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揚民辦中學財產保管制度
1、凡學校購進的一切物品,必須交校財產保管員驗收按易耗性物品及耐久性物品登記入帳后才能領用。
2、學校的教職工對使用的儀器、設備、用具或物品都負有保管的責任,教職工調離本校時,須將所有領借的物品交還保管員,并由保管員出具無欠證明單。
3、各組室保管物品如損壞、遺失須由當事人填寫報損、報廢或報失單,并寫明原因,報主管部門審批。
4、兄弟單位或學校員工需要借用物品時,應填寫物品借用單,物品出借前須征詢有關組室的意見,報請總務處主任批準,貴重物品須經校長批準,然后到總務處辦理外借手續。
5、全校財產每學年清查一次,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做好結算報表上報有關部門。
篇2:某幼兒園財務管理、財產保管制度
> 幼兒園財務管理、財產保管制度1、各班組財產一律要登記造冊,全體人員要愛護室內財產,相互監督,相互提醒。自然損壞報總務部門及時修理,個人無意損壞要賠償,故意損壞加重罰款,無人承擔者,由該班集體賠償。
2、各班固定財產一律不得隨意增減,不得擅自挪至其他室。需要時,必須通過園領導審批。
3、各班要保管好本班的財產,學期末驗收一次。
4、園內財產教職工不得私自外借,必要是時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才能辦理。
5、各班教師要隨時對幼兒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輕拿輕放物品,管理好班內財物。
6、全體教職工都要樹立愛護公物的意識,做到愛校如家。
7、凡需領取辦公用品教學用品時,要認真履行簽字手續,提倡節約精神。
篇3:某學校財產保管員職責
學校財產保管員職責
1、負責所保管財物的登記、保管、發放、回收等工作,記錄好財產流動帳目,定期請主管領導檢查核實。
2、根據財產的使用情況,在每學期結束時擬訂維修、補充、更換計劃,不私自處理學校財產,正常損耗的有報批說明書。
3、嚴格按學校規定辦事,勤儉節約,不徇私情,不謀私利。
4、按科學的方法保管財產,保管室鑰匙,不得私自交付他人保管,對因不注意保管方法或缺乏責任感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保管人員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