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一中關于學生體育活動的安全應急預案
為加強對學生體育課以及課外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根據我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具體情況,現在制定學生體育課以及課外體育活動的安全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并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一條 凡組織體育課以及組織學生參加課外體育活動,負責的體育教師都要在上課或者進行體育活動之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說明進行體育活動的紀律,教給學生正確防護傷害的辦法。如果沒有做到這些,發生問題,體育教師要根據情況承擔一部分責任。
第二條 各班級學生必須在體育委員的指導指揮下,統一整隊進入活動場所(體育場),體育教師對由教室到體育活動場所途中的安全負有責任。
第三條 進行體育活動時,負責體育教學的教師要及時到場指揮,防止學生隊伍出現混亂,在體育活動場所發生混亂造成學生傷害,由負責的體育教師直接負責。
第四條 學生在進入體育活動場所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時,體育教師要及時組織疏導,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五條 一旦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體育老師要馬上報告主任,主任要及時報告政教處主任,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組織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處理。
第六條 要合理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活動,對危險項目要估計到,并有相應的措施,安排學生進行自我保護,體育教師要對危險項目進行檢查,糾正不安全的做法,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 在校體育場上體育課時一旦發生火情,體育教師要馬上組織人力搶救,但不能要求學生走近危險地方;要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防止火勢的進一步蔓延。要及時電話報警(電話:119)。同時組織學生疏散,防止損失擴大。對發生的不安全情況要即使安排報告學校領導。
第八條 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體育教師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指示、標志和圖示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
第九條 在體育場出現火情等事故時,要及時通知學校保衛科,保證在最短時間趕赴出現危險的地點。
第十條 在進行體育活動時,如果學生因進行鍛煉發生身體傷害事故時,要根據專業要求進行現場救護,如果不能進行處理,要馬上與醫院聯系(電話120),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第十一條 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違反本規定的,經校領導班子會議及有關部門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罰。
EE一中
20**年2月6日
篇2:社科基礎部體育活動安全制度
體育活動安全制度
為了保障學生在體育課、體育活動過程中的安全,使學生能在安全條件、安全環境下開展體育活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體育老師思想上首先應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要高度重視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安全教育。
二、體育老師在上體育課、組織體育活動時,每一節課均應嚴格按學校教學常規要求實施教學,嚴格執行考勤制度,運動前應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并強調安全防范有關要求,活動中體育老師應自始至終在場指導、監管。
三、體育老師在組織學生活動之前,應認真檢查有關活動器材是否安全,嚴禁使用已損壞的可能導致學生意外傷害器材,如有器材被損應提前通知學院予以修理或更新。
四、在田徑場進行投擲項目教學練習或比賽時,體育老師要認真加強學生紀律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五、根據我院實際,體育老師在組織學生開展有關課外體育活動時(如長跑、校隊訓練),必須在校園內進行。開展校外體育活動須經部門同意方可進行。
六、在體育課、體育活動過程中,如發生意外傷害,體育老師應迅速向學院報告,并實施緊急救助。
七、游泳課安全管理制度另行公布并執行。
社科基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