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南交通學院圖書館文獻資源借閱規則
(一)借閱證件
1.借閱證件:本校讀者憑本人“一卡通”借閱(證件在一卡通中心辦理);非本校讀者使用“通用證”借閱。
2.證件掛失、解掛:憑本人有效證件到一卡通中心辦理掛失、解掛;掛失前,被借出的所有書刊由原“一卡通”持有者負責歸還或賠償。
3.證件注銷:讀者離校(畢業、結業、退學、休學、退休等)須清還全部書刊,并持“一卡通”在一站式服務中心或圖書館服務臺辦理圖書館離校注銷手續。
(二)紙質文獻資源外借規則
4.借閱規則:
(1)借閱權限:文學書(I類)30天,其他類圖書(含過刊)60天,現刊、工具書不外借;法定節日順延;寒暑假、畢業實習期內到期者在假期、實習期結束后7日內歸還。
(2)續借、預約:其他類書刊到期可續借一次(文學書到期不可續借;逾期書刊不可續借),續借期仍為60天。所需書刊如已被外借可在“我的圖書館”預約,預約書保留7天。
(3)暫停借閱:如所借書刊已逾期或有違規等行為,讀者借閱暫停。
(4)催還、收回:有讀者預約已外借的書刊,圖書館將對此類書刊執行催還,持有此類書刊者應及時歸還;被催還的書刊不能辦理續借。凡借出書刊,因教學科研等特殊需要,圖書館有權隨時收回。
(5)讀者積分:每借紙質文獻資源一冊即享有讀者積分1分(讀者積分可抵扣逾期占用費,1積分抵扣0.10元)。
5.違規處理:
(1)資源逾期占用費:如長期占用文獻資源不歸還,需繳納逾期占用費0.10元/冊·天
(2)遺失賠償:
a. 賠原版中文圖書:原版圖書+5元(書刊流通加工費);
b.中文圖書賠款:原書價5元及以下按10倍賠償;5-15元按5倍賠償;15元及以上按3倍賠償);
c.遺失原版外文、港臺圖書按原價3倍賠償。
d.期刊:單冊按年價賠償,過刊合訂本按原價3倍賠償。
(3)污損書刊的處罰:凡在書刊勾劃涂寫、圈點、批注,將書刊弄壞、弄臟、弄濕等均屬污損書刊行為。違者視污損程度及情節輕重給予書價的1-2倍罰款。無法賠償原書按遺失書刊規定處理,殘本歸圖書館所有。
(4)偷竊書刊的處罰:擅自外帶館藏書刊視作偷竊處理,除追回書刊外按書刊原價的10倍罰款(不低于50元)外,情節嚴重者報學校予以紀律處分。
(5)冒用他人證件借閱等處以50元以上的罰款。
(6)所有賠款與罰款全部上繳學校納入購書經費。
(三)紙質文獻資源閱覽規則
6.所有開放區域均提供文獻資料閱覽服務,但均不得隨意將所在庫室文獻資料帶到其他區域閱讀,閱畢放回原處。
7.圖書館提供自助打印、復印服務,讀者可復制所需資料。
8.愛護文獻,保持書架整潔;損壞文獻者按規定處理。
9.禁止一切不文明行為,如大聲喧嘩、打電話,吃零食、喝飲料、占座、穿拖鞋褲衩、挪桌椅、情侶過于親密等。
(四)數字資源使用規則
10.數字資源使用:
(1)圖書館網站數字資源24小時免費開放;
(2)讀者可到電子閱覽區或自備移動設備使用數字資源;
(3)圖書館提供限時免費的WIFI。
11.遵紀守法:讀者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違者后果自負。
12.信息倫理教育與自律。為保證數字資源的正常使用,禁止以下幾種行為:
(1)非法入侵圖書館計算機系統或網絡;
(2)破壞、修改圖書館計算機設備或管理系統;
(3)運行游戲,瀏覽色情、低俗網站等。
(4)惡意下載圖書館數字資源。
13.電子閱覽區使用:
(1)提供上網、電子資源檢索、光盤借閱等服務
(2)讀者持本人 “一卡通”刷卡上機。
(3)讀者應自覺遵守電子閱覽區其它相關規定。
14.設備故障處理:
(1)讀者如發現圖書館設備故障,應及時通知管理人員,不得私自處理;
(2)因違規操作造成設備軟、硬件損壞,視情節輕重予以按價賠償、罰款、行政處分等處罰。
篇2:學校學生圖書借閱規則
學校學生圖書借閱規則
一、學生必須憑本人借書證借書,借書證不得涂改,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二、所借圖書應如期歸還,逾期按日付超期費。
三、愛護圖書,人人有責,借書時應當面檢查所借圖書有無破損、涂畫等情況,還書時如發現圖書有破損,則按章處理。
四、學生轉學、畢業,必須來館辦清還書手續。
五、借書室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談笑喧鬧。
六、開放時間:
篇3:學校教工借閱圖書規則
學校教工借閱圖書規則
一、本校教工每人可借教學參考書()冊,借期為一學期,文藝書冊,借期為一月,如需延長借期要辦理續借手續。
二、館內大型工具書或孤本不外借,僅限館內查閱。
三、愛護圖書,人人有責,發現遺失、損壞涂畫等,則按有關章程處理。
四、職工調離本校后應在離開前來本館辦理歸還手續。
注:教參書限專業教師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