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教師任教基本標準及條件
體育教師是學校體育教育的主導者,是學校體育工作主要的執行者和組織者,也是學校體育工作的主要依靠對象。做好學校的體育教育工作,促進大學生的身心健康,增強他們的體質,是體育教師的主要本職工作。根據大學體育教師的工作任務和特點,我校體育教師必須符合以下基本的條件和標準。
一、忠誠黨的體育教育事業
體育教師是體育教育工作者,因此,必須加強政治學習,熱愛黨的體育教育事業,刻苦鉆研體育教育理論,言傳身教,教書育人。對大學體育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并能與有關部門協作配合,不怕困難,不怕勞累,做好本職工作。
二、掌握體育專業理論與技能,具備多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
體育教師是通過自己的教學、訓練和課外輔導工作來發展大學生的體質和智力,因此必須全面掌握體育專業理論知識。體育是一門綜合性的科學,它不僅涉及到教育學、心理學、哲學等社會科學領域,而且也涉及到生理學、化學、力學等自然科學領域。體育科學的發展,要求體育教師必須具備多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大學體育教師的工作對象大學生,求知欲強。他們的思維能力和思考方式不滿足于淺顯的簡單的體育知識技術的掌握,要求比較透徹地了解其中科學的道理,不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三、具有較強的教學能力、科研能力、訓練能力和組織競賽能力
一個稱職的大學體育教師,不僅應具有全面的專業理論知識,還應具備從事體育運動的基本能力。業務水平高,能力不強,不可能有好的教學效果,因此體育教師首先要有較強的組織能力。體育教學過程是組織管理過程,必須采用科學的、嚴謹的組織方法和教學步驟,才能提高教學質量。積極開展大學體育教育的科學研究是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體育教師應根據黨的教育方針和學校體育的目的任務,對大學生的體質、大學體育教學、運動隊訓練、運動競賽等進行科學研究。同時還應有調查研究的能力,為了搞好體育教學,增強大學生體質,善于掌握和積累大學生的形態、機能、運動成績、素質變化等情況。體育教師在擔任大學生體育代表隊的教練時,對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訓練安排及時了解,全面考慮。在舉辦體育競賽時,要組織報名安排競賽程序、組織裁判,布置場地,總結評定和獎勵,這些工作都要做到有條不紊。其次體育教師要有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和精煉的語言水平。
四、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和組織能力
大學體育教師在進行體育教學、代表隊訓練、群體競賽活動時,需要現場實地觀察、分析、了解大學生運動技術掌握的程度,分析不正確動作的原因,評定運動負荷,評判比賽名次等,都要求具有敏銳的觀察能力以便立即做出判決。尤其對生理、心理和動作技能正處在復雜變化階段的青年,教師敏銳準確的觀察能力就顯得更為重要。另外大學體育教師要具備組織大型體育活動的能力,要具備協調有關部門的能力,同時要爭取各有關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做好各項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
五、要有健美的體魄、端莊的儀表和標準的語言
大學體育教師的言傳身教,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最能感染熏陶學生的,由于體育教師的教學、訓練工作環境以及教學與訓練的特點,要求體育教師必須要有健美的體魄、充沛的精力以及標準的語言能力。
篇2:工業學院人事代理合同制專任教師聘用管理辦法
工業學院人事代理合同制專任教師聘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學院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滿足學院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依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90號)、《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晉政辦發[20**]13號)等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人事代理是指學院委托政府人社部門所屬的人事代理機構,按照法律法規和人事委托代理合同的約定,承辦、代辦有關人事服務和人事管理業務。
第三條 人事代理合同制專任教師(以下簡稱人事代理專任教師),是指不列入學院事業編制,實行聘用合同制,以聘用合同的方式確定聘期內學院與人事代理專任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與學院編制內人員實行統一管理、統籌使用,要充分發揮人事代理人員的積極性,提高運行效率,控制運行成本。
第五條 現有編制外人員,符合人事代理專任教師招聘條件的可以參加報名,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
第二章 人事代理崗位和基本條件
第六條 按照精簡效能、從嚴控制的原則設置崗位。
第七條 人事代理崗位僅限于學院緊缺或急需的專任教師崗位。
第八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師德,愿意從事教學、科研、管理工作。
(二)身心健康,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勝任本職工作。符合崗位所需要的任職資格、執業資格等特定條件。
(三)初次聘用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四)學歷層次根據崗位需要確定。
第三章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聘用程序
第九條 用人單位(部門)結合學院和專業發展,在每年年初提出人事代理專任教師需求計劃,人事處匯總后制定年度人事代理專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經院黨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后實施。
第十條 學院成立人事代理專任教師公開招聘領導組(以下簡稱招聘領導組),招聘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實施招聘工作。
領導組組長:院黨委書記、院長
副 組 長:分管人事副院長
成 員:黨委教師工作部(教師工作處)、人事處、財務處、教務處、科技處、發展法規處、教育研究與教學評建處等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人事處,主任由人事處處長擔任,負責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招聘程序
1.公布信息:對于崗位緊缺或急需的專任教師,根據院黨委常委會批準的計劃數額,由人事處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2.資格審查:由人事處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
3.聘用考核:根據制訂的具體招聘方案,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技術水平等條件進行考核(采取筆試、面試、實際操作等形式)。
4.身體檢查:擬聘人員必須到學院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符合崗位健康標準,方可聘用。
5.公示:根據考核結果,由人事處負責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6.簽訂合同:公示無異議后,經院長辦公會研究通過,由人事處通知本人,在一周內到人事處報到,簽訂聘用合同、過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合同經雙方簽字,由學院委托的人事代理機構鑒證后生效。
7.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由人事處代表學院到委托的人事代理機構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8.報到上崗:確定的人事代理專任教師持報到通知到用人單位(部門)報到上崗,五個工作日內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二條 合同管理
1.聘用合同的簽訂。人事代理專任教師與學院簽訂《太原工業學院人事代理專任教師聘用合同書》,合同書中應明確約定聘用崗位與工作職責;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報酬與保險福利待遇;工作紀律;聘用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爭議的處理等事項。初次聘用人員聘期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
2.聘用合同的續簽。聘用原則上實行三年一聘。
(1)個人申請: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受聘人員向所在單位(部門)提交續聘申請,申請續聘人員的年齡應不超過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
(2)單位審核:用人單位根據受聘人的工作表現、業績考核及工作需要研究決定是否繼續聘用,并將續聘意見報人事處。
(3)學院批準:人事處根據用人單位(部門)的審核意見整理上報院長辦公會審批。
(4)簽訂合同:學院研究同意續聘人員,由人事處辦理續聘手續。
3.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終止。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執行相關規定。
第四章 聘用人員待遇
第十三條 薪酬待遇。人事代理專任教師完成學院規定的教學、科研基本工作任務后,每月按照本人崗位對應的基本工資標準發放工資;超過基本工作量發放超工作量績效。
第十四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在聘用期內,學院按國家、山西省和太原市的有關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手續,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社會保險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本人應承擔的部分由學院直接從支付給本人的工資中扣繳。
第十五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的黨團和工會組織關系、申報各類科研項目和評獎評優等與事業編制人員同等對待。
第十六條 聘用期間,人事代理專任教師與學院同類人員一起參加職務晉升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與認定,院內兌現相應待遇等。
第十七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在聘期內按照《太原工業學院考勤管理暫行規定》管理。
第十八條 學院不為人事代理專任教師提供學歷教育經費。用人部門可以根據崗位工作需要按學院有關規定對聘用人員進行短期培訓。聘用人員在學歷上如需要繼續深造,脫產學習的,經學院同意,可解除聘用合同;在職學習的,須在聘期內工作滿兩年后,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院同意,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利用業余時間學習。
第五章 聘用人員管理
第十九條 學院與委托的人事代理機構簽訂單位委托代理合同,根據合同辦理各種交接手續。學院委托的人事代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提供相應的人事代理服務。
第二十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聘用期間相關代理費用由學院統一交納。本人辭職或與學院解除聘用合同后,學院即與其脫離代理關系,且不再為其交納代理費。
第二十一條 學院建立人事代理工作專用檔案
為方便對人事代理人員的管理,學院建立人事代理工作專用檔案,其主要內容包括:
1.人事代理專任教師專用名冊、數據庫、人員變更紀錄。
2.個人檔案接轉證明或手續,人員入校批件。
3.《太原工業學院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專任教師報名表》、《太原工業學院人事代理專任教師聘用合同書》、《人事代理協議書》等。
4.已辦理的各項社會保險手續臺帳或存根。
第二十二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由人事處和用人單位(部門)共同管理。
人事處負責審核聘用人員崗位設置、審核發放工資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聘用人員合同簽訂、解除和鑒證、社會保險繳納、業務檔案管理等工作。
用人單位(部門)負責制訂崗位職責、工作安排、業務培訓、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業務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年度或聘期考核辦法參照學院事業編制人員執行。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由用人單位(部門)負責考核,人事處負責建立人事代理專任教師校內業務檔案,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歸入本人檔案,并作為工資等級晉升、下一聘期是否續聘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計兩年考核基本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由于個人工作失誤造成較大事故的,報學院批準予以解聘。
第二十五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在聘用期間,其黨、團、工會、計劃生育等關系由學院管理。人事代理專任教師在聘用期間,辦理有關證明函件,可持學院介紹信到委托的人事代理機構辦理。
第二十六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須參加國家、省和學院規定的有關培訓教育。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崗位工作任務,接受崗位管理。
第二十七條 人事代理專任教師符合省內人才引進政策、學院引進條件的,可優先考慮正式引進。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八條 聘用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人事爭議仲裁組織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用人單位(部門),指學院教學系部和教輔部門
第三十條 如遇國家相關法律與政策調整,本辦法將予以相應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山西省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篇3:XQ中學成教專任教師崗位職責
*Q中學成教專任教師崗位職責
一、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忠誠教育事業,熱愛成人教育工作,愛崗敬業,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努力做好成人教育工作。
二、成教專任教師的主要工作,負責全鎮成人教育培訓班的通知、報到、收費和發放學習用品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到眼勤、腿勤、手勤,努力完成全年辦班目標任務。
三、每期培訓班結束后,應將收集到的通知、日程表、學員名單、試卷、考試成績等資料,加工整理,交檔案室存檔。
四、負責做好教學班、培訓班的班級管理工作,負責所任班級施行“學員守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學員既要嚴格要求,又要熱情關懷,耐心教育。掌握教學情況和課程進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協助校長編制全年成人培訓班計劃表,向市教委填報成人培訓班統計報表及年度工作總結。
六、虛心好學、開拓創新、勇于實踐、努力探索新形勢下成人教育的特點和規律,不斷開創成人教育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