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高層次學科帶頭人獎勵計劃實施辦法
為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培養高層次學科帶頭人,特實施南京大學高層次學科帶頭人獎勵計劃并制定本辦法。
一、培養目標
遴選具有突出科研能力和科研團隊組織領導能力、工作實績顯著的中青年學科帶頭人,作為我校高層次學科領軍人才進行培養,造就一批在相關學術領域國內領先,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拔尖人才。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教育事業。
2、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奉獻精神,科研業績顯著,有良好發展潛力。
3、國家聘期已結束的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擔任過國外著名大學助理教授以上的高層次引進人才或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并相當于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水平的中青年學科帶頭人。
4、年齡不超過55周歲。
三、遴選程序
1、申請人從人力資源處主頁下載“南京大學高層次學科帶頭人獎勵計劃獎勵對象申請表”,填寫后交所在院系。
2、各院系審核推薦并根據學校要求將申請材料報送人力資源處。
3、學校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上報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最終確定獎勵對象,入選人員名單在校人力資源處網頁公示。
四、獎勵期限
獎勵期限為三年,可以續聘,如在獎勵期內,被評為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獎勵期自動終止。
五、待遇
對非“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的獲聘者,學校授予獎勵對象“南京大學特聘教授”稱號。
學校將在學術梯隊建設和研究生培養等方面對獎勵對象給予支持。
獎勵期內除享受正常工資等待遇外,給予“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每人每年12萬元崗位津貼,其他獎勵對象給予每人每年10萬元崗位津貼。
獲聘后如遇學校崗位津貼調整,學校將依據有關政策對具體獎勵額度進行調整。
六、管理與考核
獎勵期結束,學校將對獎勵對象進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如獎勵對象有學風問題或受處分,隨時終止獎勵。
七、附則
本獎勵計劃可與學校冠名教授計劃合并實施。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篇2:區高級中學帶頭人骨干教師獎勵方案
區高級中學帶頭人、骨干教師獎勵方案
(一)、指導思想:
1、通過獎勵方案的實施,進一步形成激勵機制,鼓勵優秀教師為學校工作多做貢獻;
2、獎勵的重點對象原則上是:①學校的品牌教師(如"學科帶頭人"等);②工作量
較重且有實績的教師。
(二)、原則:
重實績,兼顧資歷;重當年,兼顧三年;重教學與科研,兼顧其他工作。
(三)、獎勵辦法:
獎勵按月與績效工資同時發放。
(四)、獎勵對象(項目):
1、教育教學骨干
?、賲^級學科帶頭人、區級骨干教師且能夠發揮"帶頭"、"骨干"作用的教師;
?、谠诟髂昙壗逃虒W和教研活動中,能發揮骨干和指導作用,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的教師;
?、墼谡n程改革、德育工作、教學工作及教科研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
以上各類對象,分別由教務處、政教處、教科研室聽取教研組等各方面意見,負責推選出初步名單(推選時,應適當考慮擔任中層干部、組長等骨干工作的因素),然后由校務會議討論決定最后名單。
2、其他教師。
(五)、獎勵額度
1.區級帶頭人每年2400元;
2.區級骨干每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