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維護公共治安秩序應急預案
為了維護公共治安秩序,保障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和客戶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責任范圍
保安部負責本應急預案實施,并聯絡指導相關部門配合執行,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突發事件等安全防范工作。
二.組織領導
成立維護治安秩序領導小組
三.操作程序
1.接到報警后,保安部主管、領班、巡邏人員應攜帶對講機迅速趕到事發現場。
2.立即向報警人員、當事人了解情況,掌握可疑人員的體貌特征,并通知監控室注意對各出入口、通道進出人員加強監控。
3.一般的吵鬧、個人糾紛等行為,應禮貌待人,給予勸退。
4.發現有肇事或違法可疑行為的人員,要密切注意其行動并立即進行勸阻,防止事態擴大,損壞的物品要照價賠償。
5.對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影響或擾亂內部正常工作,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者,保安部人員有權按照有關法規采取必要措施。并視情況向分管領導報告。
6.發生較嚴重的治安行為或刑事突發事件,保安部主管、領班應迅速組織保安力量維持現場秩序,及時制止暴力行為。保安部主管應首先向分管領導報告情況,分管領導應立即報告總經理。在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向當地公安部門和110報警。如遇沖擊外國領事館事件,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和110報警,并做好領事館外圍現場秩序的維護。
7.如有人持械行兇傷害他人的,保安人員可使用警械器材強行將其制服,并保護好現場。
8.保安部主管、領班應迅速組織"維護治安秩序隊"人員封鎖并保護好肇事現場,使用警示帶劃定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線內,同時搜集人證、物證,動員現場見證人向公安機關提供證據,并加強區域巡邏。
9.沉著冷靜,協調指揮外圍保安疏散圍觀人員,引導公安人員進入現場取證。
10.公安人員到達后,保安部主管或領班簡單匯報案發時間、地點、對象人數、體貌特征、作案性質、作案對象、大致去向等情況。
11.積極配合公安人員開展案件的偵查工作。
12.因治安行為或突發事件受到新聞媒體采訪,由分管領導出面接待,其余人員概不接受采訪。
13.處理完畢后,保安部分管領導應及時將情況向總經理匯報,保安部應做好事發經過的詳細記錄。
14.重大治安事件和刑事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后應向省局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篇2:物業區域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制度
物業區域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制度
為維護公司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治安秩序,保障正常的經營和用戶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的客戶和員工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嚴禁有危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所有客戶和員工要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協助維護治安秩序,發現違規現象,及時報告保安部處理。
三.需進入管理區域內的來訪人員,要自覺辦理來訪登記手續,在得到客戶許可后,方能進入。
四.辦公區域客戶須遵守來訪人員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帶未經辦理手續的人員進入,非工作時間進入必須登記。
五.在非正常工作時間的辦公須延長加班,應按有關規定,通知管理處。
六.每個客戶和員工有義務維護安全及工程設備設施的完整,有權利勸阻和制止一切損壞和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
七.對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擾亂治安秩序者,保安部門將按照有關法規采取必要措施。
八.對在物業管轄范圍內進行盜竊、詐騙、破壞安全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動者,報公安機關予以處理。
九.本規定如與政府機關相關規定相抵觸,按政府機關相關規定執行。
篇3:物業轄區維護公共治安秩序應急預案
物業轄區維護公共治安秩序應急預案
為了維護公共治安秩序,保障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和客戶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責任范圍
保安部負責本應急預案實施,并聯絡指導相關部門配合執行,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突發事件等安全防范工作。
二.組織領導
成立維護治安秩序領導小組
三.操作程序
1.接到報警后,保安部主管、領班、巡邏人員應攜帶對講機迅速趕到事發現場。
2.立即向報警人員、當事人了解情況,掌握可疑人員的體貌特征,并通知監控室注意對各出入口、通道進出人員加強監控。
3.一般的吵鬧、個人糾紛等行為,應禮貌待人,給予勸退。
4.發現有肇事或違法可疑行為的人員,要密切注意其行動并立即進行勸阻,防止事態擴大,損壞的物品要照價賠償。
5.對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影響或擾亂內部正常工作,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者,保安部人員有權按照有關法規采取必要措施。并視情況向分管領導報告。
6.發生較嚴重的治安行為或刑事突發事件,保安部主管、領班應迅速組織保安力量維持現場秩序,及時制止暴力行為。保安部主管應首先向分管領導報告情況,分管領導應立即報告總經理。在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向當地公安部門和110報警。如遇沖擊外國領事館事件,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和110報警,并做好領事館外圍現場秩序的維護。
7.如有人持械行兇傷害他人的,保安人員可使用警械器材強行將其制服,并保護好現場。
8.保安部主管、領班應迅速組織"維護治安秩序隊"人員封鎖并保護好肇事現場,使用警示帶劃定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線內,同時搜集人證、物證,動員現場見證人向公安機關提供證據,并加強區域巡邏。
9.沉著冷靜,協調指揮外圍保安疏散圍觀人員,引導公安人員進入現場取證。
10.公安人員到達后,保安部主管或領班簡單匯報案發時間、地點、對象人數、體貌特征、作案性質、作案對象、大致去向等情況。
11.積極配合公安人員開展案件的偵查工作。
12.因治安行為或突發事件受到新聞媒體采訪,由分管領導出面接待,其余人員概不接受采訪。
13.處理完畢后,保安部分管領導應及時將情況向總經理匯報,保安部應做好事發經過的詳細記錄。
14.重大治安事件和刑事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后應向省局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