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保安巡更器管理規定
1.巡更機使用時間為每晚20:00至次日凌晨5:00,具體時間可隨季節調整。
2.當班巡邏保安應使用專用腰牌、專設線路牌,按規定的路線進行巡更,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利用對講系統進行情況通報。
3.增加巡更次數,巡更的間隔為每小時一次,分間歇巡更,具體巡更頻率視各小區面積大小而定。
4.巡更機用完后,由早班隊員負責充電、保養,使用中若發現疑問及時反饋給隊長,由隊長聯系生產廠家維修。
5.定期打印巡更資料檢查隊員的巡更情況,杜絕走過場或巡更脫節現象發生。
6.巡更器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遺失或轉借,若因不正常因素使巡更器損壞、丟失應由負責人負責賠償。
篇2:安全維護部巡更器使用管理規定
安全維護部巡更器使用管理規定
一、巡更器是巡邏人員在巡邏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對巡邏工作起監督作用。
二、每次使用巡更棒,須在登記表上登記簽名。
三、愛護巡更器,嚴禁擅自拆卸,不得將其作敲擊工具或隨意碰撞,要輕拿輕放。
四、使用巡更器的巡邏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線路進行依序巡邏打點,否則巡更器將會出現錯誤或無記錄。
五、各部門按規定時間將巡更棒內存信息及時輸入電腦儲存、并檢查記錄情況。
六、巡更器使用時出現故障,應立即報告當值領班。
七、在巡更器出現故障不能使用時,應采用《巡邏時間地點記錄表》報更登記方法。
八、巡邏打點過程中,遇特殊情況或出現其它原因超過打點時間正常分時值,必須做好記錄,并在《值班巡邏日記》中寫明情況及原因,便于檢查;否則作誤崗、漏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