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員培訓規程 以通過軍事化培訓,培養成為一支訓練有素、紀律嚴明、文明執勤的保安員隊伍。
其中各培訓人員之職責包括:-
i)保安領班負責本班保安員的軍體培訓及考核。
ii)保安主管負責監督、指導保安隊全面軍體培訓工作與考評。
iii)中心主管保安領導負責檢閱、考評保安隊員整體素質。而軍訓之內容將根據國家之軍訓規范進行。
(二)保安員之工作規定
保安員須根據下列規定進行工作:-
1.0保安員一般守則職責
1.1執行大樓管理辦和安管部主任指定之任務;
1.2于指定崗位當值;
1.3防止一切可疑人員和未經允許之人員進入大樓;
1.4保障大樓內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1.5處理一切崗位內發生的事件并上報領導;
1.6執行上級臨時指派的工作;
1.7當值時必須著制服,未經接替決不可離崗;
1.8不許與閑雜人員等包括當值員之親友在崗位上攀談;
1.9交接崗時,m.airporthotelslisboa.com必須將崗位內的情況,詳細交待清楚,提前十分鐘集隊并交接崗;
1.10熟記大樓各部門電話,以便應急聯系通知;
1.11當值時不管發生大、小事情都需稟報后記錄入薄;
1.12熟悉救火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與實用范圍,電源總閘,總水閘等以便應急使用。
2.0保安員不可觸犯的紀律
2.1遲到、早退;
2.2衣冠不整;
2.3粗暴無禮;
2.4精神散漫;
2.5當值時不穿制服;
2.6當值擅離職守;
2.7曠工;
2.8不服從上級命令;
2.9當值時于崗位內睡覺、吸煙看書報、收看電視、收聽錄音;
2.10上崗前飲含酒精類飲品;
2.11牽涉任何治安、刑事案件。
3.0保安員的許可權
3.1在執行任務時,對現行違法犯罪分子,有權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但無實施拘留、關押、審訊、沒收財產和罰款之權力;
3.2對發在護衛區內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護現場、保護、維護秩序以及提供情況,但無勘察現場的權力;
3.3按照規定,制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進入護衛區;
3.4對于出入護衛區內的可疑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的物品,按照規定進行檢查;
3.5在執行中,如遇不法分子反抗,甚至行兇報復,可采取正當防止;
3.6對攜帶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槍支以及其他形跡可疑的人員有權進行盤查監視,并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3.7對違反《治安中心處罰條例》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無處罰權利;
3.8對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嫌疑分子,可以進行監視、檢舉、報告,但無權偵察、扣押、搜查。
4.0對講機的使用
4.1未經領導同意,不得擅自把對講機帶離大樓范圍使用;
4.2未經領導同意,不能把對講機借給與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
4.3對講機是由保安部防管或領班負責保管,交接班時,領還人必須做好登記簽收工作;
4.4交接班時,雙方一定要檢查對講機是否有損壞,損壞或遺失的要及時上報;
4.5保安員有責任保護及愛護對講機,凡遺失或損壞對講機者按原價賠償(追犯罪分子,特殊情況損壞除外);
4.6攜帶對講機時,應把對講機放在腰帶的右側或用手拿著,不得任意擺弄;
4.7當值時,不得用對講機閑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8當值時不得把對講機調至其他頻道對講;
4.9在使用對講機對話時,不能說粗話。
5.0鎖匙的保管
5.1鎖匙必須小心保管,用完后需放回原處;
5.2發現鎖匙丟失現象,必須及時報告保安部領導。
6.0交接班
6.1每班當值員工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位整裝待命;
6.2交接班時要認真清點裝備之物;
6.3詳細記錄值班情況。
7.0警棍使用
7.1警棍只用于自衛用途,使用時應避免敲擊頭部或要害,除警棍外,保安員決不能使用其他任何種類之物品作武器用。
8.0打卡
8.1必須按照公司制度,先檢查員工證后確準方可打卡;
8.2禁止允許其他部門人員替自己打卡或代人打卡;
8.3保安員禁止代本部同事或其他員工打卡。
9.0發生打架斗毆事件
9.1保安員發現大樓內有打架斗毆現象,必須第一時間上前勸阻并呼叫同事,上報領導人員一同到場處理,禁止有不勸不管的怕事現象發生或參與一方的斗毆;
9.2對勸阻不了的打架斗毆現象,要第一時間報警,盡量避免大樓所屬范圍內發生傷人事故。
10.0火災
10.1第一時間動用滅火器材撲救;
10.2呼叫同事協助并報告保安部和中心;
10.3同時利用走火通道迅速疏散樓層里的客戶。
11.0停電
11.1先及時通知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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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11.2檢查電梯有無降到底層并關閉;
11.3及時性通知各租戶做好停電后的照明工作。
12.0臺風
12.1一接到臺風消息先將大樓周邊所有屬本公司的物品搬移到安全地帶;
12.2檢查各樓層門、窗有無關好、防止水浸。
13.0防止水浸
13.1保安員必須熟記工程部值班電話和各值班人員之傳呼機,準備有急事時通知維修。
13.2如發現天花板或樓面有水跡,應立即檢查漏水之來源,以避免惡化及用容器盛載漏水,然后通知保安部領導或中心;
13.3如發現有水浸入大樓,應使用沙包或其他物品堵塞。
14.0防火措施
14.1必須熟悉自動淋水系統之總制位置,當聽到淋水系統之警鐘聲時應立即通知消防局和保安部領導,同時知會中心領導,如警鐘的恨生之聲為斷斷續續,則應檢查水壓表,如水壓表跌至零度則應通知工程部值班室;
14.2必須熟悉消防器材存放之位置及其使用之方法,如發現失效或損壞,應立即通知保安部或本管理辦領導。
14.3火警- -當發現有濃煙冒出或聞到有燃烤之焦味發出,應即前往查看,報告消防局及保安部或中心領導;如因電線短路而走火,首先關閉是電制,如撲救無效,則應立即通知消防局及中心,如發現大火應立即響警鐘,報告消防局疏散人員,然后備齊所有門匙等候消防員到達,當到達后帶領至現場,然后交由消防員處理,疏散時盡可能將門窗關閉以避免火熱蔓延,應從走火通道走避,決不可乘搭電梯。
14.4事后消防員離開現場,應恢復巡更工作,特別留意保護火警現場。
15.0炸彈
15.1如接到電話聲稱大樓內藏有炸彈,應立即報告大樓管理辦負責人及保安部最高領導,由有關負責人決定是否報警,同時保持鎮靜展開搜索,如發現有可疑物品,應立即報警,先以報告當地之派出所為宜,將該地區內人員疏散,切勿觸摸該物體,只可用沙包堆喜人于四周,如人手不夠,可于崗位附過巡視,留意可疑人物,當警察到場后,將一切詳細情形報告警方,但絕不可向報界透露,事后應將詳細資料向中心報告。
16.0*或暴動
16.1無論因勞資糾紛或政治性發生之*行動,保安員處理此類事件,必須特別小心,應如有跡象顯示可能發生時,需立即通知有關負責人,然后:
16.2對*者不可回答任何問題或發表意見,保持沉默,以免影響對方之情緒,一切決策由有關負責人決定;
16.3密切注視*者之可能行動,例如張貼標語,投擲石塊、縱火、破壞大樓之設施或使用暴力等,未經特別指示,決不可撕下標語,撕去標語時以警方在場控制局面為宜;
16.4如于夜間發生,應將周邊之燈光全部打開,以利于觀察;
16.5處理此類事件,保安員不宜與*者爭論,或以武力對待,此種行并不能解決問題,只能撩起對方之激動,如處理不當,則造成非常嚴重后果。
17.0拾遺之處理
17.1若于崗位內獲現金或其他財物,必須交予保安部領導及落薄。
(三)保安員考核獎懲細則
為加強對物業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根據《獎懲條例》有的關規定,特制定本獎懲細則。
(1)獎片細則以積分制形式具體,以安全管理日常工作準則為標準,個人的基數為10分,上下浮動。
(2)每人每月以人民幣 元作為獎懲依據,單位為 元/分
(3)獎懲細則由領班或以上級別員工負責執行,在工作中或其他檢查中如發現違反規定者,可即時執罰,并由被處罰人在獎懲細則執行通知書上簽字。
(4)安全管理組次月2日前將上月之安全人員獎懲所得分報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審核并報財務部計發工資或進行處分。
(5)每月實扣分數超過3分,或三個月累計實扣分數超過6分,或六個月累計實扣分數超過10分,管理處將予以書面警告處分。
(6)每月實扣分數超過5分,或三個月累計扣分超過10分,或六個月累計實扣分數超過15分,管理處將予以辭退而不作任何補償。
(7)違反"獎懲條款"中第1、2、3、4、5、6、7、8、9、10、11條者將即時予以解聘,在就職期間第二鎰違反"獎懲條款"12、13、14、15、16、17條任意一條也將予以解聘,并且一律不予作任何補償。
(8)計算個人當月獎懲所得分時可獎勵和懲罰之分數不得抵銷。
(9)本獎懲細則未盡之事項以管理處獎懲條例為準,管理處保留對扣分或處分的最后決策權,管理處獎懲對本細則之扣分標準也可隨時作必要之更改。
(10)本獎懲細則由行政人事部監督執行。
(四)緊急應變方案
1.0火災應急方案
1.1接到火警后,消防中心人員往現場向現場人員問清情況和偵察火情后,根據火警范圍大小、程式多少確定報警范圍。
1.1.1通知安全、保衛部門及應急分隊;
1.1.2通知著火區域單位負責人到現場;
1.1.3通知工程部人員到現場;
1.1.4報告中心管理處主任和物業部主管。
1.1.5應急分隊接到火警后,五分鐘內趕到現場。
1.1.6偵察火情再次確定報警范圍;立即搶救受困人員和疏散物資;
1.1.7立即運用消防器材撲滅火災,并負責調查起火原因。
1.2安全、保衛部門接到火警,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調義務消防醫療救護隊趕赴現場。
1.2.1義務消防隊趕赴現場后,第一梯隊所有成員迅速攜帶滅火器材進行滅火,并啟動現場的 消防設施進行搶救火災;
1.2.2義務消防隊第二梯隊對現場通道進行清理,對人員和物資進行疏散,同時保障前線救火人員的消防器材供給;
1.2.3醫療救護隊在火災現場準備搶救火災傷病人員。
1.3工程部人員接到火警后,立即派人到現場協助撲救火災。
1.3.1根據
需要采取著火區域停電;
1.3.2保證消防所需的電力、水力的正常運行。
1.4設施服務中心負責人(即火場總指揮)視情況需要,調集人員援助。
1.5應急分隊應在起火后三分鐘內到現場進行火勢控制和滅火,義務消防隊應在起火后五分鐘內到現場搶救火災,其他協助人員應起火后十分鐘左右趕到現場進行消防搶教工作。
2.0防爆炸品事件及應采取之行動
2.1各物業管理員工在工作時必須特別小心,尤其是須留意下列各地點是否有可疑物體:
2.1.1會客地點
2.1.2升降機大堂
2.1.3升降費
2.1.4公眾廁所
2.1.5走火梯通道
2.1.6廢紙箱
2.1.7花盆
2.1.8放置垃圾的地方
2.2如發現有可疑物體或收到任何炸彈恐嚇,必須立即報告保安部及物業中心,同時須即時采取下列措施:
2.2.1報警
2.2.2通知安全管理員其他同事
2.2.3在警方人員及拆彈專家到場前,各員工須采取下列行動:
2.2.4隔離發現可疑物體的地方
2.2.5不準未被授權者進行該范圍
2.2.6如可疑物體放置在某升降機內,應將該部及同槽及升降機停在升降機大堂及關掉開關,并且將該處范圍隔離。
2.3當須要疏散時,必須以平靜的語調發出指示,萬萬不能因緊張而引起恐慌(此行動通常由
警方執行)。在整個過程中,應避免提及"炸彈"的字眼。
2.4對一切新聞界所提出之問題必須指示其往管理處查詢。
2.5不能碰觸或嘗試干擾該可疑物體。
2.6緊記:報警、不要引起恐慌、平靜地疏散附近人群、封所現場。
2.7若發生爆炸后:保持冷靜、搶救生命、滅火、協助警方、消防員和救傷員搶救傷者。
2.8物業經理負責對下屬或有關之清潔承辦商人員發出正確的指示。
2.9一切公眾地方,尤其是放置廢物處必須保持整齊及清潔,這樣如有任何可疑物體被放置當
能較易被及早發覺。
3.0電力中斷
3.1如果是全座大廈電力突然中斷,應立即致電供電公司查詢,若屬大廈供電系統有問題,則應立即通知工程部派員搶修,并且在當眼地方張貼停電通知及檢查客/貨升降機是否有人被困。
3.2如發現大廈公共設施電力突然中斷,控制室應立即派員到停電現場看正確位置。
3.3查看停電區域,通知工程部檢查停電原因及進行搶修。
3.4加派安全管理員往停電現場巡邏及查看各項公共電器有否受停電影響,避免住戶及訪客受驚恐及發生意外,同時避免不法之徒乘虛而入,招致小區之財物受損。
3.5于電力恢復后,應通知有關部門技工到現場檢查受影響之公共電器、設施是否也已恢復正常操作,同時須派員詳細巡樓一次,確保各項設備已恢復正常。
3.6于事后查明有關停電原因,以書面報告全部經過。
3.7備注:分辨故障之原因
3.7.1若單是掣柜上的三盞來電訊號燈(紅、黃、綠)熄了,多數是供電公司供電系統有問題。
3.7.2若同時掣柜上的燈號熄掉,供電開關跳掣及水氣表旗躺下,多數是大廈供電系統失靈。
3.7.3若遇部份或個別單位電力中斷,應立即檢查大廈分層電掣中否有問題,如是則通知公司派員搶修,倘屬個別單位電掣有問題時,則通知該用戶雇人修理。
4.0供水中斷
4.1若屬個別單位供水中斷,處理如下:
4.1.1先到該單位內檢查有關水喉閘掣是否被關上;
4.1.2然后到水表房檢查該單位的水表閘掣是否關上,及鄰近單位水表數碼有否轉動;
4.1.3再到天亮檢查加壓泵操作有否正常。倘上述各項正常的話,則通知自來水公司派員檢查或管理處工程部確認水表是否淤塞,然后進行維修疏通。
4.2如果全座大廈供水中斷,處理如下:
4.2.1先到地面泵房水缸檢查自來水公司的供水是否正常;
4.2.2接著檢查泵房的供水系統是否操作正常;
4.2.3然后到天臺檢查水缸泵系統及加壓泵是否操作正常;
4.2.4最后到大廈中層位置檢查中途泵系統是否操作正常。
5.0氣體泄漏
如發現或接獲煤氣/石油氣體泄漏事件發生,應迅速抵達現場,在安全情況下把懷疑泄漏氣體的地
方之所有門窗打開及打掉輸送該處氣體之分掣,然后立即通知氣體供應商處理?;蚯闆r嚴重的
話,應立即打電話報警,(m.airporthotelslisboa.com)在消防人員到場前須采取下列行動;
5.1隔離情疑泄漏氣體的地方及不準未被授權者入該范圍;
5.2當需要疏散時,必須以平靜的語調發出批示,萬萬不能緊張而引起恐慌(此行動通常由保安
部執行)。
5.3對一切新最界所提出之問題必須指示其往中心查詢。
5.4備注:
為安全計,到現場調查時,切記不要作出下列可能引爆氣體之行動:開關電筒、對講機、打電話,按動門鐘及燈掣等。
6.0意外受傷處理
如發現有人受傷,首先應通知控制室其正確位置及人數,而控制員應按受傷者情況及傷勢分配人手增援或致電報案,在場同事應留意下列情況及按情況處理:-
6.1觀察傷者情況及傷勢,盡可能幫助減輕傷者痛楚,切忌阻延救傷工作及施救。
6.2如傷員傷勢輕微及少量流血,安全管理員可協助急嫠或包扎傷口。
6.3如傷者之傷口大量流血,安全管理員應用棉布等制止傷口繼續流血。
6.4如覺察傷者傷勢嚴重,則切忌移動傷者,避免影響其傷勢。
6.5 如傷者仍然清醒,應以關懷的語調安慰傷者,如有可能,可詢問傷者之姓名、地址等有關資料轉知主管、同時在場之安全管理員應陪同傷者至救護車或其他同事到場接替為止,于事后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告事件經過
篇2:作業指導書:保安部運作管理規程
1.0 目的
1.1本指導書明確保安部運作管理工作要求,確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
2.0 適用范圍
2.1 本指導書適用于公司保安部的運作管理工作。
3.0 組織機構與職責
3.1 組織機構
3.2 職責
3.2.1保安部經理
a)負責組織編制各管理處保安隊保安工作計劃,檢查執行情況,對保安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b)負責新接物業(安全消防)的接管、驗收、移交工作。
c)負責指導各管理處保安隊保安工作記錄的收集、整理、歸檔。
d)負責組織編制各管理處保安隊伍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效果評估考核。
e)負責對各管理處保安隊保安工作服務質量的督導和考核,對不合格項,提出整改意見。
f)協助經營部,負責物業管理投標方案保安部分的編寫工作。
g)組織、協調、合理調配各管理處的保安人員。
h)負責主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2.2 安全消防主管
a)負責各管理處保安隊伍的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并進行考核評估。
b)協助部門經理進行對各管理處保安隊保安工作服務質量的督導和考核,對不合格項,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議。
c)協助經營部,負責物業管理投標方案保安部分的編寫工作。
d)負責指導各管理處保安隊保安工作記錄的收集、整理、歸檔。
e)負責公司轄管物業的消防管理工作,編寫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應急預案,組織消防培訓和演練。
f)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2.3 保安隊隊長
a)做好轄區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負責落實管理處布置的各項治安、消防工作。
c)建立健全各項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制度并嚴格監督執行。
d)經常對治安、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e)經常對監控系統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監控系統處于良好狀態。
f)負責保安隊的日常工作安排,合理調配人員。保證流動崗和固定崗24小時無缺崗、無治安死角。
g)負責隊員出勤考核,堅持白天和夜晚查崗制度。
h)負責保安員的上崗培訓和思想教育工作,對保安員堅持進行職業道德和思想教育。
i)督促保安員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整潔,安排值班,負責每日的宿舍衛生和隊容糾察,保持隊伍有良好風氣。
j)定期組織隊伍進行三級培訓,并進行考核。
k)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4.0 工作要求和內容
4.1 計劃的制定與實施
4.1.1 保安部安全消防主管負責編制年度保安工作計劃和培訓計劃,保安部經理審核,報主管領導批準后,下達到各管理處。
4.1.2 管理處保安隊隊長根據保安部制定的年度保安工作計劃和培訓計劃及管理處主任的工作安排,制定本轄區內的年度保安工作計劃和培訓計劃,經管理處主任、保安部經理審核,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4.1.3 保安隊隊長負應根據年度保安工作計劃和培訓計劃安排開展各項工作,督促各崗位人員完成計劃中的各項任務。
4.1.4 保安部經理、安全消防主管負責對年度保安工作計劃和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4.2 保安隊根據下列規程開展治安、消防工作:
a)《服務文明禮貌用語及專業服務語言規范》
b)《突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處理規程》
c)《保安隊運作管理規程》
d)《保安員軍體培訓規程》
e)《保安員考核規定》
f)《保安隊警用器械管理規程》
g)《保安隊各崗位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h)《消防管理工作手冊》
4.3檢查、考核
4.3.1治安、消防工作的日、周、月檢按照《服務檢驗規程》執行。
4.3.2保安員的考核按照《保安員考核規定》執行。
5.0引用文件和記錄表格
5.1《服務文明禮貌用語及專業服務語言規范》
5.2《突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處理規程》
5.3《保安隊運作管理規程》
5.4《保安員軍體培訓規程》
5.5《保安員考核規定》
5.6《保安隊警用器械管理規程》
5.7《保安隊各崗位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5.8《消防管理工作手冊》
5.9《服務檢驗規程》
篇3:C物業保安隊運作管理程序
1.0目的
1.1本指導書規范了保安隊運作管理工作要求,確保轄區治安、消防等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
2.0適用范圍
2.1本指導書適用于怡翠花園管理處保安隊運作管理。
3.0組織機構與職責
3.1組織機構圖
3.2職責
3.2.1保安隊隊長負責安全隊和轄區安全工作的管理、督導。
3.2.2保安隊副隊長協助隊長工作,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職權。
3.2.3領班負責本班工作安排、檢查監督、異常情況的報告與處理。
3.2.4保安員按本指導書做好本崗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及轄區正常秩序維護。
4.0 工作程序
4.1運作要求和內容
4.1.1保安隊隊長
a)查閱部門前一天值班記錄,及時處理下屬職責范圍以外的事宜;
b)根據實際情況,調動保安員的崗位分配;
c)每天巡視各崗位,確保所有當值保安員盡心盡責;
d)參加管理處會議,參加管理處內部門之間工作協調,向管理處主任、保安部經理提供有關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e)負責對保安隊隊員的工作指導與效績考核;
f)調查與處理各班上報的各類問題;
g)認真聽取公司各部門關于安全防范、防火等工作方面的意見、建議;
h)制定保安隊工作計劃及人員培訓計劃;
i)負責對錄用的新員工進行入職前的安全知識及消防知識的培訓;
j)組織調查及參與處理保安員違紀事件,轄區內刑事案件,民事糾紛以及住戶報失案件;
k)制定消防訓練計劃和撲滅突起火災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檢查小區消防設施。如遇突起火災,須親臨現場組織撲救和疏散人員;
l)負責小區無線電設備、設施的管理;
m)以書面形式上報安全、消防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4.1.2領班
a)提前15分鐘到班,對本班人員點名,檢查出勤儀表、儀容是否符合要求;
b)分派本班人員工作任務,強調重點注意事項;
c)與上一班做好交接工作,處理好班前、班后工作;
d)與上一班交接對講機及其它設備;
e)當班期間,不斷巡視各崗位及轄區內公共區域;
f)若遇病、事假等造成缺員,應提前調整好各崗位當值人員,必要時須親自頂崗;
g)制止員工違紀行為,處理轄區發現的閑雜人員;
h)受理報失,首先詢問報失人的姓名、住址及失物地點、項目、時間,同時向隊長報告,若屬刑事事件范圍,其處理程序是:
--保護現場,如有可能應現場進行技術處理,并注意對嫌疑人員實行有效的控制;
--向隊長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對案件進行調查分析;
--經隊長報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向公安部門報案。
i)協助監控中心,做好防火工作,如遇突起火災,則指揮本班人員實施《火警、火災應急處理規程》中的程序處理;
j)如遇意外事件,按《突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處理規程》處理;
k)做班員的考核記錄,下班前檢查所屬各崗位的工作情況;
l)整理當班記錄,必要時起草專項報告;
m)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n)交班后,召集本班人員簡要總結當班工作情況,集隊下班。
4.2管理工作要求和內容
4.2.1內務制度
4.2.1.1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
4.2.1.2床位鋪面保持干凈平整,不擺放雜物,被子按要求折疊方正,床下的鞋子擺放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