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臨三十五中水、電、暖管理制度
一、加強管理,抓好節能,用好每一度電,每一滴水,是教職工的共同責任。
二、總務處是學校水、電、暖的職能管理部門,要指派專人負責。要定期對學校所有部門的用電、用水設施進行檢測維修,排除安全隱患,嚴防跑、冒、滴、漏,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確保用電、用水安全。
三、學校所有部門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要按照學校配備的燈具使用,不得隨意增加。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安裝指明燈具以外的其它電器,需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否則按私拉亂扯電器處理。
四、學校所有部門嚴禁使用電爐子等用電瓦數較高的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外,還要處以罰款。
五、節約用電。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人睡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
六、在無教職工、輔導人員監護的情況下,不準學生獨自使用、操作與電網相連的任何電器。
七、路燈及其它公共場所電燈,固定專人管理,按時開關。
八、加強對學校水電等公用設施的監督管理,若發現人為破壞供水設施的現象,一經查實,加倍賠償,并上報學校予以紀律處分。
九、各班要加強暖氣管理,不得踩動暖氣管道和暖氣片。
十、試暖完畢,嚴禁個人動用閥門和跑風等供熱設施。
十一、在使用過程中,若出現不熱、漏水等問題,應及時通知總務處維修。
十二、因人為原因造成供熱、供水設施損害除賠償損失外扣除班級量化分。
篇2:學校學生宿舍水電制度
學校學生宿舍水電管理制度
1、每日按時關、送照明用電,除特殊情況外,不準提前送電或延時關電。
2、每日清房、查房時,發現有亂接電源線、使用充電池、電熱器的,立即收繳,并查處違規者。
3、經常巡回檢查宿舍內外照明設施,自來水設施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和處理,消滅大燈泡、長明燈、長流水、節約用電用水,杜絕浪費現象。
4、寢室有衛生設施的房舍,實行學生上課時間一律把水總閘關掉,以防水的浪費。
5、發現有破壞水電設施,違規用電者及時處理:
故意損壞照明設施、自來水設施者,責令照價賠償,通報批評,并報學院處理。
亂接電源線、插座者,報系、部處理。在電源上接充電池、音響、照明燈具、電熱器者,除沒收外,報學院通報批評。
篇3:(中學)水電管理制度
中學(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是日常水電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所在部門有違反本制度行為的,負責人應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二、各部門需要新增或更換水電設備,須向后勤中心書面申請,由后勤中心報處領導批準后,方可更換或新增。
三、干部、職工要愛護水電設備,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四、各部門發現水電故障應及時向后勤中心報修,由后勤中心安排專業人員維修。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對水電管線進行維修改造。
五、嚴禁亂拉亂接水管和電線。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處水電,必須經后勤中心領導批準,并按規定交納水電費用。
六、嚴禁使用電爐和自備大功率電器設備,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使用不當、違規操作、亂拉亂接水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用水后沒有關閉水閥或無人在崗時未關閉電燈、電器,造成水電浪費的,每發現一次,扣除當事人或部門負責人當月工資20元。
八、水電管理部門應盡職盡責,保障各部門水電正常供應,因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造成斷水斷電,影響日常工作的,應追究水電管理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九、后勤中心是水電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校水電設備的安裝、維護、費用收取、結算、日常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