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住院時間超過30天工作總結
為保障醫療安全,加強住院患者管理,促進醫療質量持續改進,減輕患者經濟負擔,監控過度診療行為,完善服務流程,我院制定了《住院時間超過30天患者管理與評價制度》,并正式實施?,F將我院20**年住院時間超過30天的患者過行評價分析,總結如下:
一、統計情況
20**年我院各臨床科室共報送醫教科住院時間超過30天的患者共計68例??剖乙钥祻歪t學科、腦外科、消化腫瘤科為主;康復醫學科主要以腦出血、骨折、椎間盤突出、周圍性面癱、腦梗塞為主;腦外科主要以腦出血、腦損傷為主;消化腫瘤科主要以食道癌為主??傮w上病種多以內科疾病為主。各科室住院超30天例數分布見下圖:
從各科室匯報情況來看:
感染科:(1)患者病情重,并發癥多,治療效果差;(2)治療初期拒絕抗病毒治療,病情加重,肝功能損害重,治療時間長;(3)肝功損害嚴重、治療效果緩慢;(4)患者系癌癥晚期,家屬要求給予保守、安慰療法,直至患者死亡;(5)患者基礎疾病重,治療后出現并發癥,恢復時間長。
骨外科:(1)患者系車禍傷,因患方及車方糾紛未解決,故遲未出院;(2)顱腦損傷較重,合并癥多(病情需要);(3)損傷嚴重需分期手術,患者家屬要求。
呼吸內科:(1)患者心肺功能、全身基礎情況差,病情反復;(2)患者為氣管切開術后,痰多粘稠,不易排出,試行堵氣管導管,每次堵管時間均短;(3)患者肺部感染較重,胃腸功能紊亂,帶狀皰疹引起。
康復醫學科:(1)院外未正規治療,病情恢復時間長,無人照料;(2)慢性病,恢復長,院外未正規治療,當地康復治療條件不足。
腦外科:(1)患者為車禍傷,傷情較重,家屬愿意保守治療;(2)患者傷情重,全身多處骨折,患者家屬要求住院繼續治療;(3)患者肺部感染較重,需住院抗感染治療;(4)患者因車禍傷入院,與車方糾紛未解決,患者拒絕出院;(5)老年男性,肺部感染嚴重,術后需長期康復。
普外科:目前醫學上無有效的治愈手段,患者癌性疼痛難以忍受,需每日對癥處理。
神經內科:(1)年齡大,基礎情況差,膽囊感染重,無人照顧;(2)年齡大,肺部感染控制效果較差,腦出血吸收時間較長,患者家屬要求住院觀察。
消化腫瘤科:(1)患者老年癌癥晚期,病情反復不穩定、變化快,患者及家屬拒絕出院;(2)患者老齡,一般情況差,并發癥多,治療效果差;(3)病情重,病程恢復時間長,家屬要求繼續住院。
中西醫結合科:(1)患者老齡,骨折愈合較慢(病情需要);(2)病情需要,治療療程較長。
二、住院時間超30天根因分析:
三、延長住院日真因分析:
根據圖表所示,大部分住院日期延長集中在院外未正規治療造成病情恢復時間長及車禍傷因與第三方糾紛未解決而拒絕出院。晚期癌癥患者,病情不穩定,變化快,患者及其家屬選擇姑息性或保守治療也是主要原因,也有少部分患者因病情重,并發癥多而延長住院日。
四、改進措施
1、加強住院超30天患者管理,及時準確上報數據,杜絕漏報現象。
2、各科室積極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整改。
3、醫護人員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醫院各項核心制度,規范診療常規,加強技術學習,執行手衛生,控制院內感染、減少并發癥,醫教科、護理部、院感科等職能部門聯合監督,定期到臨床科室檢查是否有過度醫療等情況。
4、住院日延長關鍵在于平均住院日的管理,各科室應嚴格按照醫院相關文件要求控制平均住院日,達到各科室相應的平均住院日標準。
5、完善我院分級診療機制,對于醫聯體成員單位加強溝通與交流,及時下轉效果治療好但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到社區或鄉鎮衛生院恢復療養;及時上轉治療效果不理想或我院不具備診治能力的患者到上級醫院,雙方做好轉送工作,確?;颊甙踩?。
6、對出于個人目的(如公費、保險、糾紛等)而浪費醫療資源者,通過宣教提高其正確認識并積極主動說服其出院。
7、對于有化學治療的科室,若患者病情較穩定,建議其出院并規律來院就診,減少住院日。
醫教科
20**年1月2日
篇2:醫院行政管理制度: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
醫院行政管理制度-30 項
二十一.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
1.入院:
1.1 在患者入院之前準備好床單位。
1.2 熱情接待患者并向其介紹自己和其他醫務人員及同病室的病友。
1.3 陪同患者至指定的床位并確保其舒適。
1.4 解釋并告之住院規則/須知及病房有關制度(病室環境、住院安全、作息時間、膳食制度等)。
1.5 完成護理評估。
1.6 根據患者的需要制訂護理計劃。
2.出院:
2.1 接到患者出院醫囑后,核對所有錄入醫囑記帳明細無誤后,通知住院處結帳。
2.2 患者出院前,由責任護士及主管醫師將出院小結交予患者,并認真向患者及其親屬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項。包括:目前的病情;藥物的劑量、作用、副作用;飲食;活動;復診時間;預約等。
2.3 準確告知患者和家屬辦理出院手續的方法。
2.4 主動征求對醫療、護理等各方面的意見及建議。
2.5 清點患者單位公用物品:包括被服類,家具等。
2.6 收到患者出院證明條后,方可允許患者離院;囑患者帶齊個人用物,將患者送出病房。
2.7 出院后,床單位進行終末消毒,更換床上用品。
3.轉院轉科:
3.1 接到患者轉院、轉科醫囑后,及時與相關單位溝通。
3.2 患者轉院轉科前,由責任護士及主管醫師向患者或親屬告知相關注意事項,如目前的病情,途中可能遇到情況等。
3.3 轉科時病歷應隨同轉科交接;轉院時應將醫師的病歷摘要及其它必要資料備妥隨同轉院,保障醫療信息資料連續性。
3.6 轉院、轉科途中可能遇到情況的處理有預案和具體準備措施。
3.7 轉科時填寫好交接清單,交接時經現場核對后簽字確認。
篇3:醫院行政管理: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醫院行政管理-30 項
二十八、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 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對病情、診療(手術)方案、風險益處、費用開支、臨床試驗等真實情況有了解與被告知的權利,患者在知情的情況下有選擇、接受與拒絕的權利。
2. 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據操作難易程度、可能發生并發癥的風險與后果等情況,決定是口頭告知或是同時履行書面同意手續。
3. 由患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權,對不能完全具備自主行為能力的患者,應由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人代為行使知情同意權。
4. 醫院需要列出對患者執行書面“知情同意”的目錄,并對臨床醫師進行相關培訓,由主管醫師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語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簽字同意手續。
5. 對急診、危重患者,需實施搶救性手術、有創診療、輸血、血液制品、麻醉時,在患者無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續又無法與家屬聯系或無法在短時間內到達,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時,應緊急請示報告科主任、醫務處,院總值班批準。
6. 臨床醫師在對病人初步診斷后要向病人進行告知疾病特點及檢查、治療方法、治療的后果、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等,對于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應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實施。
7. 如果病人對檢查、治療有疑慮,拒絕接受醫囑或處理,主管醫師應在病程錄中作詳細記錄,向病人做出進一步的解釋,病人仍拒絕接受處理等情況,也應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并向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報告。
8. 如果病人執意不同意接受應該施行的檢查或治療,則不可實行,但應告知可能產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
9. 手術、麻醉前必須簽署手術、麻醉知情同意書。主管醫師應告知病人擬施手術、麻醉的相關情況,由病人或家屬簽署同意手術、麻醉的意見。
10. 進行臨床試驗、藥品試驗、醫療器械試驗、輸血以及其他特殊檢查或治療前必須簽署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知情同意書。主管醫師應向病人及家屬告知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相關情況,由病人及家屬簽署同意檢查、治療的意見。
11. 施行器官移植手術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12. 死亡病人進行尸體解剖病理檢查前,必須有病人直系親屬的簽字同意;國家有法規規定需行尸檢(如傳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進行尸檢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