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更多的設施設備采用高科技技術,設施設備采用了更多系統性,還有諸如消防、電梯等等有歸口特種管理范圍。而通常使用和管理單位部門不可能有全部的設施設備的技術技能,為滿足設施設備的使用功效,就需要有一定的技術支持和專業的技能配合。同時,有特種管理范圍的設施設備,很少有使用企業具備滿足特種檢查的所有技能技術,所以在目前更多的企業均采專業技術單位來對設施設備系統進行專業維護維修。
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外包需要簽訂的維護保養合同,根據目前外資企業、大型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現狀發現,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以下要素:
其一、合同設備范圍需要明確標注。
通常在這類合同中只是書寫比較籠統,比如空調合同單體部分、消防監控設備、消防聯動系統、電梯維修等等,這些如此表示方法都不是很規范,在合同簽訂時候通常都不會有異議,在實際操作中會出現這樣那樣的事情,而且由于設備界限不清,會直接出現維護維修的真空區域,而正是這些真空區域最容易造成設備不良和發生故障后無人維修,同時還會出現故障扯皮現象。
因此通常合同會有一個合同附件明確標識設備的清單和管轄范圍以及內容,對設備的每一個區域都設置專門的編號標識,以便明確。
其二、維保合同的內容明確。
維保合同的內容一般有幾方面的內容:一是維護保養;維護保養中包含了定期維護和運行維護。定期保養是按照設備運行的通常規律和設備生產廠家所制定的保養計劃;運行維護是指,設備特定的使用方法和特殊的運行環境(諸如粉塵、潮濕、公共場所等等)其運行時需要不定時的維護保養方式,也可以說是設備運行狀態的維護保養約定。二是設備維修;很多設備使用管理單位在維護保養過程中為節省經費,經常會出現拿來主義的現象,設備的主體和設備的主要零部件都是市場上直接采購,只要滿足當時的維修需要就可以了,這樣一來經過了幾次的維保之后突然發現,這臺設備已經不是原來的設備,更沒有設備原有的功能和功效,等到實際需要進行數據下載讀寫的時候就無法進行了。
所以一般采用的合同附件中有計劃維修和運行維修,每一次的計劃和運行維修均采用設備安裝調試和一般流程,而針對設備維修配件一般均有維保單位采購,但是在合同簽訂的時候,需要提供一套設備主要配件的清單,以此來對配件購入之后驗收的依據,保證設備的維修不脫原有設備體系。
其三、明確維修到場時間和聯絡人。
很多維保設備處在不間斷運行狀態或者是不定時運行狀態,而維修的及時性也是維保單位的一個考核因素。目前很多單位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確的聯系人和到場時間,到最后管理使用者認為維保單位維保不及時,維保單位認為設備單位叫得太急等等扯皮現象,更有甚者在出現設備大型事故時,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調查過程中,使用管理部門竟會不知道找誰,維保單位也不知道到底有誰負責這個單位的設備,到最后就是誰也不負責誰也不知道,這樣的維保合同簽訂的必要性就不得而知了。
通常采用的方式有,合同雙方均有報修人和負責人,也就是說和合同至少需要四個聯絡方式。而維修到場時間則根據維保單位的距離進行協商制定,但是協商制定的時間需要在合同中進行明確的表示。
其四、合同的技術和規范支持。
由于設備技術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不能由維保單位進行一方技術定論,而管理使用方隊技術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有必要產生第三方設備技術支持,一般有設備生產廠家提供的設備參數、社會上技術協會、政府管轄的技術監督局等等,在合同初始的時候需要對此進行協商并在合同上標注,或者可以在附件中做好參數樣板。
合同執行意外應該有爭議的仲裁條款。
其五、維保合同的明確效果。
目前很多維保合同出現效果描述一大段,但是都是虛無縹緲的內容,沒有具體的數據量化,除了一些大型外資企業的合同能夠做到,基本都是沒有實際的效果執行標準。比如:不間斷運行設備的停運時間、設備群維護保養的完好率等等。
維保合同現在已經得到了廣泛運作,但是符合標準和規范合理的卻是很少很少,但是一旦規范完整的維保合同,再加上嚴格的執行,到最后維保公司的職能會進一步擴大,成為管理使用者的技術支持者和設備好保姆。
此外,維保合同除了上述的五大要素外,還有維保單位的認證、服務量化、設備維護臺賬、應急處理方式、價格合理構成、處理交接流程、服務認證等等各方面的內容,但是五大要素是目前出現最大的缺陷,盡快地改善維保合同的簽訂和執行對設備管理使用者無疑是一個良好開端,也是達到設備維護保養效果的良好基礎,也是設備使用和減少設備費用延長使用年限的良好措施。
篇2:大廈消防維保工程合同大綱
大廈消防維保工程合同大綱
1.定義
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簡稱合同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的中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價格"系指根據合同規定,在乙方全面正確地履行合同義務時應支付給乙方的款項。
1.3"甲方"系指通過招標方式,接受合同服務的招標機構。
1.4"乙方"系指中標后提供合同服務的項目承包公司或單位
2.適用范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本次招標活動。
3.要求和標準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服務的要求和標準應與本招標文件技術規格規定的標準相一致。
4.合同期限
(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5.價格
5.1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乙方為其所提供工程建設服務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額應與其投標報價一致。
6.索賠
6.1乙方對所提供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種或多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于情節輕微的,經雙方同意可降低該類項目的工程建設服務價格。
(2)對于情節嚴重的、造成甲方損失金額巨大的,同意甲方終止全部項目建設合同,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2如果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乙方未能予以簽復,該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的30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一些的時間內,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種方式處理索賠事宜,甲方將從議付款或乙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同時保留進一步要求賠償的權利。
7.不可抗力
7.1簽約雙方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本事故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7.2受損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故影響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8.履約保證金
8.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向甲方提交按合同貨幣總價( %)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至合同期滿。履約保證金應由以下銀行開具:
中國銀行,或
根據國外銀行給中國銀行的反保函,由中國銀行開具,或
在中國境內營業的其他銀行。
8.2乙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按規定格式以銀行保函的形式提供,與此有關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3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取得實償。
9.爭議的解決
9.1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仲裁。
9.2合同雙方均為國內法人的,其爭端的仲裁應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其仲裁程序和暫行規則進行。
9.3仲裁裁決誚為最終決定,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9.4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9.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0.合同終止
10.1本合同期限 ( )年。合同到期甲乙雙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終止。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協議,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0.2出現下列情況時合同自動終止:
?、虐l生不可抗力時。
?、埔环讲宦男泻贤瑮l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合同終止,責任方賠償損失。
11.合同修改
11.1對于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合同的補充協議。
12.適用法律
12.1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13.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3.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3.2除技術規格另有規定外,計量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4.合同生效
14.1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政府采購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篇3:大廈消防維保工程合同協議書
大廈消防維保工程合同協議書
本協議是以(招標人名稱,以下稱"招標人")為一方,以(中標投標人名稱,以下稱"承包商")為另一方,于____年_____月___
日共同簽署的。
鑒于業主委托管理下列有關項目(項目名稱),并已接受了承包商對于管理本項目的投標,現簽訂本協議如下:
本協議中的單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中提到的合同條款中所規定的含義。
下列文件應被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供閱讀和解釋。
?、疟竞贤瑓f議書;
?、浦袠送ㄖ獣?
?、峭稑藭捌涓郊?
?、群贤奶厥鈼l款;
?、珊贤囊话銞l款;
?、释稑巳隧氈?
?、隧椖恳?
?、虉D紙;
?、洼o助資料等。
上述文件應視為補充性的,且互為解釋。但發有矛盾和不一致之處,以上列次序中在先者為準。
考慮到招標人應給承包商下述的付款,承包商特此同招標人立約,保證在所有方面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項目的建設工作。
對承包商應得的報酬,業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款項。
為此,立約雙方代表在本協議上于上述時間各自簽字。
承包商法人代表:
簽 字:
業主法人代表:
簽 字:
公證處證人:
簽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