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人員管理
1.科室主任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
2.實驗室除輔助工作人員外,從事實驗室活動的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正規院校學或生物學教育經歷,具有醫師或技師等專業技術資格。
3.必須經過較系統的生物安全技術專業培訓,并經實驗室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4.實驗室要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建立健康檔案,定期進行必要的預防接種。
5.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工作時應穿著工作服采取標準預防措施做好個人安全防護。不應穿著實驗室工作服離開實驗室。
(2)環境、設施管理
1.在實驗入口處應粘貼“生物危害”警告標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和負責人電話。未經許可,非授權人員不應進入實驗室,實驗室門應保持關閉狀態。
2.實驗室必須是獨立的實驗區域,實驗室內嚴禁設立生活區和辦公區。
3.實驗室出口處應設立專用的感應式或手柄式開關的洗手池、干手器。
4.實驗室內應設有適當的空氣消毒裝置,可進行良好的通風換氣;配備合格并滿足實驗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備高壓蒸汽滅菌器,并按期檢查驗證合格。
5.實驗室需配有專用的工作服,常備乳膠手套,消毒劑。
6.實驗室需配備專用于保存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保存明確含有病原微生物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需配備雙鎖。
(3)病原微生物的分類、采集、運輸管理
1.實驗室按照《人間病原微生物分類目錄》進行病原微生物分類。根據實驗室活動的性質、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種類,從事與本實驗室相當的實驗活動。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應當具有:①與采集病原微生物樣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當的防護水平;②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員;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⑤采集過程中應當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并對樣本來源,采集過程和方法等做詳細記錄。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轉運證》后方可運送,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運轉。
(4)操作管理
1.實驗室應圍繞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標本的接收、登記、保存、實驗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壓蒸汽滅菌器的使用與維護,菌(毒)種運輸、保存等環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術規范、應急預案。
2.指定專人對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標本、菌(毒)種的一切實驗活動進行如實的、可溯源的記錄。記錄內容應使用客觀計量指標,記錄者簽字確認。
3.嚴格執行微生物實驗室技術操作規范、規程,自覺參加有關知識培訓,及時更新知識。
4.微生物室標本接種、培養、鑒定等有傳染性風險操作必須在生物安全柜內進行,非本室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戴手套,穿隔離衣,戴口罩,采取正確的自我保護措施。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膚。不得戴手套離開實驗室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7.嚴格禁止用嘴吸痰。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8.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培養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應嚴防病原微生物的擴散,微生物實驗室的廢棄物必須高壓滅菌后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9.防治接觸用于培養的塞子和膠帶等可能含有高濃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體。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10.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銳器盒內。銳器盒應在內容物達到3/4前置換。
11.發生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時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處理預案執行。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12.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干凈、每天的工作結束后,應消毒工作臺、生物安全柜臺面。
13.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安全水平。
14.發現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時,必須立即封存標本及培養物,向院內感控處報告。
15.在進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體液以及其他有潛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時應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后以及離開實驗室前都應洗手。
篇2:第一醫院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醫院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微生物實驗室主任為該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布局分實驗區和非實驗區,二者之間應有效分隔。實驗區的人流、物流應符合從清潔到污染的要求。
三、保證室內空氣流通,定時進行空氣消毒。保證地面和物體表面的清潔,工作結束后應使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遇污染時及時消毒。
四、在實驗室靠門口處配備洗眼裝置和非觸式水龍頭。備有洗手液,配備快速消毒洗手液。
五、嚴格執行手衛生規范和標準預防的各項防范措施。
六、實驗室空調應定期維護、清洗消毒,并有書面記錄。
七、微生物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實驗室主任須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
八、正確處理醫療廢物,對于菌(毒)種、生物樣本、及其感染性材料或污染物等,應選用高壓蒸汽滅菌法處理。
九、微生物實驗室工作人員每年定期接受醫院感染管理培訓和生物安全培訓。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十、院感辦監控人員接到實驗室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或實驗室感染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人員對該實驗室生物安全狀況等情況進行調查:確認發生實驗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后,于2小時內向市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報告,并同時采取控制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醫學觀察或者隔離治療,封閉實驗室,防止擴散。
十一、醫務人員發現由于實驗室感染而引起的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就診的醫院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上級衛生主管部門。
篇3:醫院微生物室生物安全工作內部自查制度
醫院微生物室生物安全工作內部自查制度
為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實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實、實驗室設施、設備和人員的狀態、應急裝備、報警體系和撤離程序功能及狀態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傳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質的防護、控制情況、廢物處置情況等。
2、科室負責人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檢查、督促生物安全監督員工作,每季度進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監督員工作記錄、菌(毒)株、樣本的運輸、保存、使用、銷毀情況、生物安全實驗室的消毒和滅菌情況以及感染性廢物的處理情況、生物安全設備的運行、維護情況、防護物資的儲備情況。
3、生物安全監督員負責實驗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個人防護要求執行情況、實驗室人員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規范等,及時發現、糾正違規行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發生。
4、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必要時制定糾正措施或實施整改,并進行跟蹤驗證。
5、按照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檢查記錄,及時歸檔。
6、將自查發現的問題作為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計劃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