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工學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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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中工學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實施辦法(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執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完善教授治學和民主管理的工作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和《河南省高等學校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暫行規定》、《河南省高等學校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和規定,結合我院實際,修訂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院黨委是學校的政治核心、領導核心和團結核心,依法統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院長按《教育法》的規定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第三條院長是學校行政主要領導人和法人代表,主持學校行政工作,對外代表學校,對內領導、組織、指揮學校的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四條 學校建立學術委員會、學位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發揮教授的作用,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二章 黨委職責

  第五條 院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工作,團結、帶領院黨委成員和領導班子履行黨委職責,在集體領導中負主要責任。

  第六條院黨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推進學??茖W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審議確定學?;竟芾碇贫?,討論決定學校改革發展穩定以及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三)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四)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學校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發揮學?;鶎狱h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五)按照建設學習型黨組織的要求,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理論、“***”重要思想和***,堅持用***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堅定走***主義道路的信念。組織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按照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的要求,領導學校人才工作。

  (七)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八)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九)做好統一戰線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對學校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支持無黨派人士等統一戰線成員參加統一戰線相關活動,發揮積極作用。加強離退休職工黨組織建設,做好離退休職工的各項工作,關心離退休職工的學習和生活。

  (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健全與學校改革發展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十一)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堅持以思想政治建設為根本、能力建設為重點、作風建設為基礎、制度建設為保證,不斷提高學校領導干部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領導水平和管理能力,努力把領導班子建設成為政治堅定、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廉政、團結協調的領導集體。

  (十二)研究制定學校章程。

  第三章 院長的職責

  第七條院長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學校發展規劃,制定具體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教學工作、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思想品德教育,實施素質教育。

  (三)擬訂行政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按照規定程序推薦副院長人選、任免行政中層干部。對副院長分工提出意見。

  (四)負責學科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做好人才的培養、引進和使用工作。

  (五)負責教師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的聘任與管理工作、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六)擬訂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負責學?;üぷ?。保護和管理學校資產,維護學校合法權益。

  (七)實行校務公開,每年向教職工代表大會至少報告一次工作。

  (八)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十)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基本工作原則與要求

  第八條 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一)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凡屬學校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都由集體討論決定。

  (二)科學治校原則。正確認識和把握高等教育規律,按照科學的思想、理論、制度和方法領導學校,提高管理水平。

  (三)民主治校原則。嚴格執行黨的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支持教授治學,充分調動和發揮群團組織、學術組織以及專家學者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做到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四)依法治校原則。不斷強化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建立健全學校規章制度,嚴格依法辦事、照章辦事,實現學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第九條 正確處理“黨委領導”和“院長負責”的關系。黨委要總攬全局,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尊重和支持院長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黨委書記在堅持黨委集體領導中負主要責任,要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發揮班子成員的作用,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院長在黨委集體領導下,依法行使職權,重視和支持黨建工作。其他行政領導也要自覺接受黨委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委決定。黨委書記和院長要按照成為“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不斷提高政治水平、領導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證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的貫徹執行,共同承擔好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和培養合格人才的重要責任。

  第十條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關鍵在于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

  (一)黨委書記和院長都要堅持原則,把握全局,團結同志,加強修養,以身作則,各司其職,共同管理好學校。在學校重大問題上,黨委書記和院長要經常交流思想,溝通情況,形成共識,步調一致。

  (二)領導班子成員都要樹立政治觀念、大局觀念和群眾觀念,增強集體領導的意識、分工負責的意識和主動配合、主動協調的意識,把主要精力用于學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樂于奉獻,廉潔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副職對正職負責。副書記協助書記做好黨委工作,副院長協助院長做好行政工作。書記和院長要充分調動副職的積極性,尊重他們的意見,副職既要在正職領導下做好分管工作,又要主動關心大事,從全局出發,積極參與集體決策。

  (四)領導班子成員都要嚴守工作紀律。凡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事情,任何個人無權擅自改變。如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也可以向上級組織報告,但行動上必須堅決執行,并以集體的決定對外表態。

  第十一條 建立黨委書記和院長工作溝通制度。黨委工作由黨委書記主動與院長溝通,行政工作由院長主動與黨委書記溝通,自覺做到重要事項事先溝通,日常工作經常溝通,緊急情況及時溝通。

  第五章 重大問題與決策程序

  第十二條 學校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必須由黨委會集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主要包括:

  (一)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有關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

  (二)學校發展戰略以及規劃的制訂和調整,包括學??傮w發展目標、辦學規模、學科建設、專業設置和調整、科研規劃、校園建設規劃的制訂等;學校年度工作計劃的制訂。

  (三)學校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四)學?;竟芾碇贫群椭匾幷轮贫鹊闹朴?、修改和廢除。

  (五)校級榮譽稱號的授予和全校性的獎懲事項等。

  (六)學校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及招生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七)學校內部組織機構設置及調整,中層干部任免、調動、獎懲、考核和監督,干部教育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全國、省、市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候選人的推薦;校學術委員會、校學位委員會成員的確定或調整。

  (八)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及重要舉措,年度進人原則及計劃,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九)年度財務預算、決算,100萬以上的預算外資金支出等重大問題。

  (十)基建計劃及項目,重要資產管理及校辦產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對外合作與交流的重要事項。

  (十二)涉及學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涉及關系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十三)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十四)報送上級的重要報告和重要請示。

  (十五)需要黨委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第十三條 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應當按以下程序決策和實施:

  (一)調查研究,提出議題。需提交黨委研究的議題,有關校領導和職能部門須事先組織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進行充分論證,提出工作方案和意見。其中,涉及與師生員工切身利益關系密切的重要事項,應視內容分別聽取教職工代表大會、基層組織、民主黨派、群眾團體的意見。涉及學術問題的重要事項,應先由學術委員會、學位委員會進行審議論證。

  (二)溝通協調,聽取意見。提請黨委會議討論的事項,其內容涉及多個校領導的,書記要安排主辦校領導與其他校領導進行溝通,必要時書記要參與協調,聽取意見。

  (三)集體研究,民主決策。黨委在研究重大問題時,必須做到充分發表意見,深入討論,集思廣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作出決定。

  (四)分工負責,組織實施。黨委作出決定后,黨委會議要按照校領導的職責分工,確定會議決議落實責任人,具體負責會議決議的組織實施工作;其他領導成員要積極配合,形成推進工作的合力。

  (五)督促檢查,確保落實。黨委對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要進行督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工作落到實處。書記是會議督促落實的第一責任人,學校黨政辦主任協助。

  第六章 會議制度與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 黨委會

  (一)黨委會一般每半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提前或推遲召開,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黨委會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黨委書記不能出席時,可委托黨委副書記召集并主持。出席會議人員為黨委委員,非黨委委員副院長、工會主席列席會議。會議議題由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提出,會議主持人確定會議議題及列席人員。

  (二)與會人員應提前做好討論意見的準備,黨委委員和列席校領導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應事先向黨委書記請假并對會議的議題提出自己的意見或建議。

  (三)黨委會議召開的日期和議題除因特殊情況臨時召開外,一般應提前一至兩天由黨政辦公室通知與會人員,需要會議討論通過的重要文件應事先傳閱或分發。

  (四)黨委會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召開。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或學校發展戰略決策問題,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黨委書記、院長如有一人缺席,一般不研究干部工作事宜;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

  (五)黨委會召開之前,黨委書記和院長就會議議題應充分交換意見,達成共識。涉及行政工作的議題,應當先由院長辦公會研究提出意見。涉及中層干部任免的議題,按照學校確定的工作程序辦理。

  (六)黨委會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半數形成決議。意見分歧較大或者有重大問題不清楚的,除緊急情況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充分交換意見后再作決定。

  (七)需要由學校黨政領導班子共同研究決定問題時,可召開黨委擴大會議。會議議題由黨委書記、院長在充分交換意見的基礎上確定。參加人員一般為黨委委員、不是黨委委員的副院長、工會主席和相關人員。

  (八)黨委會成員必須堅決執行黨委會的決議,個人意見可以保留。若在工作中發現新情況,可向黨委會提出建議,在黨委沒有作出新的決定前,不得有任何與黨委會決議相違背的言行。需要實施的黨委會決議,由會議指定的同志負責,具體落實。黨委會議審議的議題和所作的決定、決議,應指定專人口頭通報因故未能到會的黨委委員,并征詢其意見。黨委會決定的事項黨政辦公室主任協助書記負責通知和催辦,并定期向黨委會議匯報落實情況。

  (九)黨委會議的情況,在正式向外宣布前,與會人員均須嚴守秘密,不得向其他人員泄露。

  (十)黨委會要及時形成會議紀要,適時在一定范圍內發放。

  第十五條 院長辦公會

  (一)院長辦公會是學校行政領導集體研究、決策、處理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會議。議事范圍為: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上級重要指示決定和學校黨委會決議的實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2.擬訂和實施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及學科建設、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校園建設和社會服務等規劃,教學、科研、人事、后勤等各項改革實施方案,招生方案等;制定具體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

  3.擬定和實施行政組織機構的設置或調整方案、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方案、人才引進和培養計劃;聘任、解聘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

  4.擬定和實施年度財務預算、重大基建項目及重大投資項目;確定預算內大額度資金使用方案,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審批未列入年度預算、單項支出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內的臨時項目。

  5.擬定和實施學校土地、房屋、設施等重要資源的分配、使用與調整的方案,研究處理保護和管理校產、維護學校合法權益的重要事項。

  6.擬定和實施與國內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7.制定、實施教學和科研計劃,檢查評估教學質量和科研成果;討論研究以行政系統為主的德育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引導教職工結合本職工作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活動。

  8.決定學校的校歷安排、重大活動和慶典的安排。

  9.審定以學校行政名義發布的涉及學校行政工作全局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以學校行政名義上報主管部門的重要文件、報告和請示。

  10.討論處理教代會、工會、團代會、學代會有關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關系師生員工利益的重要問題。

  11.研究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決定由院長辦公會負責的突發事件。

  12.其他必須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的事項。

  (二)院長辦公會一般每半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院長辦公會由院長召集并主持,副院長、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參加,相關人員列席。院長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副院長召集并主持。會議議題由分管院領導提出、黨政辦公室征集,會議主持人確定會議議題和列席人員。院長辦公會不討論臨時動議。

  (三)溝通協調,聽取意見。提請院長辦公會討論的議題,其內容涉及多個院領導的,院長要安排主辦院領導與其他院領導進行溝通,必要時院長要參與協調,聽取意見。

  (四)院長辦公會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研究議題要在充分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由院長作出決定。

  (五)院長辦公會召開前,重要議題院長要與黨委書記溝通。會議召開后,通過適當方式將會議作出的決定向黨委通報。

  (六)院長辦公會通過的決議和決定,必須認真執行。主管領導要認真落實院長辦公會決定的屬于自己分管工作的事項,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承辦部門應認真、迅速地落實會議決議。黨政辦公室主任協助院長負責決議落實情況的督查。

  (六)院長辦公會要及時形成會議紀要,適時在一定范圍內發放。

  第十六條 召開黨委會、院長辦公會,黨政辦公室要提前將會議議題送達與會人員。

  第十七條 凡行政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黨委會應當在15日內列入議題。黨委會對行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后,行政領導應當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落實。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黨委報告。

  第十八條 會議形成的決議,任何個人無權擅自改變,必須堅決執行。如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如需變更會議決定,必須重新提交會議研究。

  第十九條 黨委書記辦公會

  (一)黨委書記辦公會的議事范圍為:研究涉及全校性的重要工作,提出意見,提交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對黨委會的重要決定、決議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處理一些可以不經黨委會審議,但又不宜由黨委書記、副書記個人決定的問題。

  (二)黨委書記辦公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以隨時召開。黨委書記辦公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黨委書記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黨委書記辦公會由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參加,根據會議議題可請有關人員列席。會議議題由黨委委員和有關部門提出,交黨委書記或副書記確定。

  (三)提交書記辦公會討論的問題,由黨政辦公室主任負責通知與會人員。與會人員應根據會議議題做好充分的準備,發言要緊密圍繞議題,充分交換意見,黨政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會議作出的決議均應明確一位黨委委員負責落實。

  第二十條 學術委員會

  (一)學術委員會是學校學術監督、評估、決策、咨詢機構,在校黨委、校行政的領導下履行職責。其具體職責為:審議學科建設規劃、科研發展規劃、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新專業申報、專業建設方案、教學與科學研究計劃等;評審學校教學與科學研究立項,評定教學與科學研究成果等;受理學術爭議;討論院長委托的其他有關問題。

  (二)學術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和委員若干人。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由黨委會研究決定,院長聘任。

  (三)學術委員會應制定章程,經院長辦公會通過、黨委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位委員會

  (一)學位委員會是對學校學位授予及學位點建設等工作進行審批、評議和咨詢的機構,在校黨委、校行政的領導下履行職責。其具體職責為:審定學士、碩士培養方案;審核和授予學士、碩士學位;檢查學位論文質量,組織參加省級、國家級優秀學位論文評審;審查申報增列或調整碩士學位授權點;審批碩士指導教師的遴選、確認和取消名單;研究和處理學位授予中有異議的問題,做出撤消所受學位的決定;討論院長委托的其他有關問題。

  (二)學位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員若干人。學位委員會組成人員由黨委會研究決定,并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三)校學位委員會應制定章程,經院長辦公會通過,黨委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二條工會及教職工代表大會

  (一)工會是學校職工按照有關章程建立的群眾組織,在校黨委領導下,按照《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開展工作,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承擔教代會的日常工作。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在校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主要職權是: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干部;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討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章 貫徹落實與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院黨委書記和院長是貫徹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的總責任人。都要嚴格遵守重大問題必須經集體討論決定的原則,嚴格遵守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

  第二十四條 充分發揮黨內監督作用。領導班子成員要定期向院黨委會報告工作,紀委每年要向院黨委會報告學校黨風廉政狀況和紀律檢查情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紀委和監察審計處參加全校重點工作督察,督促干部廉政勤政,推動工作落實。黨委要教育和監督領導干部堅持廉政制度和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加強自身監督,自律自查,互相談心,溝通情況,交換意見,交流思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二十五條 院黨委和院長要支持紀委、監察審計處開展紀檢監察工作,紀委、監察審計處每年要進行一次黨風廉政檢查和執法監察,并向院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檢查結果。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審計制度,學校的重要經濟活動都要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校黨委要加強對教代會的領導,支持教代會正確行使職權,院長每年要向教代會報告工作,重大問題的決定,要認真聽取教職工代表的意見,自覺接受教代會的監督。

  第二十七條 院黨委和院長每年定期召開民主黨派、黨外人士、離退休老干部代表座談會,通報情況,聽取意見,發揮他們在學校工作中的參與和監督作用。

  第二十八條 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制度,不斷發展黨內民主和基層民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實施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篇2:體育技術學院黨委領導下院長負責制實施辦法

  體育技術學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黨對高等學校的領導,完善學院的領導體制,加強學院領導班子建設,加快教育改革和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z省普通高等學校實施〈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暫行辦法》的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學院實行中國共產黨高等學?;鶎游瘑T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黨委是學院的領導核心,總攬學院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協調各方,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管好干部,統一領導學院工作,支持院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黨委書記負責黨委全面工作,在堅持黨委集體領導中負有主要責任。院長是學院行政主要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要在黨委集體領導下,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全面負責學院的教學、學科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政領導要自覺地接受黨委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委的決議。

  第三條 學院黨政領導干部必須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完善黨委的議事和決策機制,遵循教育規律,依法履行工作職責。

  第二章 黨委的領導職責

  第四條 學院黨委的領導職責主要是把握方向、謀劃全局、制定政策,抓好大事、管好干部;

 ?。ㄒ唬W習、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依靠全院師生員工推進學院的改革和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ǘ┌凑諒膰乐吸h的方針,加強學院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發揮黨委領導和黨總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ㄈ┯懻摏Q定學院改革和發展以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ㄋ模╊I導學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ㄎ澹┌凑崭刹抗芾頇嘞?,負責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

 ?。╊I導學院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ㄆ撸┳龊媒y一戰線工作。對學院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

  第三章 院長的職權

  第五條 院長在院黨委的領導下,執行黨委決定,積極主動、獨立負責、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衷洪L辦公會議,討論決定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日常工作事項。

 ?。ǘ┴撠煍M訂學院總體發展規劃及制定教學、科研、行政具體規章制度,提交黨委會討論,并組織對有關規劃和制度的實施。

 ?。ㄈ└鶕鐣枨?,依照國家有關專業設置和教學等方面的規定,組織教學活動和科學研究,實施以德育為核心和實踐能力為重點的素質教育。

 ?。ㄋ模M訂學院內部行政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

 ?。ㄎ澹└鶕液蛯W院的有關規定,聘任與解聘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并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M訂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學院資產,籌措辦學經費,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

 ?。ㄆ撸M訂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的方案,代表學院對外開展有關交流與合作。

 ?。ò耍┒ㄆ谙蛏霞壓徒搪毠ご泶髸蟾婀ぷ?,實行校務公開。

 ?。ň牛W院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領導制度與工作原則

  第六條 黨的民主集中制是黨委領導學院最根本的制度。其基本原則是:

 ?。ㄒ唬┌凑占w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對事關學院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由學院黨委會集體討論決定。

 ?。ǘ嵭屑w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對學院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問題的具體實施由個人分工負責。

 ?。ㄈ┙㈩I導、專家、群眾相結合的民主決策機制,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學術委員會及專家、教授的作用,提高決策的科學性。

 ?。ㄋ模┘訌娭贫冉ㄔO,建立健全會議議事制度、重大問題決策機制、向上級請求報告制度領導責任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以及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第七條 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關鍵在于學院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

 ?。ㄒ唬h委書記和院長都要堅持原則、把握全局、團結同志、加強修養、以身作則,依法各司其職,共同管理好學院。在學院重大問題上,黨委書記和院長要經常交流思想,溝通情況,形成共識,步調一致。

 ?。ǘW院領導干部都要樹立政治觀念、大局觀念和群眾觀念,增強集體領導的意識、分工負責的意識和主動配合的意識,要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樂于奉獻,廉潔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ㄈW院領導干部都要嚴守工作紀律。凡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事情,任何個人無權擅自改變。如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也可以向上級組織報告,但行動上必須堅決執行,并以集體的決定對外表態。

  第五章 重大問題、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

  第八條 學院的辦學方針和指導思想,學院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重大問題以及黨的建設、制度建設、干部任免、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科技開發中的重大事項,必須由黨委會討論決定。學院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是:

 ?。ㄒ唬W院的辦學方針和指導思想,學院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重大問題,學院內部機構的設置及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及總體發展規劃,學院教學科研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

 ?。ǘW院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統戰工作、群眾工作、穩定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制度和重要措施。學生德育工作實施方案。


 ?。ㄈW院基本管理制度,涉及人、財、物的重要規章制度,以及學院財務、經費、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

 ?。ㄋ模W院重大改革方案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舉措。

 ?。ㄎ澹└刹康娜蚊?、調動、獎懲,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監督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意見。

 ?。W院教職工隊伍總體方案師資隊伍的建設規劃,人才培養政策,重要獎懲措施,年度進人計劃。

 ?。ㄆ撸W院年度財政預算、決算,重要基建項目經費在20萬及以上,預算內大額度經費5萬元及以上,校有產業發展規劃的審定。預算外開支按有關財務規定執行。

 ?。ò耍﹪鴥韧庵匾献鹘涣魇马棇彾?。

 ?。ň牛┥霞壪逻_的重要任務的貫徹實施方案。

 ?。ㄊh委書記和院長認為需要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第九條 對學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一般按以下程序決策和實施:

 ?。ㄒ唬┙M織調查研究。需要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有關領導組織調查研究后,提出思路、計劃和方案。

 ?。ǘV泛征求意見。決策前,視內容分別聽取學校教代會、學術委員會、基層組織、民主黨派、群眾團體、專家教授等的意見,進行充分論證。

 ?。ㄈ┘w討論決定。召開黨委會討論,每位委員都要充分發表意見、明確表態。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委員的半數即為通過,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未按程序提出或臨時動議的,黨委會原則上不討論。

 ?。ㄋ模┓止へ撠煂嵤?。黨委集體決定的方案分別由黨委或行政明確責任人,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實施中如需變更、調整原定方案,必須由m.airporthotelslisboa.com責任人提出意見,并報黨委會討論同意。

 ?。ㄎ澹┧枷虢M織保證。在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決策與實施過程中,黨委要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從思想上、組織上保證黨委決策的實施。

 ?。┘訌姸酱贆z查。黨委對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第六章 會議制度與議事規則

  第十條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必要的會議制度與議事規則。

  第十一條 黨委會

  黨委會一般每月召開二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詳見材料一)。

  第十二條 院長辦公會

  院長辦公會由院長召集并主持,副院長參加,黨委書記根據會議議題決定是否參加。有關列席人員由院長確定(詳見材料二)。

  第十三條 學院周例會

  學院周例會每周五下午2:00開始(詳見材料三)。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學院黨委應加強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執行本辦法的情況,包括執行各項制度和程序、履行工作職責、執行黨委會決議等情況的監督,每年檢查一次,具體由學院辦公室負責。

  第十五條 學院黨委對本辦法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基本要求是:

 ?。ㄒ唬h委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報告個人執行辦法的情況。

 ?。ǘ┘o委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執行本辦法的情況定期開展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向黨委報告。

 ?。ㄈh委定期召開中層干部、黨外人士、教職工等座談會,聽取對執行本辦法情況的反映。

 ?。ㄋ模㈩I導干部執行本辦法的情況列入述職和評議的重要內容。

  第十六條 本辦法的執行情況應作為對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z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篇3:醫學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實施辦法

明昆醫學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提高學院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推進依法治校、以德治校,保證學院各項工作依法、深入、有序開展,根據《中國共產章程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院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人才培養為根本,以教學為中心,以教育觀念創新為先導,以改革和科技創新為動力,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為目標,優化本科教育,穩步發展研究生教育,適度發展成人教育、高等醫學職業教育、外國留學生教育和各種專業技術培訓。圍繞省委、省政府“科教興滇”戰略,立足云南、面向全國、輻射東南亞,力爭建設成為具有國內同類院校先進水平的重點醫科大學。

  第三條 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堅持以下原則:

  (一)民主集中制、黨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原則;

  (二)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原則;

  (三)職權責統一、高效原則;

  (四)民主參與、科學決策、依法辦事、接受監督原則。

  第二章 學院黨委

  第四條 學院設立黨的委員會。學院黨委由學院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四年,黨委對黨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學院黨委會在學院黨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是學院的最高決策機構和領導核心。

  第五條 學院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黨委副書記根據黨委分工開展工作。在黨委書記因特殊情況不能主持工作時,受上級組織指定或黨委書記委托,黨委副書記主持黨委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黨委統一領導學院工作,支持院長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學院行政工作的完成。凡屬院長職責范圍內的事務,如無特殊情況,黨委不予干預。

  第七條 學院黨委的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證學院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積極推進學院改革、建設和發展,維護學院穩定;

  (二)組織制定學院《章程》、建設和發展規劃;

  (三)研究并決定學院重大事項,實行院務公開;

  (四)領導學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五)加強學院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學院各二級單位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監督保證作用、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六)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和干部管理權限,依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負責干部的選拔、任免、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按照“黨管人才”的要求,做好人才工作;

  (七)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利益,維護全院職工和學生的權利,關注學院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切實解決群眾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難;

  (八)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堅持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教育領導干部始終做到“為民、務實、清廉”;

  (九)加強對學院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團委、學生會的領導,支持他們依照國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

  (十)認真貫徹落實老干部的“兩項待遇”及有關規定,做好老干部工作;

  (十一)做好統一戰線工作。對學院民主黨派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發揮黨外知識分子對學院工作的民主協商與民主監督作用;

  (十二)其他。

  第三章 學院黨委工作規則

  第八條 學院黨委及其成員,必須遵守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的基本原則,自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學院黨委必須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組織的決定。下級組織如果認為上級組織的決定不符合中央精神或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可按程序向上級組織提出意見并請求改變;如果上級組織堅持原決定,下級組織必須執行,并不得公開發表不同意見,同時,可向上一級組織報告。

  第九條 學院黨委保證下級組織能夠正常行使職權,支持下級組織積極主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對下級組織有關重要問題作出決定時,通常情況應征求下級組織的意見。需要下級組織了解的重要精神、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下級組織傳達、通報。

  第十條 學院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和會議決策制度。凡屬黨委會職責范圍內決定的問題,必須召開會議,集體討論決定。討論時,黨委成員都要充分發表意見,集思廣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作出決策。討論中如有重大分歧,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

  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存在不同觀點,各方人數接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人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會議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組織報告,請求裁決。

  黨委委員個人對集體討論作出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保留,也可以向上級組織報告,但必須保證堅決執行。

  第十一條 黨委會。

  必須由黨委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包括:

  (一)學院章程、學院建設和發展規劃;

  (二)學院辦學的指導思想、宗旨、方針和目標;

  (三)上級下達的重要任務的貫徹實施方案;

  (四)學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五)學院處級機構、學科、專業的設置及調整方案,學院的年度招生計劃、規模;

  (六)干部管理權限范圍內的干部選拔、任免、調動、獎懲、教育、管理、培養、考核和監督,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方案;

  (七)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優秀人才培養政策,重要獎懲措施,年度進人計劃,高層次人才引進方案;

  (八)年度財務預決算、大額度資金使用、國內外重要合作交流協議的審定;

  (九)學院重大改革方案,基本規章制度及福利、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調整,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舉措;

  (十)抗洪、救災、搶險、國家安全等突發事件;

  (十一)其他。

  黨委會的出席人員為全體黨委委員。列席人員為黨辦負責人和監審處負責人;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工會主席列席。黨委會原則上每周舉行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適時召開。黨委會由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托的黨委副書記主持召開。黨委會應有半數以上黨委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在討論干部任免事項時,必須有2/3以上的委員到會。黨委書記、院長如有一人不能出席會議,不討論干部任免。分管領導不能出席會議,原則上不討論其所分管部門負責人的任免。

  黨委會的議題由黨委辦公室收集,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托的黨委副書記確定。原則上不得提出臨時議題。需要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的問題,必須事先進行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充分進行論證,由有關部門提供論證材料及可供選擇的方案或建議。

  黨委辦公室提前一至二天將會議議題通知、分送各有關參會人員,重大復雜問題必須送交書面材料,并督促參會人員作好準備,準時到會。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事先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表達。黨委辦公室做好會議準備和會議記錄工作,根據會議討論的事項,會后及時形成會議紀要或決定,下發會議決定事項督辦通知,負責檢查、落實和督辦,并及時反饋會議決定事項的辦理情況。

  學院黨委的決議、決定由黨委委員采取口頭表決、舉手表決或者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決議、決定必須由所有黨委委員半數以上通過。

  會議議題涉及與會者自身及其配偶、子女等近親屬時,應堅持回避制度。參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明昆醫學院保密制度(暫行)》,在作出的決議、決定沒有正式公布前,不得向外泄露,不得將會議討論的具體情況向外傳播。

  第十二條 黨委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召開黨委擴大會議。

  黨委擴大會議由黨委書記提出并主持召開。學院黨委委員出席黨委擴大會議。非黨委成員的學院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列席黨委擴大會議。

  黨委擴大會議主要研究學院工作中的突發、緊急事務和特別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黨委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召開書記辦公會議。

  書記辦公會議由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托的黨委副書記提出并主持召開。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出席書記辦公會議,紀委書記、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書記辦公會議主要是交流思想、通報情況、研究工作,醞釀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的有關議題,但不能作出決定或決議。

  第四章 學院院長

  第十四條 院長是學院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級部門和學院黨委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學院行政工作。副院長在院長領導下按分工領導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

  第十五條 院長對學院重大事項,組織進行調研、論證,形成決議或決定后,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院長的職責。

  (一)組織對學院黨委決定的重大事項的貫徹、實施、檢查。定期向學院黨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通報和報告工作,實行院務公開;

  (二)擬訂學院建設和發展規劃,制定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學期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擬訂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加強學院財務管理,保證學院資金的安全、合理使用。保護學院財產,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

  (四)擬訂學院行政組織機構的設置、調整及撤消方案,擬訂年度招生計劃、分配計劃、進人計劃;制定公派出國人員學習進修計劃及方案;

  (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選拔、任免、調動、獎懲、教育、管理、培養、考核和監督;

  (六)組織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及教師和內部工作人員的聘任、解聘工作;

  (七)宏觀上對學生進行行政管理并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八)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活動;

  (九)代表學院對外簽署協議;

  (十)其他。

  第五章 學院院長工作規則

  第十七條 院長必須貫徹執行上級部門和學院黨委的決定。

  第十八條 院長實行分工負責和會議決策制度。院長按照分工切實履行職責,領導、支持下級行政職能部門積極主動、規范有序地開展工作,保證下級行政職能部門正確履行職責。

  院長在處理分管部門有關重要問題時,應事先了解情況后進行處理,需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的事項,按院長辦公會的程序和要求辦理。

  第十九條 院長辦公會。

  院長辦公會研究、討論和決議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具體事項;討論決定學院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項;研究落實黨委會決議的實施意見和措施;醞釀需提交黨委會討論的行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的方案。

  院長、副院長、院長辦公室主任出席院長辦公會,監審處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院長辦公會原則上每周舉行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適時召開。院長辦公會由院長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院長委托的副院長主持。

  院長辦公會的議題由院長辦公室收集,院長或院長委托的副院長確定。屬于院長或副院長職責范圍內可以個人決定的問題,不列入會議議題。院長辦公會應按照預先確定的內容和程序依次進行,未列入議程的議題,除緊急情況經院長批準外,一般不予討論。

  院長辦公室提前一至二天將會議議題通知、分送各有關參會人員,重大復雜問題必須送交書面材料,并督促參會人員作好準備,準時到會。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事先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表達。院長辦公室應做好會議準備和會議記錄工作,根據會議討論的事項,會后及時形成會議紀要或決定,下發會議決定事項通知,負責檢查、落實和督辦,并及時反饋會議決定事項的辦理情況。

  院長辦公會作出的決定,與會人員必須帶頭執行,如在工作中發現新情況或新問題,需要調整決策,可在以后的院長辦公會上提出復議。院長辦公會確定需要實施的工作,由分管院長或會議指定的人員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具體辦理及落實。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院長向黨委會通報。院長辦公會審議的有關問題,需提交學院黨委討論的,由院長在黨委會或黨委擴大會上提出并按會議規則進行。

  會議議題涉及與會者自身及其配偶、子女等近親屬時,應堅持回避制度。參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明昆醫學院保密制度(暫行)》,在作出的決議沒有正式公布前,不得向外泄露,不得將會議討論的具體情況向外傳播。

  第二十條 院長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召開院領導工作會議。

  院領導工作會議對擬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的重要問題進行討論,提出解決方案;貫徹落實上級決定、院長辦公會決定;對某一方面的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安排;對決定的執行、工作的落實進行督查、協調或總結;組織、協調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

  院領導工作會議按分工情況,由院長或副院長召集并主持,參會人員由提出議題的院長或副院長指定,會議形式包括現場辦公會等。

  會議議題由院長、副院長或有關職能部門提出。

  會議由議題所涉及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并報院長辦公室備案。涉及重要或重大工作的會議,由院長辦公室負責組織。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學院紀委、監審部門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執行本辦法的情況定期開展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報告學院黨委。學院黨委將檢查情況報省委組織部、省委高校工委。

  第二十二條 黨委定期召開中層干部、黨外人士、教職工等座談會,聽取對執行本辦法情況的反映。

  第二十三條 黨委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報告個人執行本辦法的情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學院黨委辦公室和院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行。本辦法與上級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上級有關規定實施。

  第二十六條 附屬醫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黨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依照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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