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駕駛人員安全管理制度1
1、駕駛人員應認真執行交通法規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違反交通法規,造成事故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駕駛人員必須證、照齊全,嚴禁無證駕駛。駕駛人員應積極參加交通部門召開的安全教育例會和有關活動。
3、駕駛人員對所開車輛,出車前必須認真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4、駕駛員嚴禁酒后開車,不開賭氣車、情緒車。駕駛人員有病、睡眠不足不得開車。
5、駕駛人員不得將車輛轉借給他人駕駛,違規借用造成事故的由當事人和車輛駕駛員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不合格人員和心理障礙人員的管理制度]人員管理制度(2)
不合格人員和心理障礙人員的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市教委和區教育局關于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指標要求,進一步加強我校的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訂學校不合格人員和心理障礙人員管理制度:
1、學校嚴禁校外心理障礙人員進入校門。
2、學校及時發現行為不合格員工和心理障礙教職員工,原則上應規勸他們離崗回家。離崗后待遇按相關人事政策辦理。
3、個別情況下,校內如還存在不合格員工和心理障礙員工的話,應加強管理。對不合格員工應經常性談心教育。對心理障礙應及時觀察,一旦發現情況異常,應馬上勸其回家治療。
校園流動人員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市教委和區教育局關于做好學校安全文明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我校的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校園流動人員管理制度如下:
1、對校園流動人員的責任部門是后勤總務部門,責任崗位是門衛。
2、一般情況下,不準外來人員進入校門,家人探望學生一般由門衛同志通知老師帶學生出來到門外進行。
3、如上級部門、兄弟單位來訪、家屬來訪等必須進入校門的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進行登記,出示證件證明后方可進入。出校門時把被訪者簽過名的出門單交給門衛后方可放行。
4、如遇重大活動,如家長會、會議等,必須在大會議室或某個教室等指定地點進行,不允許家長和外來人員進入其他教學區和其他場所。
5、一般不出租學校教室和場所給外來人員辦班和舉辦會議等,如遇特殊情況,同樣規定在指定場所進行,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其他場所。
6、經觀察,對患有精神病等存在不確定因素的外來人員,不管是教師家屬還是其他人員,一律不準放入學校。
篇2:校園管理中心外聘人員管理制度
大學校園管理中心外聘人員管理制度
1、中心各下屬部門,如需要使用外聘人員時,必須提交書面報告,經中心主任批準后,統一簽定經甲、乙用勞動合同并報集團人事部門備案;
2、中心所有外聘員工,由各部門管理員負責管理。管理人員給臨時工建立分健全崗位制度以及考勤、考核、獎罰制度,指定崗位,滿負荷安排工作,對工作不負責的、不服從安排的、屢教不改的以及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人員,可隨時辭退。
3、對外聘員工在政治上與在職職工一視同仁,不得岐視,并尊重他們的意見和要求,管理人員要經常關心他們的生活狀況,按照有關制度,使他們享受到應有的勞保以及其它物質待遇。
4、經常組織外聘員工學習、開會,提高他們的思想覺悟和業務能力、曾強勞動紀律和安全意識,更好的為師生員工服務。
篇3:公司涉密人員管理制度
精品源自 物業管理條例
涉密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標準》和上級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為切實做好涉密人員的管理,不斷加強涉密人員的保密觀念和保密業務素質,結合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保密委負責對涉密人員的管理工作。人事部門負責為每個涉密人員建立檔案,保密辦進行備案,并由保密辦進行分類監督管理。保密辦按照涉密人員的等級實行保密補貼,保密補貼按《保密工作經費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條 涉密人員的界定、分級。
一、涉密人員界定、分級的原則為:以涉密崗位及崗位涉密程度為界定、分級標準。
二、凡是進入涉密崗位掌握處理國家秘密的人員屬于涉密人員,長期從事或接觸涉及機密級國家秘密的涉密人員屬于重要涉密人員,涉及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涉密人員屬于一般涉密人員。
三、涉密人員界定、分級程序為:識別涉密事項--確定涉密崗位--崗位密級確認--涉密人員確認--涉密人員上崗程序。
第四條 涉密人員上崗程序。
一、所和公司員工進入涉密崗位時,由保密辦主辦、人事部門協辦,執行審查審批--培訓--簽定保密責任書--上崗。涉密人員審查表(見附表1)、員工培訓檔案(見附表2)、涉密人員保密責任書(見附表3)。涉密人員審查的基本內容是:
(一)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二) 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
(三) 無各種不良記錄。
(四) 忠于職守,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五) 熟悉保密要求,具有相應業務工作能力。
第五條 涉密人員涉密等級的改變。涉密人員因工作中涉密等級的改變,由保密辦擬定,保密委批準。保密辦及時通知人事部門在該涉密人員原有資料上加備注。
第六條 涉密人員的考核。涉密人員在崗期間,由人事部門主辦、保密辦協辦周期性組織對涉密人員進行考核,若涉密人員經考核不合格,須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如培訓或調離涉密崗位等。涉密人員考核表(見附表4)。
第七條 涉密人員離崗。m.airporthotelslisboa.com當涉密人員因項目完成或不涉及涉密事項時,由保密辦主辦、人事部門協辦對其簽定涉密人員離崗保密承諾書(見附表5)。該涉密人員自動進入脫密期管理。
第八條 涉密人員或脫密期未滿的涉密人員調動、辭職。按人事程序到保密辦進行審查確認,填寫涉密人員調動、辭職審批表(見附表6)。
第九條 涉密人員出境時,按《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 涉密人員的脫密期為:重要涉密人員2-3年,一般涉密人員1-2年。
第十一條 保密辦可根據非涉密人員或涉密人員涉及涉密事項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涉密人員密級變更,并執行以上涉密人員上崗程序。
第十二條 涉密人員脫密期未滿的,不得到外國駐華機構、外商獨資企業工作。
第十三條 涉密人員須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質、保密業務素質及職業道德。
第十四條 涉密人員須熟悉自己所從事工作中秘密事項和秘密事項的保密要求,并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以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第十五條 涉密人員發生失、泄密時或發現失、泄密事件時,執行《安全保密應急與響應報告查處制度》。
第十六條 涉密人員應積極對本部門的保密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第十七條 保密辦、人事部門和各部門應定期、不定期對涉密人員進行教育及保密監督檢查,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及時調離。涉密人員應自覺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涉密人員違反保密制度、法律法規或在保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按《保密工作獎懲制度》給以處罰或獎勵。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