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護后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1、所采購的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2、本著“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原則,擇優選擇國家和公司批準的定點單位進貨。
3、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確保職工人身安全與健康。
4、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服、棉上衣、防滑鞋、輕便雨鞋,根據施工生產情況,合理債務發放。
5、施工現場的勞動保護用品和特種保險用品設專人負責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及標準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并建立相應的檔案,收集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合格證、實驗報告、準用證等,保證產品符合要求。
6、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有不合格的防護用品時應停止使用,清除出場,情節嚴重者追究其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篇2:物業公司個人防護用品配備保管發放標準
質量/環境/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
--物業公司個人防護用品配備及保管發放標準
1.0 目的
為了合理發放、使用員工個人防護用品(以下簡稱防護用品),以保護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政府有關規定,本著節約使用的精神,制定本標準。
2.0 防護用品的發放原則與范圍
2.1 公司應按照勞動條件發給員工防護用品,屬于在生產過程中保護員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防護用品,公司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原因借故不發放。
2.2 根據公司的行業特點,發放防護用品的員工主要是指操作崗的維修工、電梯工、清潔工、綠化工、廚工及室外值班的保安員。
2.3 防護用品主要有防護手套(絕緣手套、線手套、膠手套)、防護用鞋(絕緣鞋、雨鞋)、防護帽(安全帽、工作帽、女工帽)、防護用的毛巾、防護面具(防塵口罩、防護眼鏡等)、防護,耳塞,安全帶、雨衣等。
3.0 防護用品的保管
防護用品保管根據各部門的工作需要統一到公司辦公室或工程維修部領取,分為個人領用和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的防護用品由個人保管,部門領用的公共防護用品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0 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時間
時間 用品每 月每季每年兩年三年五年發放對象
線手套1雙維修工、清潔工、綠化工、
膠手套1雙清潔工、廚工。
絕緣手套1雙維修工
絕緣鞋1雙維修工
雨鞋1雙維修工、清潔工、綠化工、廚工、室外保安崗。
安全帽每人1頂進入施工現場或危險場所人員
防護毛巾1條維修工、清潔工、綠化工、廚工、室外保安崗。
防塵口罩2個清潔工、廚工
防護眼鏡1副維修工
安全帶每人1條高空作業人員
雨衣1件維修工、清潔工、綠化工、室外保安崗。
防護耳塞1副進八作業場所