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社區盜竊案件的處理
1. 工作目標:
接報后2分鐘內至現場布控或處理。
2. 工作流程:
(1)正在發生的案件
a. 迅速呼叫機動崗位與就近崗位協助,并對各卡口及苑區主要出入路口布置警力,加大檢查力度;
b. 迅速上報部門經理;
c.封鎖事發單位,全面監控周圍情況,即"先圍后捕";
d.聯系業主判斷其是否在家,有無危險等;
e.將情況向公安機關匯報,請求出警;
f.事后以書面報告形式遞辦公室。
(2)已發事件
a. 保護好現場,外表顯示通過撬門窗、破鎖、爬墻、撬洞等方法入室作案的,應迅速聯絡業主至現場確認;并征求業主意見是否報警;
b. 如外表難以判斷,但有重大可疑是被盜,同樣需要聯系業主至現場確認,由其決定是否報警;
c. 物業管理員應維護盜竊現場的原狀,保護好現場的腳印、指紋、工具和痕跡等,協助警方破案;
d. 廣泛收集可疑人員資料,及時向公安機關匯報;
e. 安撫業主,確保三日內有回訪、溝通。
3. 注意事項:
(1)封鎖時應全面,不留空檔,先圍后捕(確有把握或正在逃竄時應立即實施追捕);
(2)及時進行案例總結,對作案特點、手法等進行分析、判斷,以制訂相應的防范措施;
(3)檢查簽到制度是否落實,檢討本部工作人員是否有未盡之職。
篇2:保安員培訓之盜竊處理
大廈保安員培訓:盜竊處理
1.1管理處或控制中心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派管理員去現場。
1.2 如證實發生犯罪,要立即打110報警。報警后應留守現場,直至警務人員到達。
1.3 禁止閑雜人等接近現場,以及禁止任何人士在警務人員到場前觸動任何物品。
1.4 嚴禁傳媒入內采訪。
1.5 若有需要,指令關閉出入口大門,勸阻住戶及訪客暫停出入,盡量配合,防止竊匪乘機逃逸。
1.6 當警務人員到達后,應清楚記下辦案警官官階,編號及報案編號,作為日后參考之用。
1.7 盡速向主管呈交報告。
2可疑物件及恐嚇電話處理
各員工在巡視大廈如發現可疑物件時,必須鎮定不要觸摸及立即通知主管或上司,并在可疑物件范圍指導住客或行人遠離這地方,主管級如對該物件有所懷疑,須報告上司、中心主管及控制中心,如有明顯地實屬危險或爆炸品等,立刻通知當值主管致電110及中心支援。
如在當值期間,接獲任何恐嚇電話或有任何有危險性發生的電話,須保持鎮定,與對方詳談,留意電話背境的地方、動機,及有任何要求,如對方已收線,不要把電話掛斷(待警方找尋電話來源),通知主管,報警及致電總公司。
3發現客戶受傷或生病
3.1當發現有客戶或任何人在建筑物公用地方突然暈倒或因意外受傷時,必須通知主管及打120求助。盡量協助傷者或病者。例如:安置適當地方休息,打電話通知家人。
3.2唯有受過急救訓練者,方可急救傷者。否則只可善言相慰。
3.3勸喻其他客戶或閑雜人等不要圍觀。盡量就傷者或病人與圍觀者隔離,減少恐懼,并保持空氣清新。
3.4妥善保管傷者財物,直至醫務人員到達時,交由醫務人員處理。
3.5將詳細情況記錄下來,盡快呈交給主管。(報告程序)
4違例或遺棄車輛
4.1 如發現所轄區域內有違例或遺棄車輛時,應立即通知主 管,并記錄車輛登記詳細情形及用攝影機將該車攝影以 作記錄。
4.2 如有懷疑該車輛為失車或車上有攻擎性武器,須立即報 告警方。
4.3 如違例私家或遺棄車輛停泊在私家路上,私家路經理人 有權對該車輛執行扣行動,并向違例車主或司機收取如 下費用:
A)鎖扣車費 元;
B)拖車費 元;
C)在鎖扣期內,停泊費每日 元。
4.4如車輛無人認領,經理人須于鎖扣車輛3天后,以書面通知車主,倘若在25天內仍不繳交有關費用及將其車輛移走,該車輛將交由交通管理局處置。為提供額外的保障,該通知書在某些情況下,亦須在中英文報章各一份刊登。
4.5 假如該車輛在上述25日的期限屆滿后仍無人認領則最后會交由交通管理局保管處置。
5高空墮物
高空墮物是一項嚴重罪行,當管理員接獲該類投訴時,應作以下行動:
5.1立即進行調查,設法尋找違例者
5.2向違例者發出警告,并可知會警方。
5.3如果未能找出違例者,在有需要時通知住客,并指出該行 為的嚴重性
5.4拍照存案
5.5記錄一切詳情記錄于值班簿內,如高空墮物引致人受傷,管理人員應:
5.6召喚救傷車及通知警方
5.7協助照顧傷者
5.8設法尋找違例者或證人
5.9封鎖現場,等待警方人員到場
5.10記錄一切有關資料及于值班簿內及警方檔案號碼
5.11知會總公司及呈交報告
篇3:大廈盜竊匪警應急處理程序
大廈盜竊、匪警應急處理程序
1.接報(或遇到)
a)控制中心接到報警電話,當值秩序維護應立即用對講機報告領班,領班以最快速度布置當班秩序維護把守出口,并帶領當班秩序維護隊員第一時間趕至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b)當班秩序維護隊員值勤中遇有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搶、偷等,強行索取或毀壞公司、業戶財物或威脅業主人身安全時,通知控制中心報"110"并迅速用對講機呼叫救援,同時要沉著、機智與罪犯周旋,盡最大可能防止罪犯逃脫,等待增援一到,設法制服罪犯。
c)當控制中心受到威脅時,應于第一時間同內,求助其它秩序維護力量和警察。
d)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應快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必要時及時撥打"110"報警。
2.現場處理
a)抓獲罪犯后,秩序維護部主管或領班應派人把罪犯扭送公安機關,若罪犯逃脫,經理或領班應及時記錄罪犯衣著、相貌、身體特征、所用交通工具或作案工具等并及時報警。
b)在公安人員勘查完畢之前,經理或領班應安排秩序維護人員保護現場,避免隨意移動東西,不得讓外人進入現場,切不可將管理人員或走過人員的指紋等痕跡誤留在遺留物上。
c)現場如有人員受傷,要盡快送醫院醫治搶救。
3.應急處理完畢,填寫《突發事件報告》呈報秩序維護部經理和管理部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