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工程部工作規程
裝修管理工作規程
1.0目的
規范裝修管理工作,確保建筑物結構安全和房屋外觀協調、統一、美觀,保障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以便合理、安全使用物業。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物業服務中心所轄的物業裝修管理工作。
3.0 職責
3.1物服中心主任負責裝修申請的審批及重大違章裝修的處理工作。
3.2工程部負責裝修申請的審核、裝修巡查監管、違章裝修的處理、裝修施工中的水電管理、裝修驗收及裝修資料保管工作。
3.3財務負責核收裝修有關費用。
3.4客戶中心負責顧客裝修申請的咨詢、一般違章裝修的處理,負責裝修現場環境及公共衛生巡查、裝修垃圾的清運、裝修驗收后資料的存檔及相關事項的協調。
3.5安管部負責裝修消防、裝修時間控制、留宿人員等事項的巡查及違章事項處理。
4.0工作程序
4.1 裝修申請
4.1.1顧客辦理裝修,客服中心發放的以下資料請顧客簽收:《裝修開工申請表》、裝修管理公開文件(裝修管理規定或住戶手冊)。
4.1.2顧客與物服中心簽訂《物業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4.1.3如必須經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如消防部門)批準的寫字樓、商業裝修項目,則須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將復印件交物業服務中心審批存檔。
4.1.4顧客需提交的資料(復印件)包括:如實填寫的《住戶裝修申請表》,裝修設計圖紙、裝修說明書、裝修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裝修工人身份證和照片、房屋裝修管理協議等(租戶必須持業主委托書)。
4.2 審核與審批:
4.2.1工程部主管負責審核的裝修申請,審查裝修圖紙、裝修說明書,應建議顧客使用環保裝修材料,對審核屬違約裝修項目,工程部主管和客服中心人員應應耐心向業主解釋,直至業主完全承諾不出現違章裝修。對不肯承諾的住戶,不得同意裝修開工。審核完后提交服中心主任批準。
4.2.2顧客需改變建筑物主體結構與承重結構或加大負荷的,由顧客找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更改方案,報政府設計單位審批部門審批后方可提出相應部位的更改裝修申請。
4.2.3顧客提交的裝修資料以及手續齊全后,根據實際情況工程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復,寫字樓及商業用途面積較大的裝修,一周內給予批復。
4.2.4批復后應與裝修單位簽署《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書》并統一存入
4.3繳費
4.3.1由物服中心財務出納根據所在物業區域規定核算出裝修押金,或按照《物業入伙方案》中的裝修費用規定繳納,裝修單位繳納裝修押金(商業、寫字樓另計)和裝修出入證押金及工本費。
4.3.2收取顧客及裝修隊的各項費用(如:裝修稅金等)。
4.3.3施工單位憑繳費收據到工程部辦理《裝修許可證》,并登記。
4.3.4施工單位憑繳費收據和《裝修許可證》到安管部辦理裝修人員出入證和或留宿證,并登記。
4.4裝修監督和裝修巡視
4.4.1裝修進出材料和工具等由安管部負責查驗,憑《物品放行條》方可放行,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材料進入所轄物業。其裝修人員憑裝修出入證(或臨時出入證)予以放行。
4.4.2動火作業由裝修單位填寫《動火申請表》,工程部主管審核簽署意見報請物服中心防火責任人/安管部主管審批,經審批同意后辦理《動火許可證》,由安管部指定專業消防員負責監督。
4.4.3物業部每天不少于二次按照裝修審批內容和裝修現場環境的管理要求進行巡視并填寫《裝修巡視記錄》。
4.5.1檢查是否擅自開工,是否按規定時間施工,裝修工作證、留宿證是否有效;
4.5.2檢查施工現場是否按規定放置合格滅火器;
4.5.3檢查是否隨意丟棄裝修垃圾,拋扔物品;
4.5.4檢查是否利用公共部位、場地加工裝修材料和破壞公共綠籬、綠地的施工情況。
4.5.5檢查是否擅自在室外加裝燈、牌、廣告等;
4.5.6檢查有無私自增加線路負荷,亂拉亂接施工電源等違章用電情況;
4.5.7檢查有無違章使用電焊、氣割、焊和不合格的工器具情況;
4.5.8檢查施工中有無產生超過規定的噪聲;
4.5.9檢查是否使用符合環保和安全要求的裝修材料,是否使用合格的裝修設備、工具;
4.6裝修違規的處理
4.6.1教育,批評,規勸改正;
4.6.2責令停工,出具《裝修違約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4.6.3責令恢復原狀;
4.6.5 要求支付違約金,須報總經理批準;
4.6.6報政府主管部門,須報總經理批準。
4.7裝修驗收
4.7.1 裝修施工結束后,由施工單位負責人向客服中心提出驗收申請;
4.7.2物服中心在二日內組織人員驗收,物服中心工程部主管和物業部主管與施工單位負責人、顧客共同參與對裝修的主體結構、整體外觀、空調工程、水電工程、廚衛露臺滲漏水等項目進行驗收;
4.7.3填寫《裝修驗收表》,要求顧客、裝修單位負責人物服中心工程人員三方共同簽字確認;
4.7.4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由裝修隊按整改內容進行整改,直到合格為止,要求顧客對整改后進行再次次確認;
4.7.5裝修單位在裝修驗收合格后當日離開。
篇2: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一、施工出入:
1、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由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戴在左胸位置),由6幢消防通道出入口崗亭檢查登記進出小區,憑A證進入園區施工,B證留在車輛出入口安管值班崗亭處備查,出小區時憑A證領取B證出場;
2、裝修施工人員憑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出入,無證人員嚴禁出入小區。
二、施工時間:
1、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如需其他時段施工,必須預先向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獲書面許可后憑施工單方可施工;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只能從事無燥音施工,不得從事有噪音的施工(如捶打,電鋸,電鉆,釘槍等),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2、每日19:00安管部對裝修單位進行清場,要求其自行檢查并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隊伍須將《裝修施工許可證》貼于裝修現場,施工人員佩戴出入證,以便工作人員的檢查(一人一證,不得轉借、涂改,違者罰款50元);
2、裝修施工隊不得占用小區任何公共地方擺放儲存裝修材料、工具、廢物及進行裝修施工工作,所有工作必須在所屬單元之內進行;
3、進入小區的裝修工人不得損壞小區公共設施設備,不得踩草皮等,違者罰款50元-200元,并賠償相應設施的修復費用;
4、未經服務中心同意的不得進入首層、天面及非工作場地之外的其它任何樓層、單元;違者罰款50元-200元;
5、施工人員不得在小區內抽煙、拖鞋、赤背、隨地吐痰、高空擲物、騎單車、公共區域就餐、聚集、睡覺、留宿等不良行為,違者罰款50元-100元;
6、嚴禁將裝修材料、建筑垃圾放置于公共梯間和走火通道及其他公共區域,違者罰款50元-200元;
7、裝修施工人員上廁所須到6棟1座車庫出入口左側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1000元;
8、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入戶門關閉但不得反鎖,以減少噪音;嚴禁煮食及燒水,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9、臨時施工(3天內)須到安管部辦公室辦理有效期為三天的臨時出入證,連續三天以上請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每證須提供工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按金50元,退證時此按金一并退還,遺失此證,按金不予退還。
四、材料運送:
1、施工人員只可使用施工電梯,在運送貨料時不得超載,不得使用人為阻力(用貨物或身體擋住電梯門)控制電梯的正常運行,不得損壞電梯及其包裝,違者罰款100元-500元,如造成設施損壞須賠償修復費用;
2、運送材料(運送中不得損壞或刮花沿途的天花、墻面、地板、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的推車必須是橡膠輪的,以免壓壞大理石地面)、工具須按服務中心指定路線、貨梯進入,所有材料必須從地下停車場施工通道出入,搬運的物品需輕拿輕放;
3、散裝施工材料、垃圾必須袋裝方可使用電梯,超長材料需走走通道,并保持公共區域衛生清潔;
4、裝修材料、工具搬離小區時,必須持服務中心開具的物品放行條。
五、垃圾清運:
1、裝修垃圾應裝袋,必須及時堆放到車庫指定垃圾存放點;
2、垃圾清運過程中應保持電梯、通道、公共區域清潔。
六、消防管理:
1、裝修材料必須符合政府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小區內任何消防設施及使用消防水施工,對損壞消防設施者除按原價賠償外,罰款500元-1000元;
2、裝修現場注意防火,嚴禁吸煙,違者罰款50-500元罰款;
3、裝修場地必須配備有效滅火器:按50m2(實用)以下配2個4Kg干粉滅火器,51m2─100m2配4個4Kg干粉滅火器的配置標準,依此類推;
4、需要進行動火燒焊等作業,需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臨時動火作業許可證》,經批準后,做好現場防護,方可作業,違者罰款500--1000元;
5、小區內防火卷簾下落位嚴禁占用或封堵,玻璃報警器、消防電話插座、煙感、噴淋等嚴禁被封堵阻隔。
七、違章處理:
1、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服務中心將依情節輕重和后果作出相應的處理:責令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包括材料費、維修費、管理費)、罰款等,費用從裝修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客戶應當清償。
2、敬請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做好現場監管工作,我司對不服從施工管理者將取消在小區施工權限;
篇3: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編號:ZJWY/KF/BG-014版本:A/0序號:
甲方: 乙方:
為了能給廣大業主/住戶營造一個舒適,安全方便的居住和工作環境,維修公共利益及保證工程質量與財產安全,依照建設部(第11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特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申報登記工程開工前五天業主向甲方申報《裝修申請表》及提交相關資料:
1、房屋合法權益有效證明;
2、申報人身份證;
3、裝飾總平面圖、隱蔽工程部分施工圖;
二、裝飾裝修手續辦理相關費用:裝修保證金:2000元/戶(業主繳1000元,裝修公司繳1000元),裝修垃圾清運費:3元/㎡,裝修人員出入證工本費:10元/人。(注:初檢合格后可申請退還業主保證金1000元,復檢合格后方可申請退還裝修公司保證金1000元。)
三、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配戴施工出入證進出本小區,否則甲方有權不允許其進出小區及施工現場。
四、裝飾裝修內容:
施工期間,須將服務中心簽發的《裝飾裝修許可證》張貼于裝修戶門外,業主/住戶或施工單位負責人應進行現場監理,以保證裝修施工隊嚴格遵守裝修手冊及政府相關規定,并且必須按照已審批圖紙及說明進行規范施工,如有更改,必須事先報甲方處審批,經甲方出具書面同意,乙方方可施工。
五、裝修期限:
裝修時間:中小工程為45天,較大工程為60天,最好不超過60天,如確實需延期,應到甲方辦理延期手續。施工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高噪音作業施工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及節假日除保證無噪音、無難聞氣味的作業經z客戶服務中心特批外,其它一律不準施工。
六、搬運規定:搬運裝修材料、工具等,要愛護公共設施設備,保持公共部分整潔,損壞賠償并扣款,運送沙石等材料,余泥須用袋裝好,并不能影響業主/住戶的正常出入,未經甲方同意,電梯不得運送裝修材料和貨物工具等。
七、遵守規定:
1、裝修期間不得占用樓梯、過道、天臺、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作為加工場地;
2、施工現場保持物品整潔、擺放有序;
3、不得在非工作區逗留,高聲喧嘩,不準煮食留宿,絕對禁止賭博、酗酒;
4、有動火施工項目的必須填寫《臨時動火申請表》,經客戶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施工;
5、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標準為4公斤2支),并且須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6、裝修期間住戶大門必須關閉,所有發生噪音、震動或難聞氣味的工程,必須按甲方安排。
7、裝修施工用電不得超過裝修住宅單位的容量,嚴禁擅自亂接、亂拉電源線。如超容量用電必須與甲方協商,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否則承擔。
8、改動衛生間、廚房及排水渠等必須按規定做好防水工作及閉水試驗。
9、易燃易爆的裝修材料及垃圾要當日清理離場。
八、禁止行為:
1、不能改變住宅外立面形狀、規格及顏色。
2、不能改變住宅設計的使用功能。
3、不能拆改或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安裝防盜門、防盜網及安裝空調機且安裝位置錯誤而損壞小區形象限期整改,限期內不整改的,由甲方統一進行整改,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向甲方支付賠償違約金500元。
4、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住宅原有設計的智能化系統、給排水及其他管道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5、擅自拆除地漏蓋和向地漏傾倒雜物的,限期清理,修復損壞下水道,扣除裝修保證金30%為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責任。
九、遵守《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協議,配合和接受z客戶服務中心或安管的檢查、監督,對于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者,要求乙方予以糾正或恢復,對于不聽勸告的,服務中心可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進行處理。乙方要承擔違章裝修造成的損失,嚴重者甲方向市有關部門報告,裝修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十、若因本裝飾裝修問題對其他業主,公共設施設備、公共部分等損害或損失,乙方須承擔一切相關責任及賠償費用。
十一、驗收:業主裝飾裝修工程完工后,到服務中心與服務中心約定初次驗收時間驗收,初次驗收合格日起三個月后再次約定時間進行復驗,復驗合格后憑收據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解決,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z小區期 幢 座 號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