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財產保管安全制度
(一)、認真辦好財物進庫發放登記手續。定期核對帳物,做到帳物清楚相符。
(二)、財產保管室嚴禁煙火,非本室人員不得入內。
(三)、保管室堆放貨架要牢固整齊,有間距,周圍通道應保持暢通。做好物品防蛀防霉工作。
(四)、定期檢查本室的消防設備及防盜設施,確保其完好性。
(五)、本室內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預防第一,安全第一。
(六)、離開保管室隨手關門,工作結束后做好室內檢查,關閉所有門窗和電源。
(七)、若發生意外,財產保管員即為直接責任人。
篇2:(小學)校舍、財產安全定期檢查工作制度
小學(學校)校舍、財產安全定期檢查工作制度
1.辦公桌椅、學生課桌椅要經常檢查,及時發現損壞情況,總務處負責,每學期集中大修理一次;平時根據損壞情況及時更換、修理。
2.體育器材由體育組每月檢查一次,并及時加固、更換,防止事故發生。
3、教學儀器實驗員要經常檢查,并進行維護和保養,防毒、防腐、防蟲。
4、對易燃易爆物品,有關人員要嚴加管理,以保安全。
5、房屋、門窗、玻璃、燈光設備、取暖設備等,都由使用部門設專人管理,總務處負責維修。
6、供電線路、開關設備由總務處負責請電工每學期檢查、保養一次,平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確保安全。
7、人人有責管好電、用好電。
8、一切財產設備,壞了要當日報告總務處登記,由損壞者賠償,丟了要立即查找。
篇3:學校財產管理員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財產管理員的安全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統一管理學校財產,建立臺賬確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學校倉庫,建立倉庫和財產管理制度。
3.加強倉庫消防安全,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庫內吸煙和使用各種電熱器具,定期檢查更換庫房的消防器材。對存放物品要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4.倉庫物品必須分類、有序、限額存放。做好防火、防盜和防潮工作。
5.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積極采取救護措施,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6.每天下班前對倉庫進行安全檢查,并作記錄。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