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桐市高中布局調整人員安置考核方案
根據城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城桐市20**年高中布局調整人員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我校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崗位:體育教師1名,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員各1名,辦公室、教務處、電教室工作人員各1名,財會人員2名。共計9名。
二、安置對象:九中、十中、十一中在職在編符合條件的教職工。
三、安置條件:
1、思想道德修養良好,愛崗敬業;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高中教師資格,中級及以下職稱;(此條件對財會人員不作要求)
4、男性,年齡45周歲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5、體育教師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員應為相應專業畢業的學科教師。辦公室、教務處、電教室工作人員不受專業限制,辦公室、教務處工作人員應具有操作、維護計算機能力,有計算機等級證書者優先錄用;電教室工作人員應具有熟練操作、維護學校電教設備能力。財會人員應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四、資格審查:8月19日上午10:00前,志愿填報我校的安置人員持畢業證、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高中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等原件到我校行政樓三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查。
五、安置程序:
1、志愿填報人數小于或等于我校崗位需求數,且符合我校安置條件的人員直接接收;志愿填報人數大于我校崗位需求數的,由我校組織考核后對人員進行接收。
2、考核辦法
(1)由7名中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
(2)考核內容包括志愿填報人員的5分鐘個人陳述和15分鐘實際操作。
(3)專家組依據考核情況進行投票,按票數由高到低依次接收人員,額滿為止。對票數相同的,進行第二輪投票。
(4)8月19日下午2:00在我校進行考核。
六、結果公布:
考核結果由學校及時公布,同時上報市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篇2:工商所工作人員業績考核辦法
工商所工作人員崗位業績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核方式
以崗位目標責任制為依據,采用工作質量抽查、崗位目標定量評定的方法實行扣分制。
三、考核內容
1、個體登記注冊行政確權行為,被上級抽查發現材料不齊、手續不完備的,受理審查員、登記核準員每戶扣0.1分。
2、抵押物登記書式審查,被登記機關發現材料不齊、手續不完備退還的,受理審查員每戶扣0.1分。
3、經檢辦案行政執法,被上級抽查發現定性不準,材料不齊,程序不合法的,案件主辦人、法制員每件扣0.1分。
4、經濟案件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件扣0.2分。
5、個體管理收繳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5000元扣0.2分。
6、經濟巡查未完成計劃數的,每20戶扣0.2分。
7、新設立企業回訪未完成70%的,每少5%扣0.2分。
8、商標發展數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件扣0.1分。
9、撰寫信息報道未完成指標的,每少1篇扣0.1分。
10、未完成所長交辦的任務,視具體情況。每次扣0.1-0.2分。
四、考核獎懲
考核扣分結果列入年終個人考評,扣發獎金,對工作業績突出,相應發放所長獎勵。
篇3:工商所工作人員執行紀律考核辦法
工商所工作人員執行紀律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核方式
成立由所長、紀檢監察、一般干部組成的督查組采用日
常抽查的方法,實行扣分制。
三、考核內容
1、上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串崗聊天的,每次0.2分;
2、上班時間未按規定著裝的,每次扣0.2分;
3、上班時間玩電子游戲,網上聊天的,每次扣0.5分;
4、執行公務時辦私事,影響工作的,每次扣0.5分;
5、上班時間中午飲酒,每次扣0.5分;
6、未履行首問人義務,辦事推諉,造成影響的,每次扣0.5分。
四、考核獎懲
考核扣分在1分以上的取消評優資格,扣分在2分以上的所內通報批評,扣分結果列入年終個人考評,在測評分中扣除相應分值,扣發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