為反面教材向住戶宣傳,防止小區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6占用私家車位的指引
3.6.1禮貌、耐心地向車主解釋被占原因,并說"對不起",爭取車主理解和支持;
3.6.2 就近尋找臨停車位讓車主停放。
3.6.3 車主執意?;仄涔潭ㄜ囄?,立即聯系占位車主挪車,并安撫車主。
3.6.4 占位車主外出,就近尋找臨停車位讓車主停放,并聯系被占車主盡快挪位。
3.6.5 如車主態度強硬或不友善,應立即聯系班長前來處理。
3.7漏油、漏水、車位洗車的指引
3.7.1 巡邏崗位檢查車輛發現車輛漏油、漏水,能夠自行處理的先做處理措施,無法自行處理的可通知班長、清潔人員等協助。
3.7.2 迅速查出該車輛資料,通知車主將車開出車場,立即維修處理,并作好記錄。
3.7.3 通知清潔人員對現場進行清潔,已經損壞或因無法清潔造成損失的,需向車主說明,要求賠償。
3.7.4 發現在車位洗車情況,禮貌上前了解情況,并引導車主到專門的清洗車位進行清洗,以免對其他車主造成不便、破壞環境。
3.8發現小區違章搭建的指引
3.8.1 禮貌詢問搭建施工人員,要求出示裝修審批證明,不能提供,則應要求其停止施工,引導其迅速到裝修辦申請,將情況及時匯報班長及控制中心,并作為重要事項跟蹤交接處理,直到對方出示裝修審批證明為止。
3.8.2 發現很明顯的違章搭建,應向其說明原因,要求其立即停止搭建,通知班長協助,通知控制中心安排裝修管理員前來處理。
3.9發現部分業主撿垃圾、養寵物、違章遛狗、無人看管貓狗等的指引
3.9.1 必須嚴格管理小區拾荒者
,各崗位互相配合監督,了解拾荒者的房號,并對其行為進行嚴格控制。3.9.2 發現拾荒者先以理說服,如果無效則強行控制垃圾箱并要求其離開責任范圍,同時通知相鄰崗位。
3.9.3 在控制過程中不許與拾荒者發生打架或言語沖突,可進行拍照取證,不能解決時應通知班長、主辦做溝通工作。
3.9.4 小區發現違章遛狗,上前詢問、查看狗證,發放《限制養犬的溫馨提示》。
A、有狗證,需提醒業主,要求其給狗上狗鏈、戴狗罩,由大人看管,引導到非公共休閑區域遛狗,并及時自行處理寵物糞便。
B、無狗證,需提醒業主,要求其給狗上狗鏈、戴狗罩,由大人看管,引導到非公共休閑區域遛狗,并及時自行處理寵物糞便;另外將無證養狗的業主房號上報客戶服務部,將信息向城管部門匯報,督促城管部門查處。
3.9.5小區內不許養烈性犬,發現烈性犬,將房號報給客戶服務部,將信息向城管部門匯報,督促城管部門發《整改通知書》,無效則強制處理。
3.9.6發現無人看管的貓狗,通知現場崗位安全員,采取有效方法控制貓狗,另行圈養,無人認領則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后進行處理。
3.10休息時間打麻將噪音的指引
3.10.1 中午12:00-14:00,晚上10:00以后公共區域不能打麻將。
3.10.2 崗位發現超過規定時間范圍的打麻將行為,要及時處理,禮貌上前說明:休息時間打麻將,會產生噪音,影響鄰居休息。
3.10.3 過程中要好言相勸,不許有強制管理的意識,不許與住戶發生言語沖突,要據實際情況去引導住戶合理安排娛樂。
3.10.4 無法溝通處理時,立即通知班長、安全主辦協助處理。
3.11 單元門停電的指引
3.11.1 接到或發現單元門停電,立即通知班長到中心領取備用鑰匙。
3.11.2 檢查單元停電的原因,并向住戶解釋,安撫住戶。
3.11.3 開門后檢查公共樓道電源開關是否跳閘,設備損壞或故障顯示情況。
3.11.4 無法自行恢復的,不許擅自操作,應迅速通知控制中心,安排技術人員盡快修復。
3.12發現水管爆裂的指引
3.12.1 發現水管爆裂,崗位迅速通知控制中心安排技術人員到場,同時知會班長協助。
3.12.2 立即關閉水閥,通知停水原因,做好住戶的解釋工作。
3.12.3 跟蹤處理結果并及時回復住戶,水管已修好,將所關水閥打開;如未及時修復,住戶需用水時,可幫助提水,解決住戶燃眉之急。同時作好下一班的口頭及書面的交接工作,避免信息脫節。
3.13 惡意破壞公共設施,不文明現象的指引
3.13.1 巡邏過程中發現有惡意破壞公共設施等不文明行為,要及時制止。
3.13.2 情節輕微未造成損失的,應了解分析其破壞動機和原因,并嚴肅說服教育。
3.13.3 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應匯報班長,了解當事人的情況,要求其賠償,嚴肅說服教育,過程中要注意禮節禮貌,以理服人,如屬小孩破壞,查明其住址,通知客戶事務助理與家長溝通,并表明賠償意向。
3.13.4 發現小區不文明現象必須制止,自身需注意文明行為及禮貌用語。
3.14業主丟失、忘帶鑰匙的指引
3.14.1 必須核實業主身份,無誤后可作進一步處理。
3.14.2 盡量讓住戶從其他方式上獲取備用鑰匙,如果確實沒有,可通知控制中心聯系維修或開鎖匠開鎖,對開鎖人員的信息予以登記,核查身份。
3.14.3 開鎖后,建議住戶更換新鎖以確保安全。
3.14.4在未證實業主身份,任何情況都不許強行開鎖,不許業主翻窗進
入,不許崗位安全員自行翻窗進入。
3.15 發現可疑人員的指引
3.15.1 崗位巡邏發現可疑人員,應立即通知控制中心對其進行監控,通知相鄰崗位、班長實施布控。
3.15.2 繼續跟蹤可疑人員的行蹤,及時匯報,與其他崗位配合進行多方位圍堵。
3.15.3 發現有不法行為應設法將其擒拿,過程中注意自身保護,避免單獨行動。
3.15.4可疑人員長期沒有動作可大膽上前詢問,是否需要幫忙,看其有何舉動,注意自身保護。
3.15.5 確認非業主且其無明確訪問對象,應要求其離開小區,通知各出入口崗密切留意。
3.16 發現或接到被盜信息的指引
3.16.1 發現或接到被盜信息,崗位第一時間通知控制中心和班長,迅速趕到,保護事發現場。
3.16.2 控制中心立即通知主辦、主管趕到事發現場,分析情況,立即展開搜索。
3.16.3 通知不當班安全員全體進行地毯式搜索,各出入口崗增派人手,嚴格盤查控制,封鎖各主要路口和苑門禁等。
3.16.4 認真勘察分析現場狀況,和住戶作好了解溝通工作,同時征詢住戶是否報警意見。
3.16.5 將情況匯報部門負責人,對事故進行分析整改。
3.17發現發廣告人員的指引
3.17.1 巡邏崗位發現發廣告傳單的人員,及時通知班長,回收已發出的廣告、傳單。
3.17.2 沒收所有的廣告宣傳資料,說明其行為的違規性質,引導正當的宣傳途徑。
3.17.3 將發廣告人員的形象特征向崗位通報,要求協助控制。
3.17.4 電話聯系其公司,要求以正當途徑做廣告宣傳業務。
3.18 巡查中發現有異味的指引
3.18.1巡查時發現煤氣異味,應立即離開此區域,通知控制中心和班長,當場不得使用對講機、電線等易產生火星的工具,以免危險。
3.18.2 巡查時發現焦味等異味時,作好自我保護,查看現場,發現異常立即上報。
3.18.3 檢查確認產生異味的原因并報班長、中心,安排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3.18.4 若確實為初期火災
報告班長和控制中心后應就近取滅火器將其撲滅。3.19 強行進入小區人員的指引
3.19.1 了解或觀察其去向,通知相關崗位跟蹤到位,不可強行阻攔,防止矛盾激化。
3.19.2 通知控制中心、班長協助監控觀察。
3.19.3 了解其目的后設法證實或跟蹤證實,將情況反饋給出入口崗、班長。
3.19.4 證實無問題后知會相關崗位,事后可知會客戶事務助理,上門進行溝通,了解詳細原因,引導其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3.19.5 跟蹤發現確認為閑雜人員,要求其離開小區,若仍不聽勸,報警處理。
篇2:某學校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全檢查防范制度是加強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管理制度。
2、總務處具體負責學校硬件設施、食堂設施、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
3、教務處具體負責教學秩序過程安全檢查,實驗室、圖書室、劇毒藥品存放室及藥品管理和所管、設備物品日常安全檢查。
4、 德育處具體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警示學生注意在校期間的安全,防止學生遭到傷害以及處理涉及學生安全的突發事件,住校生安全檢查。
5、 教技術室負責所屬專用教室及其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
6、 體育組負責體育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
7、 物業公司按承包協議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校外人員隨意進入校園,二十四小時巡邏值崗,做到防火防盜等“五防”工作,制止校園發生打架斗毆事件,師生車輛(自行車、機動車)安全,做到24小時巡邏檢查。
8、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安全監督員或分管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并詳細記載。
9、 學校安全辦公室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并及時整改,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10、 日常安全檢查和學校安全辦公室組織的大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學生公寓、水電設施、運動場設施作為檢查重點。
篇3:某學校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1、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 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廣播、板報、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經常性宣傳黨的安全方針和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對學生進行安全宣傳,學校安全辦公室安排時間對教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和講座,并做好記錄。
4、 班主任應大力加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對師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校內外活動、食品衛生、健康、防疫等多方面的內容,并在學校教學計劃中占一定課時。
5、 各校區每期至少組織一次安全預案演練或講座,并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