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流程
為了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物業服務區域共有物業的正常使用,維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共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及《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流程。
一、應急維修
根據《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中第二十四條規定【應急情形】物業管理區域出現下列情形,須立即消除安全隱患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申請應急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一)物業的天臺、外墻等共用部位發生嚴重滲漏的。
(二)電梯發生沖頂、蹲底(墜落)及其他故障,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消防設施設備出現功能故障,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
(四)樓體等共用部位墻面飾面有脫落危險,玻璃幕墻炸裂,地面塌陷等危及公共安全的。
(五)共用部位的樓地板、扶梯踏板、陽臺、曬臺、扶梯等存在脫落危險,危及人身安全的。
(六)未向供水部門辦理產權移交手續的供水主管道、進水管、水泵泵體、泵電機等用水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導致供水中斷的。
(七)未向供電部門辦理產權移交手續的高壓柜、環網柜、變壓器、線路等供電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存在用電安全隱患的。
(八)未向供水部門辦理產權移交手續的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公共安全的。
(九)其他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出現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安全的。
發生前款規定情形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開展應急維修,并告知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應當對維修事項和緊急情形予以確認。
物業服務企業同時應書面告知物業管理區域所在地的區住房和建設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應急處置費用可從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物業管理區域無業主委員會的,應當告知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業主委員會無正當理由不對維修事項和緊急情形予以確認的,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可據實代為確認。
物業專項資金應急維修流程如下:
1新建立項
2維修方案
3預算
4公示簽訂施工合同
5合同執行
6結算
7專項申請
8項目關閉
流程說明
1、項目立項
1)接到房屋滲水、給排水等應急維修項目報修,24小時內組織查看原因,確定維修責任范圍。
2)報告街道辦及社區工作站組織安排現場聯席會,確認是否啟動應急維修流程,時間需根據街道辦安排確定。
2、維修方案
3)制作申報應急維修文件資料與維修方案。7天內。如遇現場較復雜情況,30天。
3、造價
4)物業管理處安排施工單位出具預算書,時間3天。
4、公示
5)物業管理處將維修方案在公示對應的維修區域,公示期10天。
5、施工合同簽訂
6)制作合同,合同審批7天。
6、合同執行
7)按合同工期完成。
7、結算
8)2萬元以下由第三方審價時間30天,2萬元以上由政府指導免費審價單位審核,時間以政府審價流程為準。
說明:如現場出特別緊急的物業管理處將先開展應急維修,維修后再按上述流程申報。
8、專項申請
9)按物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要求整理,上傳有關申請材料至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系統并核對尾款分攤信息后,持竣工驗收合格文件、合法票據和結算資料等到區管理機構申請尾 款備案。時間需根據區基金中心審批要求確定。
9、項目關閉
10)完成該項目資料存檔時間1天。
二、專項使用非緊急
根據《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中第十九條 【使用情形】使用專戶統一管理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可以區分為專項使用、日常使用和應急使用三種情形。
專項使用適用于共有物業大、中修和專項更新、改造以及安全檢測鑒定等項目;
日常使用適用于共有物業日常小額維修項目;
應急使用適用于緊急情形下的應急處置和應急維修項目。業主大會可以通過管理規約等約定專項使用和日常使用的具體劃分標準和適用范圍。
物業專項資金專項使用流程如下:
1新建立項
2維修方案--是否多方案/多方案--修改方案
3公示
4造價--第一方案
5公示--通過
6招標
7簽訂施工合同
8合同執行
9結算
10專項申請
項目關閉--失敗
流程說明
1、項目立項
1)接到業主需求報備及年度計劃要求,管理處組織24小時內組織查看原因,確定維修責任范圍。
2)客服部組織業主意見收集,滿足使用專項資金分攤區域20%以上業主同意,方可啟動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流程,未達到20%業主同意無法啟動流程;時間要求30天。
2、維修方案
3)制作維修方案,維修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項目、維修程度、預算費用、分攤范圍和標準、施工單位選定方式、竣工驗收和結算原則等內容。時間10天。如遇現場較復雜情況30-60天。
3、預算
4)物業管理處出具預算書,時間7天。
5)造價審核工程造價在10萬元以下物業管理處安排審核,時間7天。工程造價在10萬元以上,由政府指導免費審價單位審核,時間以政府審價流程為準。
4、公示
6)物業管理處將維修方案在公示對應的維修區域,公示期10天。
7)物業管理處將維修方案上報街道辦申請業主意見征詢,時間以政府審價流程為準。
8)公示業主意見征詢通知,時間15天,街道辦按通知要求組織業主代表、物業管理處對投票箱封箱,時間1天。
9)封箱后進行業主意見征詢,征詢結果時間以政府審批為準。
10)結果公示,公示期10天。
5、招標
11)在業主意見征詢時明確本次施工單位的選定方式,按業主意見征詢時結果處理。
企業招標2個月(招標文件制作,招標申請,單位考察,招標立項,發現場勘察繳標函,現場,答疑,回標,截標,開標,技術標評審,商務標談判,定標,簽約),政府招標以政府要求時間為準。
6、施工合同簽訂
12)制作施工合同,合同審批15天。
7、合同執行
13)按合同工期完成。
8、結算
14)10萬元以下由第三方審價時間30天,10萬元以上由政府指導免費審價單位審核,時間以政府審價流程為準。
9、專項申請
15)按物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要求整理,上傳有關申請材料至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系統并核對尾款分攤信息后,持竣工驗收合格文件、合法票據和結算資料等到區管理機構申請尾 款備案。時間需根據區基金中心審批要求確定。
10、項目關閉
16)完成該項目資料存檔時間1天。
特別說明,上述時間結點將根據當時政府及物業人力資源調整情況而調整。此流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篇2:深圳市優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流程試點工作的通知(2018)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開展進一步優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流程試點工作的通知
深建物業〔20**〕15號
羅湖區住房和建設局、鹽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根據《市法制辦關于<關于進一步優化維修資金使用流程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報批稿)>的審查意見》(深法制函〔20**〕50 號)的相關規定,為強化各區管理職權,優化辦事流程,縮短辦文時限,提高服務效率,擬選取你區開展維修資金使用流程優化試點工作?,F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內容
(一)具體優化事項
本次試點包括維修資金專項使用、強制使用和備用金再次使用事項,申請人在申請維修資金時僅需向你局一次性提交材料,你局或授權區維修資金管理機構進行審核后,出具資金劃撥通知并加蓋區局電子印章,我局將根據通知直接劃款,減少申請人到我局辦理劃款手續的環節。
(二)共同查看現場
試點過程中,你局應按現行規定繼續做好現場查看工作。對100萬元及以上額度的申請使用,你局還應在材料審核之前會同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心共同查看現場,以保障資金使用安全和業主切身利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材料審核
請你局嚴格控制材料審核環節,加大審核力度,把好審核關口,對切實符合維修資金使用條件的才出具資金劃撥通知。
(二)強化人員保障
為保證流程優化后的材料審核質量和資金使用安全,建議你局適當增加專職審核人員力量。
(三)申請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
為進一步加強用戶身份認證,保障業務電子文書的法律效力,請你局為業務經辦人員及時申請數字證書,并填報電子簽章采集表(詳見附件5、附件6)。
三、其他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算,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流程優化工作的試點期限為6個月。試點結束后,我局將對試點工作進行評估,總結出成功經驗后再在全市全面推廣。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年3月27日
篇3:深圳市優化維修資金使用流程有關事項(試行)的通知(2019)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優化維修資金使用流程有關事項(試行)的通知
深建規〔20**〕3號
各區(新區)住房和建設局,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強化各區職權,優化辦事流程,減少審核環節,縮短辦文時限,提高服務效率,我局進一步優化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使用流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維修資金專項使用、強制使用和備用金再次使用的流程
申請人申請維修資金專項使用、強制使用和備用金再次使用(以下簡稱申請使用維修資金)時僅需向區維修資金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區管理機構)一次性提交材料,區管理機構完成備案后,應及時告知市維修資金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市管理機構),并由市管理機構直接劃款,申請人無需到市管理機構辦理撥款手續。
二、采用信息化系統,維修資金申請、備案、生成劃撥通知在電子系統內完成
為保證申請材料能在市、區管理機構及相關業主之間共享,申請人在申請使用維修資金時,應在維修資金信息系統中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同時遞交書面申請材料到區管理機構。區管理機構按辦理要求進行紙質件和電子件核對,系統自動生成加蓋各區局或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區管理機構電子印章的資金劃撥通知,市管理機構根據劃撥通知直接劃款。
三、做好備案審核工作,建立檢查機制,保證維修資金使用安全
為保證使用流程優化后的維修資金使用安全,區管理機構應繼續做好備案審核工作,加強對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的核對,保證備案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把好備案關口;對于超過100萬元及以上的申請,在第三方機構出具審核結論前,應會同市管理機構共同查看現場。市管理機構作為我市維修資金業務指導部門,應統籌管理全市維修資金工作,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力度,建立對資金使用材料、流程等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機制,檢查方式包括通過維修資金信息系統進行線上檢查和到各區進行實地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市區兩級聯席會議上通報,并反饋給所在區行政主管部門。
維修資金使用流程優化后的相關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指南詳見附件。
四、試行時間
本通知自20**年6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3年。
附件:1.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項使用(首款)業務辦事指南
2.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項使用(尾款)業務辦事指南
3.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強制使用業務辦事指南
4.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備用金再次使用業務辦事指南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