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突然發生猝死的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演練時間*年*月*日
演練地點
演練內容
患者突然發生猝死的應急預案演練
角色設置
值班醫生,護士甲、護士乙、護士丙、病人張力
演練目的
提高護士對住院病人突然發生猝死的應急能力,使護士遇到病人突發猝死時能及時采取搶救及護理措施,使病人得到及時救治,挽救病人生命。
場景布置
病床一張、輸液架一個、心電監護儀一臺、供氧裝置一套、氧氣筒一個、搶救車一臺、聽診器。
人員分工
護士丙:站病人左側位,主要負責循環系統,快速建立靜脈通路,執行所有口頭醫囑用藥,認真查對,詳細記錄搶救過程和用藥,完善護理記錄。
護士甲:與醫生輪流進行緊急心肺復蘇,間歇期站病人頭位,協助醫生判斷患者大動脈搏動及意識,負責呼吸系統,保持呼吸道通暢,吸氧,輔助通氣,必要時配合氣管插管,密切觀察病情變化,負責搶救現場的全程指揮。
護士乙:負責外圍聯絡通知工作,作好同室患者的安撫轉移和病人家屬的溝通工作,維持現場有利搶救環境。搶救結束后作好患者家屬的宣教和指導護理工作,巡查病房。
演練記錄
第一步:X月*日*時*分,內科病區護士甲巡房至25床病人張力所在的病室時,聽到病人呻吟一聲并發現心電監護示波為一條直線,立即判斷患者意識及呼吸、大動脈搏動情況,判斷患者發生猝死,
護士甲立即邊大聲呼叫護士乙、護士丙協助搶救,邊對患者進行心肺復蘇術。聽到呼叫,護士乙立即通知值班醫生,負責通知科室主任、護士長和麻醉科,同時負責通知病人家屬通知家屬,搶救緊張可通知院總值班,由院總值班通知家屬。
做好同室患者的安慰、轉移工作。護士丙立即推搶救車(上有除顫儀,下有醫療廢物處置桶)至病房。
第二步:護士甲判斷患者心跳呼吸停止,需要行心肺復蘇,隨即為病人進行胸外按壓。護士丙到位為病人建立靜脈通道,協助護士甲取出簡易呼吸囊,開放氣道進行人工通氣醫生未到達之前,協助護士甲進行心肺復蘇。
值班醫生到達病房,立即對病人進行檢查(判斷)。
第三步:值班醫生下達口頭醫囑,護士甲復述一遍,與護士丙確認無誤后根據醫囑執行治療,給予腎上腺素針、阿托品針、尼可剎米針等藥物,在執行過程中認真執行查對制度。值班醫生與護士甲輪流對患者進行持續心肺復蘇術。經過積極搶救病人恢復自主心律(心跳)和呼吸。如患者搶救無效死亡,應等家屬到院后,再通知殯儀館將尸體接走。
第四步:護士丙進行搶救過程和用藥的記錄,搶救結束后與護士乙清點用過的安瓿,并提醒值班醫生補開搶救醫囑,待醫生補開醫囑后丟棄使用過的空安瓿。護士甲協助護士丙及時做好護理記錄,與護士丙一起和下班護士進行重點交接班。
第五步:病人病情平穩,護士乙通知病人家屬,并作好護理宣教,提醒家屬有任何情況及時呼叫護士。做好病人的保暖工作,并加強對病人的巡視。
第六步:護士長對整個演練進行評價,提出不足之處并進行改進。
演練效果
評價
人員到位情況:□迅速準確
□基本按時到位
□個別人員不到位
履職情況:□職責明確,操作熟練□職責明確,操作不夠熟練□職責不明,操作不熟練
物資到位情況:
□現場物資充分,全部有效
□現場準備不充分
個人防護:
□全部人員防護到位
□個別人員防護不到位
□大部分防護不到位
組織情況:□準確、高效
□協調基本順利,能滿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進
應急小組分工:
□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務
效果評價:
□達到預期目標
□基本達到目的
□沒有達到目標,需重新演練
配合部門協作:
□配合、協作好,能及時到達
□配合、協作差,未及時到達
處理結果:
□處理到位
□部分處理不到位
□大部分處理不到位
急救意識:
□急救意識強
□急救意識薄弱
□急救意識差
存在問題
改進措施
總結
篇2:醫院行政管理制度: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
醫院行政管理制度-30 項
二十一.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
1.入院:
1.1 在患者入院之前準備好床單位。
1.2 熱情接待患者并向其介紹自己和其他醫務人員及同病室的病友。
1.3 陪同患者至指定的床位并確保其舒適。
1.4 解釋并告之住院規則/須知及病房有關制度(病室環境、住院安全、作息時間、膳食制度等)。
1.5 完成護理評估。
1.6 根據患者的需要制訂護理計劃。
2.出院:
2.1 接到患者出院醫囑后,核對所有錄入醫囑記帳明細無誤后,通知住院處結帳。
2.2 患者出院前,由責任護士及主管醫師將出院小結交予患者,并認真向患者及其親屬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項。包括:目前的病情;藥物的劑量、作用、副作用;飲食;活動;復診時間;預約等。
2.3 準確告知患者和家屬辦理出院手續的方法。
2.4 主動征求對醫療、護理等各方面的意見及建議。
2.5 清點患者單位公用物品:包括被服類,家具等。
2.6 收到患者出院證明條后,方可允許患者離院;囑患者帶齊個人用物,將患者送出病房。
2.7 出院后,床單位進行終末消毒,更換床上用品。
3.轉院轉科:
3.1 接到患者轉院、轉科醫囑后,及時與相關單位溝通。
3.2 患者轉院轉科前,由責任護士及主管醫師向患者或親屬告知相關注意事項,如目前的病情,途中可能遇到情況等。
3.3 轉科時病歷應隨同轉科交接;轉院時應將醫師的病歷摘要及其它必要資料備妥隨同轉院,保障醫療信息資料連續性。
3.6 轉院、轉科途中可能遇到情況的處理有預案和具體準備措施。
3.7 轉科時填寫好交接清單,交接時經現場核對后簽字確認。
篇3:醫院行政管理: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醫院行政管理-30 項
二十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 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對病情、診療(手術)方案、風險益處、費用開支、臨床試驗等真實情況有了解與被告知的權利,患者在知情的情況下有選擇、接受與拒絕的權利。
2. 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據操作難易程度、可能發生并發癥的風險與后果等情況,決定是口頭告知或是同時履行書面同意手續。
3. 由患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權,對不能完全具備自主行為能力的患者,應由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人代為行使知情同意權。
4. 醫院需要列出對患者執行書面“知情同意”的目錄,并對臨床醫師進行相關培訓,由主管醫師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語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簽字同意手續。
5. 對急診、危重患者,需實施搶救性手術、有創診療、輸血、血液制品、麻醉時,在患者無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續又無法與家屬聯系或無法在短時間內到達,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時,應緊急請示報告科主任、醫務處,院總值班批準。
6. 臨床醫師在對病人初步診斷后要向病人進行告知疾病特點及檢查、治療方法、治療的后果、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等,對于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應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實施。
7. 如果病人對檢查、治療有疑慮,拒絕接受醫囑或處理,主管醫師應在病程錄中作詳細記錄,向病人做出進一步的解釋,病人仍拒絕接受處理等情況,也應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并向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報告。
8. 如果病人執意不同意接受應該施行的檢查或治療,則不可實行,但應告知可能產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
9. 手術、麻醉前必須簽署手術、麻醉知情同意書。主管醫師應告知病人擬施手術、麻醉的相關情況,由病人或家屬簽署同意手術、麻醉的意見。
10. 進行臨床試驗、藥品試驗、醫療器械試驗、輸血以及其他特殊檢查或治療前必須簽署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知情同意書。主管醫師應向病人及家屬告知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相關情況,由病人及家屬簽署同意檢查、治療的意見。
11. 施行器官移植手術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12. 死亡病人進行尸體解剖病理檢查前,必須有病人直系親屬的簽字同意;國家有法規規定需行尸檢(如傳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進行尸檢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