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談貴族精神與物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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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貴族精神與物業服務

  本文從標題乍一看與20**年廖小斌先生的《平民文化與物業服務》有抬杠之嫌,其實不然,本文正是從那一篇卓越的文章中得到啟發后的產物。

  中國社會的發展催生了物業服務,但是眾多的傳統和現實環境因素制約著它的形式與內容。由千百年歷史所形成的積淀,匯聚為今天的現代人所掌握的話語權和所進行的選擇,目前物業服務的中國化蛻變部分來自于平民文化的缺乏,實則標志著多年來貴族精神的湮滅。

  "貴族"和"平民"正是相對的概念,都屬于西方化的語詞,與之平行的另一系統則是"官僚"和"小民",我曾經以為,"貴族-平民"模式與東方的中國無關,我們的詞典中只有剝削者與被剝削者,這樣一來"公民"也都同"人民民主專政"劃上等號了,不過,仔細思考后才發現:中國歷史上不僅有貴族,而且還發揮著重大的影響,最明顯的兩個例子就是春秋時代楚國的鬻拳和晉國的先軫,《左傳·莊公十九年》載:"初,鬻拳強諫楚子,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鬻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為大閽,謂之大伯,使其后掌之,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諫以自納于刑,刑猶不忘納君于善。'"這里說的故事是當年楚國大敗于巴國之后,楚子(楚國的君主)想回去,但楚國有戰敗者死的傳統,一個叫鬻拳的大臣不肯開城讓他回國,勸說無阻后不惜采取強迫的方式,楚子被迫又回去戰斗,最后取得了勝利,而這個大臣因為自認觸犯君王,自己砍斷了雙腿。先軫的故事與之類似,晉襄公聽從婦人的勸告放走了在"殽之戰"中俘獲的孟明視等三名秦軍大將,使晉國的大將先軫震怒,對著晉王"不顧而唾",卻終于追三帥而不及。到八月,先軫曰:"匹夫逞志于君而無討,敢不自討乎?"免胄入狄師,死焉。狄人歸其元,面如生。

  這兩個都是極端的例子,他們都為了捍衛正確的東西而不惜冒犯君王,直至自我懲罰而死,《左傳》記載了更多的貴族的故事,如大義滅親的石碏、自毀其家以紓國難的子文、有功不言祿的介子推、當官而行的申無畏、臨危不改君命的解揚......,和官僚的"茁壯成長"史不同,貴族大多是身滅志存的歷史,就象魯迅所說的,雖是等于為帝王將相作家說的所謂"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們的光耀,這就是中國的脊梁。

  作為君主和百姓之間的緩沖地帶,英文"貴族"noble一詞,有"高貴的"、"高尚的"、"偉大的"、"卓越的"等等含義,德國社會學家西美爾曾經專門探討了"貴族"的種種特征,他發現"貴族特殊地位現在也依然存在,只不過不是在歸功于這種地位的特別的實惠上,而是在十分特別的犧牲和束縛上,這種地位才能找到其內容",例如瑞士的圖爾高州憲法規定:誰若想擔任公職,首先必須放棄貴族身份。又如自古埃及以來貫穿于貴族的整個歷史的禁止經商,又如12世紀瓦郎謝訥城市法中規定:不管是小孩偷東西,還是公民行竊,都必須受規定的懲罰。如果一個騎士偷竊,情況則不同。貴族無權偷竊,只能是搶劫。而搶劫的罪行比偷竊要大得多!這種權利與義務都擴大化的相抗衡的關系決定了貴族與平民的區別:平民是充分享有自由的,做什么選擇、干什么事情都是無所謂的;但是作為貴族,他的每一個行動、每時每刻都要以法律的形式進行制約。所以布魯諾曾經說:必須性作為最低價值應歸于上帝,自由作為最低價值則歸于人。最低層的人最自由,而從人向上帝的行進道路上,則是更多的限制與必然。所以,嚴格意義上的貴族其實就是一系列義務的凝結,而貴族精神就意味著人格的尊嚴、人性的良知、嚴格的操守、責任的擔負和堅定的原則。

  回到物業服務的話題,就是今天的中國業主和中國物業服務者尚且缺乏一種貴族的敏銳和貴族的心胸,它們的直接表現就是權利義務關系當中的一片亂麻,--身居管理地位的物業公司和業委會"你方唱罷我登場"、"勝者為王敗者賊",業主們誰都各行其是,誰都"老子天下第一",誰都承擔不了責任,誰都得最終面臨結果。這樣的群體效應非常符合一個社會學的法則:一個群體的整體水平,即大家共同擁有的東西的價值,十分接近于在它之內處于最底層的人的水平。這就象一群人的跑步速度用最慢的那個人的速度來表示,就象在普遍租金1000元/套的小區里你很難用3000元出租出去一樣。但是對應的貴族法則正好相反,每個具有貴族身份的人都從他們的群體價值中獲得光耀,而正是這個群體中最優秀的人成為群體價值的體現,就象我們稱邱吉爾是"馬爾博羅公爵的后代",把雷鋒、劉胡蘭作為榜樣一樣。廣告所追求的"名人"效應,基礎也原于此。

  當今大多數中國社區中的現實究竟屬于哪一種情況,我們可以就下列的一些現象進行思考和研究:某些開發商和大業主近乎瘋狂地侵犯其他業主權益、物業服務公司在強權行徑和不作為當中"非黑即白"、"天澤花園"業委會主任成"階下囚"、鳳凰城業委會更換鍋爐丑聞、眾多明星們在社區中領銜物業費糾紛......。無論從地位、身份、名望和財富上看,上面的這些人和組織當之無愧是我們社區當中的"望族",但他們的地位形象與價值取向產生割裂的原因何在?而且無一例外都沒有成為社區的榮耀反而增加煩惱。就普通業主們的作為來說,也恰恰是某些政府公務員、教師、律師成為令人頭疼的釘子戶,他們所享受的社會福利和高收入并沒有為他們帶來相應的社區責任感和公德意識,而是無以復加地予取予求。所以廖小斌先生說:"今天的中國沒有貴族,物業服務服務的對象也沒有貴族。"當物業服務在把他們打回原籍成為普通一民的同時,我們的目標卻還是要塑造出現代的中國貴族。

  實質上,社區正義已經成為中國最后的道德底線,如果社區繼續糜爛,國家將了無希望。平民情結已無法解決今天眾多"領導"和"官員"的道德困境,俗吏的特征是損人利已不受懲罰,所有人都傾向于占有更大的權力和利益,承擔更小的義務和責任,這一背景下任何打著公益口號其背后動機都成為值得懷疑的--所以貴族其實還有另一個稱呼,叫"君子",但中國喜歡把這個詞加上一個字:"偽"。而在"以人為本"的光環下,法律、規范、標準、承諾、合同統統是一紙空文,只要有人事之協調,其它的原則、權利、義務全都豁免。一旦物業公司的項目經理和業委會委員的群體染上了這一類瘟疫,它們將比近年來的足球黑哨、藥市黑手、傳銷、法*這一切丑惡的事物更加丑惡!這是典型的孤家寡人。沒有監管的權力將導致腐敗,但是監管者本身同樣在腐敗的時候,腐敗就會合法化,社區權力配置和制度建設的結果,不應是追加設置官僚,而是培養出貴族。

  實踐的著手點,其實可以找到極多的參照系。譬如說入黨的程序,就業委會委員們來說,如果真的有服務于社區的意愿,是不是應當公開遞上申請書?是不是應當接受足夠時間的考察期?是不是應當進行起碼的"宣誓"和承諾?是不是要有一整套的"黨性"、"章程"約束?他們的親屬,是不是應當回避在物業公司的工作?他們是不是絕不能對公共用房的收益垂涎三尺?他們是不是應當明確禁止接受包括開發商、物業公司在內的各類利益相關人的禮物或宴請?不去掉權力尋租,高薪養廉將毫無作為,未來社區公益的收入來源必然多樣化,其主流取向必然是捐贈型的,每一個力圖為公眾服務的人必須對社區是"獻血"而不是"吸血";開發商對業主的回饋則應立足于令社區 "造血"而不是向物業公司"輸血";--故而在社區附加值日益上升的今天,業委會委員們還在抱怨"沒有報酬義務勞動"的話,那么他們就和叫囂著要提高工資的公務員們一樣令人齒冷。而物業公司項目經理同業委會的區別,在于他們作為專業人員,必須有足夠的踐諾能力,這些人是否應當提供出具有說服力的真實履歷?是否在處理日常員工與業主的沖突中,懂得以法律為準繩?孔子的史筆都講究"懲惡揚善",社區宣傳是否應鮮明地表明態度?中國自古以來的"知禮、知義、知信、知命、知恥......"是否應當作為社區交往中的基本法則?市場機制本身是存在著的,關鍵是人們的觀念不會在一兩天內改變。

  在今天的物業服務實踐中,我們發現太多的物業公司無原則地退讓和縱惡的現象,以至物業服務者(物業公司或者業委會)的角色嚴重簡單化和空洞化。很多人都說:物業服務不需要什么學問,能夠挨罵就行!"好漢不屑干,賴漢干不了"。這意味著作為一個行業偏差程度已十分巨大而且危險:物業服務并沒有平民化,反而庸俗化了--社區發展的基礎絕不是取決于物業服務人能夠挨罵,而是在他們專業能力指南下的作為!簡單地把自己理解為一個受壓迫者,待爬上臺之后又去魚肉百姓,這就是魯迅所說的"人吃人的宴席"、"奴才與寇盜"的本相。確然,堅持原則的物業服務將觸犯相當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正如廖小斌先生所說的:"我們對物業服務理念和方式的追求已遠遠超越我們所服務對象的需要,甚至理解程度。"但是這不能夠成為我們削足適履、南轅北撤的理由。

  鬻拳和先軫的例子,放在物業服務的思路,就是寧可玉石俱焚,也要堅持自我!如果說要把業主當作"主人"的話,這才是對待主人的正確態度。"武士"、"俠士"都是古老的貴族職業,西方有"如詩般的"騎士道,東方的日本有武士道,中國古代的墨子是"俠士"的代言人,據我看來,"俠士"的本色更加接近于保安而并非軍人,軍人聽從的召喚來自于國家,服從是軍人的天職。但保安員不同,保安員必須有高度的明辨是非的能力,扶助老人、保持物業外觀、突發事件救助、噪音擾民、高空拋物等各類違章的制止與整改......,見義不為是無勇也,在社區中他們就是做著"除暴安良"的工作,就象《天下無賊》所描述的那樣,每一個保安員都是在經歷了問題顧客的指鼻子痛罵、挨了不應得的巴掌之后,才知道這樣一個社會,走向了成熟,如果沒有一種敏感的對榮譽和正確事物的追求,保安員的工作就絕對不會快樂,更不可能稱職。故而,物業服務的保安員本來富有貴族的天性。

  好的物業服務無不以自我犧牲為前提,它的實質就是鑄就一種貴族精神:建設對規則的敏感和遵從,而不是漠視和否定規則;注重對弱者的保護和尊重,而不是進一步壓迫和欺侮弱者。仿佛歷史的嘲弄,我們要為自己千百年來消滅貴族的作為付出相應的代價:泰坦尼克的冰海沉船讓兒童和婦女優先上救生艇,而克拉瑪依的劇院大火則保全了官員燒死了學生,兩種災難背后令人震憾的反差就在于"貴族"的價值觀具有多么重要的社會意義!我們能否自問一下:當物業服務區域面臨災難的時候,我們將作出何種選擇?美國"911"中的消防隊員已經向我們表明了一種他們的價值觀,但我們呢?有了真正的貴族精神,才可能有如詩般的物業服務,也才可能有經得起血與火鍛造的物業服務。

  《現代物業·新業主》

篇2:海澳物業停車位物業服務協議

  海澳物業停車位物業服務協議

  甲方:湛江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業主):

  房號:zz期幢座房

  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

  所購車位:號車位合同編號:

  為了維護zz小區內交通秩序,規范機動車安全、有序停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停車位的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停放車輛的詳細資料:

 ?。?)車牌號碼:; (2)車輛顏色:;

 ?。?)車輛品牌型號:;(4)經常駕駛此車人士:;

 ?。?)車主(或單位):;

  乙方提供的信息如有變更的,應及時告知甲方,否則,由于信息不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停車場的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交通秩序及環境衛生進行維護、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停車場物業管理制度或規定;

  3、建立健全停車場車位檔案及其它相關資料;

  4、制止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本停車場的物業管理規定及《高尚生活指南》的行為;

  5、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停車位物業服務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務,監督甲方履行本協議,就停車場管理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小區的《臨時管理規約》、《高尚生活指南》和本停車場的有關管理制度或規定;

  3、依據本協議按時向甲方繳納停車位的物業服務費用;

  4、乙方車輛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的私家車位,并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

  5、愛護停車場設施,若損壞設施須照價賠償。

  四、停車位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停車位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

 ?、?、停車場照明電費、水費及維修保養費用;

 ?、?、停車場保潔及垃圾清運費用;

 ?、?、停車場道閘管理系統、監控系統、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費用;

 ?、?、交通秩序的管理費用及與停車場管理相關的其它費用。

  2、停車位物業服務費繳納時間:于每月5日之前繳交當月的停車位物業服務費;

  3、停車位物業服務費的標準:每車位每月80元;

  4、停車位物業服務費自乙方接收車位之日起計收,協議有效期內不管乙方是否停車,須足額繳納停車位物業服務費;

  5、停車位物業服務費繳費方式:

  □現金;

  □銀行托收。

  注:停車位物業服務費與住宅/商鋪的物業服務費通過銀行的統一帳號代扣。

  6、以上收費在合同期內可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或物價指數作適當調整,但不高于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

  7、不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繳納停車位物業服務費或拒絕繳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欠費總額的2‰收取滯納金;

  8、乙方出租車位的,停車位物業服務費由乙方繳納;

  9、乙方轉讓車位的,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并到甲方備案和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五、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的停車位使用人在本物業范圍內應當遵守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規定,其發生的行為由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應謹慎駕駛車輛,若對其它車輛及停車場公共設施設備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車輛停泊后,應關好車輛的門、窗,切勿將貴重物品擺放在車內。

  3、乙方及乙方停車位使用人(親屬、朋友、乙方許可進入或使用其車位的其他人員)和甲方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存在人身、財產的保險或保管關系;

  4、為維護停車場的功能及整體美觀,乙方不得在購買的車位上亂堆雜物,不得私自搭建其它建(構)筑物,禁止改變停車位的使用功能;

  5、乙方應自覺保持停車場內的清潔衛生,不得在停車場內沖洗、修理車輛;

  6、主動配合甲方工作人員維護好停車場秩序,不得占用他人私家車位或已標明號牌的固定車位,停車時將車停放在車位畫線之內,不得停放在公共通道上,更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對于違章停放的車輛甲方有權作出鎖車、移車等相關管理措施;

  7、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進入停車場。否則,將被處以罰款,并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8、進入停車場后車速應保持在15公里/小時之內,進出停車場時車速保持在5公里/小時之內,因超速行使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小區內禁止鳴喇叭,并不得在小區道路上練習駕駛;

  9、停車卡僅限本車使用,一車一卡、憑卡出入,不得轉借或私自轉讓,并應隨身攜帶,如停車IC卡遺失,須及時到甲方服務前臺辦理掛失及補辦手續;

  六、甲乙雙方均可通過合法途徑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但均不應以對方履行本協議中有瑕疵而不履行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規執行。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有效期自乙方接收車位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日期:日期:

篇3:?;洺乔捌谖飿I服務合同

  ?;洺乔捌谖飿I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乙方:z ZJ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受z ZJ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全權委托,z ZJ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其開發建設的ZJAH城項目進行前期物業管理?,F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前期物業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ZJAH城號樓座房

  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乙方的物業服務行為,就物業服務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服務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規定;

  4、依據本合同依時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ZJAH城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之相關條款;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改變及合理使用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取得本小區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相應賠償;

  7、轉讓該物業或出租該物業時,應事先通知乙方,同時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利和義務自轉讓行為完成之日起自動轉移至受讓人/承租人;告知和監督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遵守本物業管理制度;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服務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做好室內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對室內用電、用氣安全負責;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排氣、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如甲方不配合維修或不提供方便導致損害或損害加大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11、自覺維護公共利益,廚房的油煙必須經油煙機排入設計預留的垂直煙道中,嚴禁直接向室外排放。否則,造成毗連業主投訴,乙方有權按相鄰業主意見采取相應措施加以制止;

  12、飼養寵物應自覺遵守政府相關管理規定,自覺及時做好寵物病患的預防、疫苗的接種工作;不得放任寵物在公共場所游蕩、便溺,防止寵物驚擾社區人員;遵守社區關于飼養寵物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提示。若造成損失,甲方、飼養人承擔一切賠償及法律責任;

  13、業主及其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本物業區域電梯使用的有關規定,電梯內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等進入。如損壞電梯設備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4、自覺引導兒童遵守社區各項管理規定,制止破壞公物、拋物、隨意便溺、擾鄰等危害行為;

  15、法規政策規定的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及配套的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并書面告知甲方;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每6個月向甲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3、協助業主及其使用人,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4、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5、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甲方;

  6、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等有償服務;

  7、開展多樣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與特約服務工作;

  8、不承擔業主及其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財產的保管及保險義務;

  9、受理業戶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做好記錄解釋、協調工作,協助業戶及時與開發商相關部門進行溝通,解決問題;

  10、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

  11、在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期間,可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條 物業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二、環境衛生

  1、樓宇保潔、公共場所清潔;

  2、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三、安全管理:

  1、內容:

 ?、賲f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诎踩珝徫粚嵭?4小時值班與巡邏制度;

 ?、鄞蠹锲钒徇\登記、檢查。

  2、責任

 ?、賴栏窆芾碇刃蚓S護員隊伍,做到作風嚴謹、工作規范;

 ?、趯Πl生在公共區域內危及住戶安全的情況及時向公安部門通報;

 ?、鄄怀袚追饺松砼c財產保管、保險責任。

  四、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贆C動車、非機動車停放有序;

 ?、诙ㄆ诰S護停車場各項設施。

  2、責任

 ?、儇撠熫囕v的有序停放;

 ?、诖_保停車場設施正常運行;

 ?、鄄怀袚囕v及車內物品的保管、保險責任。

  五、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詳見:附件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六、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七、提供業主及其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維護的合理收費服務。

  第四條 物業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保持房屋整體外觀統一、完好、整潔(須甲方配合)。

  二、設備運行:

  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維修及時,無事故隱患;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正常,保養、檢修制度完善;

  2、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暢。

  四、環境衛生:

  1、整體環境及環衛設施保持清潔,垃圾日產日清;

  2、定期殺蟲滅鼠。

  五、綠化:

  1、綠化地布局優美合理,花草樹木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

  2、綠化定期消殺,無大面積黃土裸露。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憑卡出入,停放有序。

  七、安全管理: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安全標示清晰,安全(疏散)指引明確。

  八、消防:

  1、公共區域各類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2、發生火警及時通報,并協助消防部門救助。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維修及時。

  第五條 物業服務費用

  一、物業服務費(不包括電梯運行的費用、維修資金及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等費用,不包括公共區域分攤的水電費用);

  二、甲方交納費用時間:每月10日前。甲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為:按當地房屋測繪部門核準的建筑面積(含公共分攤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2.28 元。社區公共部位水電及電梯運行的分攤費用以實際使用情況按甲方物業建筑面積比例分攤,由乙方向公布分攤金額,甲方須與管理服務費用一并繳交。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及分攤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2‰作為滯納金。

  三、甲方辦理收樓手續時,須向乙方預繳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發生變更時,必須向乙方繳清欠費(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公攤費用等);

  四、業主未按約定時間辦理收樓手續的,自《收樓通知書》約定的交樓日期后 15日,視為業主默認收樓,乙方依照上述規定向該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指導價調整;

  六、其他有償服務費用按政府管理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七、停車場服務費用,車位管理及車輛停放實行有償收費服務,具體收費標準按z 市物價部門批復的標準執行。

  第六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按政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資金。甲方在簽署《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須按68元/㎡標準繳存物業維修資金; 維修資金由甲方自行到銀行辦理繳存手續,并憑相關繳存手續辦理商品房合同備案及房屋交接手續;

  二、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三、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按照法律、法規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如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乙方應公示使用情況,按政府相關規定續繳;

  四、甲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資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在保修期滿后由乙方代為辦理;

  二、甲方的家庭財產、人身安全、車輛等的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

  第九條 其他

  一、前期物業管理含義、服務期限: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二、廣告牌設置及權益,甲方不得在外立面懸掛廣告及廣告條幅;不得在房屋玻璃、外墻及通道粘貼標語廣告。商鋪業主必須在規劃設計的廣告位內制作招牌或廣告;

  三、公共區域經營所得可以補充物業服務費之不足,用于小區日常物業服務;

  四、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合同,未達到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合同,使乙方未達到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違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2‰交納違約金,無正當理由逾期三個月仍拒絕繳交的,物業服務公司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非業主使用人不履行繳費義務時,由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五、甲方違反《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進行違章裝修、擅自改變房屋功能,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乙方有權責令整改,恢復原狀,并賠償經濟損失;甲方拒不整改的,乙方有權暫停提供相關物業管理服務;

  六、甲方無理拒絕對房屋毗連部位的維修時,乙方有權責令甲方予以配合,甲方拒不配合的,乙方有權停止提供相關物業管理服務;

  七、雙方約定因為下列事由所導致之損害,不論其為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即乙方均不負賠償之責:

  1、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或政策法規變動等所致之損害。

  2、在本物業區域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動、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等事由所致之損害。

  3、因本物業區域內設備或相關設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關損害。但乙方有協調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處理的義務。

  4、因業主或第三者之故意或過失所致,或業主、使用人違反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和其它物業管理規定所致的一切相關損害。

  5、非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業主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之火災、盜竊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損害。

  6、乙方書面建議改善自用、共用及約定共用部分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納所致之損害。

  7、自業主遲延給付服務費用至清償日期間(含票據未兌現部分)產生之任何損害。

  8、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所致之任何損害。

  9、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者。

  第十一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臺風、暴雨、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相應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物業服務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共一十三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一、裝修技術管理要求

  1、土建墻體

  a、室內裝修時,嚴禁打鑿結構墻體、梁、柱、板等結構部位;

  b、嚴禁裝修外墻及公共走道部分,不得在外墻懸掛招牌廣告、標語;

  c、未經批準,嚴禁拆除室內隔墻或自行加建室內隔墻;

  d、經審批同意業戶自行加建、改建室內隔墻的,墻體材料必須采用輕質材料(防火夾板、輕鋼石膏板、輕鋼無機板板等),如果采用木質骨架或木板墻,則須涂防火油漆;

  2、地面及樓面

  a、嚴禁破壞結構層面,地面回填砂漿材料不得超過8厘米,施工時接受客服中心工作人員監督;

  b、在室內裝設吊頂時,應在電源箱或其他重要設備下設檢查口;

  c、裝修時如需在天花板鉆孔,須經客服中心審批并接受工作人員監督;

  d、衛生間、廚房等有水部位必須加做二次防水處理。

  3、電氣方面

  a、社區各幢樓宇的動力用電,設計中已充分考慮,如業戶需特別動力用電,須向客服中心申請;

  b、所有弱電系統均已調試,不允許擅自移動或修改;

  c、室內弱電箱容量已滿足房間功能要求,不允許擅自改動;

  d、樓宇公共走廊、樓梯等公共地方,均有照明設備,請勿安裝任何燈飾及飾物。

  4、空調安裝

  a、空調機外露物件須按指定位置進行安裝;所有外露物件由業戶負責保養維修;

  b、空調機冷凝水須向設計排水管內排放;

  c、空調安裝必須注意安全保護和外觀統一。業主必須督促并要求專業安裝人員對安全和質量負責。嚴禁非專業空調安裝人員外出到外墻高空施工。

  5、給排水系統

  a、室內給排水系統管道施工后必須做加壓試驗,檢查不漏后方可做下一道工序;

  b、所有洗手間地漏、不得拆除或更換。

  二、裝修范圍

  1、不允許改變和損壞原有房屋結構、外觀和公共設施,不允許改變房屋和配套設施的使用功能;進行地面、內墻面、天棚裝修時,禁止鑿出結構層;

  2、為保證樓道和消防通道暢通,不允許改變入戶門及門洞的位置及設計,不可更換原設計的入戶防盜門;

  3、不允許改變衛生間的結構和位置,嚴禁將生活用水排入雨水管道;

  4、裝修時,廚房的油煙必須經油煙機排入設計預留的垂直煙道中,嚴禁直接向室外排放。不得改變垂直煙道及排水立管的設計位置,禁止有可能使上述設施造成損害的行為;

  5、不允許改動外門窗、拆除陽臺之間的分隔墻;

  6、安裝空調之戶外設備,須按物業設計預留或客服中心指定位置施工安裝;

  7、嚴禁改動或損壞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墻、上下水管道、供電線路、屋面防水隔熱層等;

  8、不允許改變房屋窗戶玻璃顏色及粘貼反光膜;不得在外墻上粘貼標語廣告;

  9、甲方如需將入戶花園、超限板等部位進行封閉時,必須向客服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按小區統一規定的款式、顏色、位置進行制作安裝,并承擔全部質量、安全等責任。乙方的審批不代表乙方承擔改變規劃的責任;

  10、不允許改變外墻顏色及在窗外側安裝防盜網及紗窗;

  11、不允許擅自改變或損壞公共樓梯、護欄、走道、地下室、平臺、外墻、電梯前室、屋面等共用部位,不允許擅自移動或損壞共用設施、設備。

  三、裝修服務收費

  1、甲方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時,必須提前五天向乙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裝飾、裝修的項目、范圍、標準、時間及施工隊伍名稱,經乙方批準并交納2000元裝修保證金,辦理出入證后,方能進場施工;

  2、為維護社區公共設備、設施,保障全體業主的利益,甲方在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裝修垃圾、余泥等的清理工作由乙方統一組織負責,甲方須向乙方交納本單元裝飾、裝修垃圾、余泥清運費為 3 元/㎡(按建筑面積計收)(甲方須將建筑垃圾、余泥等袋裝后從本單元搬運到乙方指定的裝修垃圾堆放點,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3、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工本費:10元/個。

  四、裝修施工管理要求

  1、所有業主/住戶的裝修設計方案和圖紙必須獲取物業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書面批準后,方可進行裝修工程施工。

  2、裝修施工期限:一般工程為45天,最長不超過60天,如確需延期,須辦理延期申請;

  3、施工時間:上午 8:00時至12:00 時,下午14:00 時至 18:00時。節假日施工須按物業公司通知的時間為準。周六日裝修施工時間上午為09:00時至 11:30,下午14:30時至 17:00時。其他時間不得進行敲、鑿、鋸、鉆等產生較大噪聲及刺激性氣味的施工,以免對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擾;

  4、裝修垃圾清運:

  a、裝修垃圾必須“袋裝化”,在清運時間內按指定路線自行運至服務中心指定的裝修垃圾堆放點,集中清運時間為每天下午18:00至20:00時;

  b、裝修材料運輸必須按指定路線運輸,電梯內不得運送超長超寬超重的裝修材料。手推車、運貨車、自行車、電單車等嚴禁進入電梯內;

  c、施工過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垃圾等必須放置在所屬單元內,不得隨意放置在公共走廊或其他公共區域內。

  5、裝修施工人員禁止留宿,如需加班須向客服中心提前申請;

  6、不得私自在戶外接駁施工用電、用水,因裝修造成管路堵塞、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由業戶負責修復和承擔相關費用并賠償損失;

  7、業戶應確保施工單位不會對樓宇的設備、設施及裝修造成任何損壞,如有任何損壞,由客服中心安排維修,維修費用由業戶承擔;

  8、裝修若需動用電焊等明火作業,必須向客服中心提交《明火動用申請表》,經審批同意后在物業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方可作業;

  9、裝修期間,請關閉單元大門,以免塵土飛揚、噪音等影響他人;

  10、裝修負責人在裝修施工期對單元的安全負責,并按消防局有關規定配備消防滅火器;

  11、業戶及其聘用的裝修施工單位須按物業管理規定交納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出入證工本費等,以及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姓名、身份證復印件及每人1寸彩照3張給服務中心,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補充或更改;

  12、業戶對單元施工結果負責,裝修完工后若出現單元內設備、設施、系統損壞或出現故障,服務中心概不負責;

  13、客服中心的審批意見不代表對裝修方案技術參數的認可,且不保證方案所選設備、材料的性能及實際效果;

  14、客服中心在必要時有權要求業戶對已審批或已完工的工程做出改動,且業戶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十個工作日內完成;

  15、自施工之日起,業戶須張貼由物業服務中心簽發的《裝修施工許可證》,以便物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檢查;

  16、業戶在單元內進行刺激性氣味、異味較強的項目或其他施工項目時,如可能對其他業戶造成不良影響或引起業戶投訴時,施工單位應停止在單元內作業,必須在服務中心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完成;

  17、業戶必須對其所聘用裝修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之行為加以約束,并對其在本社區內的行為負全部責任;

  18、業戶聘用的裝修施工人員應著裝整齊,不允許赤足,不允許穿背心、拖鞋,不允許隨地吐痰,不允許在公共地方吸煙扔煙蒂,不允許高聲喧嘩,打鬧,不允許在非工作區域逗留,不允許使用任何音像設備如收音機、電視機等,嚴禁賭博、飲酒、斗毆。嚴禁威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19、業戶聘用的裝修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應與物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密切配合,互相尊重,如發生矛盾,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裝修違規處罰條例

  物業服務中心對違反國家機關相關法律法規及本社區裝修管理規定的業戶或施工單位,將根據情節和后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管理法規做如下處理:

  ◆責令停工、責令恢復原狀、扣留或沒收工具、停水、停電;

  ◆賠償經濟損失、根據政府規定,對違約或違規行為處以相應的違約金。

  違規或違約行為包括但不僅限于:

  ◆施工人員不按規定佩帶出入證或衣冠不整,經勸阻不改正;

  ◆不遵守裝修施工時間,造成其他業戶投訴的;

  ◆使用電梯運輸材料違反有關規定,經勸阻不改正;

  ◆在公共走道堆放工具、物料,經勸阻不改正;

  ◆擅自拆裝、改裝防盜門、入戶門;

  ◆擅自移動公共線路、擅自移動保安對講線路及位置,做出損壞公共設施或其他不文明舉止;

  ◆擅自在主梁和墻體剔鑿致使鋼筋裸露等;

  ◆導致過道和外墻受到損傷;

  ◆擅自拆除間隔墻、擅自將窗花、防盜網裝在外墻或門窗外側;

  ◆擅自拆除配電箱、改動線路或加裝電表、擅自改動供水系統;

  ◆未經物業客服中心批準,私自動工裝修;

  ◆因裝修造成樓層滲水、漏水、管道堵塞或因裝修導致樓板結構面受損;

  ◆因裝修導致樓宇及窗套受損、滲水、私自加設檐蓬、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室外廣告及標志等;

  ◆進行室內間隔房間時,未按規定采用輕型材料;

  ◆裝修隊及施工人員未經批準私自搭接公共電路;

  ◆安裝空調時,違反空調安裝規定。

  ◆以上所列內容為基本要求,具體執行按進場裝修時簽定的守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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