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橋高爾夫別墅 車輛進出規章
本規章作為虹橋高爾夫別墅管理規約的一部份對本物業區域的各業主和使用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1. 小區車輛進入
1.1 住戶車輛進入小區
1.1.1 小區實際住戶日常自用進出與停放的車輛,需在進入本小區前一周向物業管理處申報登記和申領車輛進入的專用憑證,并持有該有效專用憑證,可在小區車輛入口處經由門衛辨別確認后進入小區。
1.1.2 無小區車輛進入有效憑證的(包括非居住在小區的業主、未辦妥申報登記和申領到車輛進入專用憑證的住戶車輛)的車輛,將被門崗保安視因偶爾進入或訪客車輛性質進行阻攔、詢問等流程處理。
1.2 出租車進入
1.2.1 業(租)戶乘坐出租車進入虹橋高爾夫別墅的,必須主動告知門崗保安本人的單元號,經門崗保安確認后放行。
1.2.2 訪客乘坐出租車進入時,須主動將被訪的單元、住戶姓名和本人的姓名、大致來訪的事由等告知門崗保安,請門崗保安打
電話詢問被訪者并得到被訪者許可后,門崗保安將會給出租車司機一張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入(出租車離開小區時應主動交還給門崗保安),若未得到被訪者的同意時門崗保安將不允許出租車進入。
1.2.3 業戶預定的出租車欲進入小區,必須主動告知門崗保安所接乘客的單元號。門崗保安必須打電話得到住戶許可后,出租車會得到一張臨時出入證后進入(出租車離開小區時應主動交還給門崗保安)。
1.3 訪客/服務車輛進入
1.3.1 訪客/服務車輛欲進入小區,必須主動將被訪的單元、住戶姓名和本人的姓名、大致來訪/服務的事由等告知門崗保安,請門崗保安打電話詢問被訪者并得到被訪者許可后,門崗保安將會給司機一張收費卡及臨時出入證,訪客車輛需將出入證置放在儀表板上明顯處。沒有得到被訪住戶的許可,訪客車輛不允許進入。
1.3.2 服務進入車輛的高度不允許超過2米,一般只能在上午8點至下午8點之間才進入小區,進入時必須主動將被訪的單元、住戶姓名和本人的姓名、大致來訪/服務的事由等告知門崗保安,請門崗保安打電話詢問被訪者并得到被訪者許可后,門崗保安將會給司機一張收費卡及臨時出入證,訪客車輛需將出入證置放在儀表板上明顯處。沒有得到被訪住戶的許可,訪客車輛不允許進入。
1.3.3 在下午8點至上午8點之間,一般的服務車輛不允許進入虹橋高爾夫別墅,除非因業(租)戶有緊急或特殊原因;若業(租)戶確有緊急或特殊原因可打電話到管理處進行申報登記和得到管理處的適當服務安排。
1.3.4 若業戶遇有大件物品或家庭裝修、搬遷的進出需要,需請提前三日告知物業管理處,以便得到物業管理處的適當協調和服務安排。
2. 車輛離開
2.1 業(租)戶車輛離開
持有效專用憑證的住戶車輛,在經門崗保安驗證后,可以在虹許路或者虹梅路出口離開。
2.2 出租車離開
出租車離開小區時,須主動將出入證歸還給保安門崗,可以在虹許路或者虹梅路出口離開。
2.3 訪客/服務車輛
訪客/服務車輛離開時,訪客/服務車輛必須主動歸還告示牌和按收費單和實際時間支付停車費(詳情見車輛停放規章)。
3.規章
3.1 住戶車輛停放管理規章(詳情見車輛停放規章)
3.1.1 全部已在登記的小區實際住戶日常自用進出與停放(即日常進入的自用車輛),并已申領到車輛進入專用憑證的住戶車輛,必須停放在各自單元的車庫內側或所已租用的小區公共停車位內。
3.1.2 全部已在登記的小區實際住戶日常自用進出與停放(即日常進入的自用車輛),并已申領到車輛進入專用憑證的住戶車輛,停放不得封閉或妨礙其他車輛的通行或相鄰居車庫車輛的出入。
3.2 車輛進出管理規章
3.2.1 凡本別墅小區內各實際住戶日常使用之車輛,應主動向物業管理處提出車輛進出證之申報、登記、填寫‘車輛進出證申請書’以方便小區服務與管理。
3.2.2 各實際住戶日常使用的車輛新購、更換時,應提前三日提出申報、登記、填寫‘車輛進出證申請書’否則將被門崗保安視為偶爾進入或訪客車輛性質進行阻攔、詢問等流程處理。
3.2.3 小區住戶車輛進出專用憑證每年更換一次,各實際使用的車輛的住戶,應于每年十一月底前提供車輛資料交予物業管理處,以利換證程序。
3.2.4 若房屋或租用的公共臨時車位時,該小區住戶車輛進出專用憑證應主動繳交至物業管理處消除登記。
3.2.5 車輛進出證不慎遺失時,應向物業管理處申請補發,并酌收工本費人民幣20元/張。
3.2.6 本小區車輛進入專用憑證需由小區物業管理處統一印制,張貼部位一律于住戶日常自用車輛擋風玻璃左/右上方處,以利醒目辨識。
3.2.7 車輛進入地下停車場時,應將車輛前燈打開,并注意沿小區各類交通號志,限5公里/小時的速度文明、禮讓、安全行駛。
3.2.8 由于駕駛疏忽,而損毀他人車輛,或裝
篇2:進出校園車輛及閑雜人員管理細則
進出校園車輛及閑雜人員的管理細則
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校園安靜,加強對進出車輛及閑雜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細則。
一、車輛進出管理
1、因公來校聯系工作的小汽車須停車登記,聽從指揮,限速行駛,依次停放,不得占道,不收停車管理費;
2、為學校運送物資的車輛,須停車登記,限速行駛,予以放行,不收停車管理費;
3、各類因私需進校的車輛,須停車登記,經許可后,交納停車管理費,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不得占道;長期停放在校內過夜的各種車輛,不得停入家屬區內,應停在指定位置(進校方向馬路右邊,即十號樓-校醫院-橋頭),并辦理月票,教職工租用的出租車只登記,不收管理費;
4、校內物資外運,須停車檢查,出示物資外運手續或由有關部門聯系方可放行;
5、拖拉機、農用車、垃圾車通過時間:早7:0 0以前,晚 6:0 0以后,糞便不得外溢,否則給予10~50元罰款;
6、空駛的外來出租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給予 10~ 50元罰款;
7、兩輪摩托車進入校仙內必須證件齊全,帶頭盔,不得超載、拖掛,違者給予處罰
8、違反前四款的各類車輛依照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二、閑雜人員進出管理
1、因私來校探親訪友人員須在門衛登記;
2、外來人員進校不得在家屬區大聲喧嘩,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3、外來拾廢收舊人員,除周六和星期天可進入外,其它時間不得入內,進入者須交2元管理費,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篇3:初中(學校)機動車輛進出規定
初級中學(學校)機動車輛進出規定
1、學校工作車輛進入校園須減慢速度,停放在規定位置。
2、私家車不許進入校園,停放在校園內。
3、上級單位公務車須經門衛核實登記后方可進入,并由門衛指揮停放在指定位置。
4、外來車輛進入須填寫“zz初級中學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審批單”,經主管部門領導同意后,由一名保安負責安全指引。
5、外來貨運車輛出校門應由相應的主管領導審批后,門衛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