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墅區域巡更管理規程
1.0目的
為規范秩序維護員巡更工作行為,規范巡邏人員的巡邏規程,確保責任區域的安全。
2.0適用范圍
巡邏隊員適用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巡邏秩序維護員。
3.2巡邏秩序維護員嚴格按照巡更路線和時間實施巡邏工作。
3.3巡邏秩序維護員及時報告在巡邏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問題。
3.4領班監督值班隊員實施本規定。
4.0操作細則
4.1巡更時間和次數
4.1.1早班8:00-20:00巡更次數不少于6遍;晚班20:00-8:00巡更次數不少于8遍。
4.1.2每條巡更路線兩次巡更之間的間隔時間為不得超過20分鐘;
4.2巡更要求
4.3.1各巡更秩序維護員巡邏時不能為了達到巡更次數和時間,而疏忽對周圍情況的檢查和對可疑人員的觀察。
4.3.2巡更時發現可疑人員和情況應立即報告,并對可疑人員采取跟蹤或上前查問。
4.3.3因工作需要而耽擱的巡更時間,主管應予扣除。
4.3.4巡查時發現可疑物品,嚴禁觸碰,應立即報告主管。
4.3.5夜間0:00后巡查時在不影響監控的情況下關閉部分電梯間照明、樓梯照明和隔層關閉樓梯照明,白天巡查時隨手關閉樓梯照明。
4.3.6發現未辦理施工手續的立即讓其停止施工。
4.3.7對管道井、強電井、弱電井、電話井、消防設施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作好在值班本上記錄,并報領班處理。
篇2:學校巡更系統管理執行制度
學校巡更系統管理執行制度
為了落實教育局、文管中心加強安全工作,確保一方平安的指導精神,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的各項任務順利完成,加強保安值班巡查管理,學校安裝了安全巡查巡更系統,為使巡更系統起到應有的作用,安全巡查落到實處,特制定本規范:
1、保安工作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高度重視夜間巡查,堅持以“防范重于泰山”為指針,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2、巡查時間為每天夜班從臨晨1點---5點,每小時巡查打點一次。周六周日白天11點、17點各巡查1次。
3、每天必須按規定時間巡查,少巡查一次扣20元,全校共計12個點,每個點都巡查到,要少打一個點扣10元。
4、每周一上午,有保安負責人把巡更器交到保衛科檢查打點落實情況。
5、保安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本規范,在值班當中如因失職造成的安全問題,根據所產生的后果影響報校部處理。情節嚴重的除負經濟責任外還要負法律責任。
篇3:安全維護部巡更器使用管理規定
安全維護部巡更器使用管理規定
一、巡更器是巡邏人員在巡邏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對巡邏工作起監督作用。
二、每次使用巡更棒,須在登記表上登記簽名。
三、愛護巡更器,嚴禁擅自拆卸,不得將其作敲擊工具或隨意碰撞,要輕拿輕放。
四、使用巡更器的巡邏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線路進行依序巡邏打點,否則巡更器將會出現錯誤或無記錄。
五、各部門按規定時間將巡更棒內存信息及時輸入電腦儲存、并檢查記錄情況。
六、巡更器使用時出現故障,應立即報告當值領班。
七、在巡更器出現故障不能使用時,應采用《巡邏時間地點記錄表》報更登記方法。
八、巡邏打點過程中,遇特殊情況或出現其它原因超過打點時間正常分時值,必須做好記錄,并在《值班巡邏日記》中寫明情況及原因,便于檢查;否則作誤崗、漏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