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義務消防隊長職責標準
一、小區、義務消防隊長由各個小區、安管隊長擔任。
二、小區、義務消防隊長在服務中心防火責任人和消防機關的業務指導下進行工作。
三、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管理小區義務消防隊。
四、按既定消防訓練方案,對義務消防隊進行實戰訓練或演習,使小區義務消防隊做到防火工作常備不懈。
五、隨時檢查轄區內消防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發現違章及時制止糾正。
六、配合維修班作好消防器材、設備管理,保證消防設施不受損壞。
七、隨時檢查隊員對消防器具使用掌握的實際情況,提高"義務消防隊"的實戰能力。
八、接到火災信號后,在安排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按既定方案或臨時制定的方案進行滅火、搶救。
九、定期向部門主管匯報義務消防隊培訓、消防工作情況。
篇2:物業公司義務消防隊長防火責任書
物業公司義務消防隊長防火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相關規定,為確保**步行街不發生火險和消防火險隱患,特制定此防火安全責任書,并確定閣下 劉忠強 先生為物業公司 義務消防隊長 級防火責任人,至閣下離職或調離本工作崗位時自行終止,具體職責如下:
1.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2.組織實施消防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和消防器材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對其經常性地進行實戰訓練或演習,做到防火工作常備不懈。
5.協助一級防火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責任人簽署: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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